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是獨生子女,為什麼不是父母遺產的唯一繼承人
按照繼承法,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妻子(丈夫)、子女和雙方的父母。如果你的父母過世時,你的祖父母在世,祖父母也有繼承權,他們與你共享繼承權。
B. 父母去世遺產不一定屬於獨生子女,獨生子女要如何才能繼承
關於獨生子女能否繼承父母去世之後的遺傳,我國的法律法規有相應的法律條文進行了相應的敘述。
當父母在世時,作為父母唯一的女兒或者兒子,我們要孝順父母,在生活中的小事上多多關心父母,在外忙於工作的子女還應多給父母打電話,同時還應該按期定時帶父母去醫院進行身體檢查。
C. 獨生子女出嫁戶口未遷,父母不在是唯一繼承人嗎
是不是法定繼承人,跟是不是出嫁遷戶口沒有關系。你父母親的遺產,你肯定有繼承權。至於其他人能不能繼承到你父母的遺產,要區分不同情況?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你父親為例,如果你的爺爺奶奶都在你父親之前去世,那他們倆不能繼承你父親的遺產。如果他們在你父親之後去世,那他們可以繼承你父親的遺產。在他們去世後,你大伯可以從他們那裡繼承得自你父親的份額。你母親這邊也是一樣的道理。
D. 父母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么
我國來《繼承法》規定自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注】根據《繼承法》第12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喪偶兒媳或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因此,僅憑獨生子女證明,是無法直接證明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房屋登記部門也無法判斷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因為從實際來看,房屋除了獨生子女這個繼承人,的確存在其他多個繼承者,盡管獨生子女能夠繼承的份額比例是最高的。
E. 父母去世遺產不一定屬於獨生子女新規之下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遺產
我們都知道,獨生子女也就是一對夫婦的唯一兒女,在我們的觀念中,也應當是唯一的財產繼承人。可是事實並不是這樣,要繼承去世父母的遺產也是有非常非常多的條件和依據的。主要有以下幾點依據和憑證才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④到派出所開具相關親屬證明 ,可以辦到遺產。如果生父生母在生前沒有遺囑,並且也有父母死亡的證明,就可以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系的戶口證明情況,證明這個孩子是唯一的合法繼承人,最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
F. 獨生子女被要求證明是唯一繼承人才能繼承,你怎麼看
您好:
平常我們會看到一些關於繼承的新聞,比如兄弟姐妹幾個人為了爭奪父母遺產而鬧得不可開交,或者保姆與僱主子女爭奪遺產等等。看來,兄弟姐妹多了,在繼承這個問題上還真有不少麻煩。那如果是獨生子女,是不是就可以沒有這些煩心事呢?
那可不一定!
最近,媒體報道了成都的一位陳女士作為獨生女,但是在繼承母親去世前存在銀行的存款時卻遇到了問題:銀行以陳女士僅憑其是獨生女不能確定她是否有繼承權為由,拒絕將存款支付給陳女士。也就是說,陳女士要想拿到母親的存款,就要證明自己是唯一的繼承人,具有繼承權。
查閱了一下相關資料,發現繼承存款的話,需要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書,憑公證書到銀行辦理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
不過,這不是我們今天要說的重點。我們要討論的是,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是否需要證明自己是唯一繼承人?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分為遺囑繼承、法定繼承、遺贈以及遺贈扶養協議。這四類繼承的順序是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優先,遺贈次之,這三種都沒有的話,就適用法定繼承。也就是說,法定繼承是效力最低的一種繼承方式。我們生活中較為常見的就是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獨生子女並不一定能夠直接繼承父母遺產,主要基於以下兩種情況:
一、父母生前立下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如果父母立遺囑將遺產給獨生子女,那獨生子女在父母去世後,可直接憑遺囑繼承父母遺產,也就不會出現上述要求陳女士提供自己是唯一繼承人的證明了;但如果父母立遺囑或者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將遺產給其他人,那子女就沒有繼承權。
二、父母生前沒有立遺囑,也沒有遺贈。這種情況下,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法定繼承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先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才能繼承。按照法律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說,獨生子女父母去世時,沒有遺囑、遺贈扶養協議,也沒有遺贈的,先由其父母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若陳女士的父親已經早於母親去世,那其母親的遺產由陳女士和陳女士的外公外婆繼承,若外公外婆也不在世,那陳女士就是唯一繼承人。此時,陳女士提供相關證據,比如獨生子女證、父母的相關信息、外公外婆的相關信息等,這些證據可以證明陳女士是唯一繼承人,就可以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書,然後憑公證書到銀行就可以辦理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
若陳女士的父親或者外公外婆在世,那陳女士自然不是唯一繼承人。這個時候,對遺產的分割就要由有權繼承的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就可以通過打官司來解決。打繼承官司,需要由有繼承權的一人或數人作為原告起訴,其他有繼承權的人作為被告。這里要提醒一下,一般打官司,有人可能會覺得做被告不吉利或者不好。但是繼承官司做原告還是做被告,是沒有關系的,因為需要這樣一個法律形式才能對遺產進行分割。
好了,說了這么多,你明白了嗎?也許我們看到過很多「奇葩」證明,但從法律嚴謹的角度來說,證明自己是唯一繼承人的證明,並不奇葩。
G. 父母已死,祖輩巳死,但獨生子女沒有祖輩死亡證明該如何繼承父母遺產
這個看看派出所能不能給你找到他們的死亡記錄,注銷戶口的時候那就能證明祖輩的死亡時間的。
H. 如果父母去世前沒有留遺囑,父母的房產獨生子女是不是唯一繼承人
如果父母去世沒有留遺囑的話,獨生子也沒有爺爺奶奶,那麼這個遺產就是獨生子一個人的。
I. 父母去世後房屋屬於獨生子女嗎 不是唯一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