⑴ 獨生子女證是什麼樣子,是父母一人一本嗎
是一人一本
⑵ 獨生子女證現在有什麼用嗎
按規定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現在60周歲或子女18周歲前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費,所以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費。
⑶ 獨生子女證件是什麼樣的
獨生子女證是以前法律規定。獨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辦理證件,可以享受到規定的獨生子女政策的補貼。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規定: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其中就增加了一條涉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規定。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⑷ 獨生子女證是什麼樣的
一、申請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只生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的; (二)已有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夭折後,不再生育的; (三)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 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時,子女年齡應當在十四周歲以內或者母親年齡在四十九周歲以內。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夫妻共同申領,喪偶、離婚者可單獨申領。 二、程序要件: 已婚育齡夫妻自願終身只生一個子女的,夫妻雙方需向各自所在單位或一方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二)《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中的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 (三)申請人一方戶籍在省外的,需提交個人申請和其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當事人只有並且自願只生一個子女的證明。 申請人一方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應對申請人的婚育狀況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在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中的單位意見欄內填寫審核意見並蓋章。 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並且自申請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申請人,分別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同時,填寫「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通知書」一式三聯,由申請人交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落實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