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第一繼承人的順序配偶、子女、父母這三者之間還有先後順序嗎
法律沒有明確,可按《繼承法》第十三條,視約定和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1、《版繼承法》第十權條規定的「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沒有明確規定其繼承的先後次序。
2、第九條同時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這意味著同等情況下,繼承人的權利是相等的。
3、第十三條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 父母,夫妻,子女誰最重要
健康第一,父母第二,夫妻第三,子女第四,快樂,事業(這是男生的,女生的多數是愛情)其餘的就看你自己怎麼去排列了。
3. 父母,子女,配偶誰最重要
提出問題的人是一位基督徒,他最終給出了「正確」答案——也就是上帝的答案:配偶第一、子女第二、父母第三。理由是:上帝創世紀時製造了一個亞當,因為亞當一個人在伊甸園太孤單,於是上帝給亞當做了一個小手術,抽出了亞當的一根肋骨,製造了一個女人夏娃。後來,因為夏娃經不住蛇的誘惑,偷吃了禁果,與亞當產生了愛欲,成為人類起源的第一對配偶,人類從此而繁衍,說到底男人女人原本是一體的,所以,配偶是第一位的;子女是你生命的延續,所以排第二;父母給了你生命,已經完成了他們的使命,所以排第三。 按上帝的旨意,似乎有著非常宿命的味道,女人是男人的一部分,不是心臟,也不是大腦什麼的,而是肋骨,更像是附屬品——斷一兩根,照樣活;父母放在最後,也很符合信奉基督教的西方人的價值觀。但是,配偶真的是最重要的人嗎?為何本是一體、最親近的配偶,會相互傷害,變成仇人?!為何男人不再珍惜自己的肋骨,當她如雞肋般拋棄?!那些愛的死去活來又鬧的雞飛狗跳的配偶,又是哪根筋骨搭錯了?!可見上帝的意願和出發點是好的,但人類在繁衍過程中漸行漸遠,忘了根本。 東方人大多信佛教,而佛家的教義是百善孝為先,敬老愛幼,所以父母、子女理應排在先,配偶是外姓人,最多算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自然放最後。 而在現實中,無論你快樂還是憂傷,第一個想要和他分享或分擔的那個人,就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突然記起老公對兒子曾經說過的一段話:父母對你付出很多,並不求回報,你一生給予最多的還是你的另一半,有最好的東西,首先想到的是老婆,而不是父母。這是老公的答案嗎?女人不該去求證。 孰是孰非?見仁見智。
4. 父母,配偶,子女的繼承順序有先後嗎,該怎麼分配呢
父母,配偶,子女的繼承順序都是一樣的,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分配比例也是一樣的。
我國繼承法第10條規定,法定繼承分為二個順序。第一順序為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袓父母。
繼承法條規定,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父母配偶子女擴展閱讀:
繼承法節選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選擇題:父母,子女,配偶,誰是你一生中最重要
這位知友,"選擇題:父母,子女,配偶,誰是你一生中最重要"。
我們常在專意自己在別人心中屬的位置,也會潛意識對心中的那些人排序。
那誰是自己心中最重要的人?
有人說是父母,因為他們是給我們生命的人,
有人說是配偶,因為他/她是陪伴我們最久的人,
有人說是子女,因為他們是我們付出最多的人,
有人說是朋友,因為他們是最懂我們的人,
有人說是恩師,因為他們是讓你進步最大的人,
......
在你心中,誰是最重要的人?
子女、配偶還是父母呢?
本人認為穩固的夫妻關系是基礎,應將配偶放在第一位。
6. 遺產繼承法配偶、子女、父母各佔多少比例
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版活有特殊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父母配偶子女擴展閱讀: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秩序。《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12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7. 如果配偶子女父母都在,財產如何繼承
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
8. 如果死者的父母不在了,配偶和子女怎麼分配
《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希望能幫到你
9. 父母和配偶誰重要
我個人覺得復,配偶是第一位的,其次制是父母,最後才是子女;
首先,配偶是一生的心靈依靠,也是一生中在一起時間最長的人,他(她)需要更多的關心和照顧;
其次,父母是有生身養命之恩的人,需要在有生多盡孝道,只要父母還在世,那就要把孝順之事做到底,百善孝為先嘛;
再次才是子女,常言說<兒孫自有兒孫富>子女如果自己懂事的話,那麼他自己以後過的生活就會好一點,父母也少操心一點,做父母的在子女的一生中只起到了一個引導作用,在子女成人之後,有了是非辨別能力之後,父母的作用就不大了,所以父母不能太把子女看得太緊,要讓他們自立,遲早要分家的嘛!(在子女結婚之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