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子可以房產分割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姓名對房屋擁有所有權,你述情況,父母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只要是經過不動產交易中心登記在冊的房產證,子女是可以進行房產分割的。
⑵ 子女自己出錢買房,父母有權分割嗎
這個沒有法律依據的。
誰付錢誰獲得所有權。
⑶ 離婚後拆遷房產問題子女是否有權分割父母房屋所有權嗎
父母的房產拆遷後的補償還是給父母。如父母還在世,子女是無權分割父母房屋所有權的。
⑷ 父親名下的房產,在母親亡故後,子女有權要求分割嗎
如果說父母都不在了。兒女是有權利分割,這個房產的。但是女兒一般的情況下不爭取了。
⑸ 父母與子女之間能不能分割房權
分割房產:
你們家現在的房產是你和你父母一起購買的嗎?
如果不能證明你對回取得房產做出了貢答獻,那麼你對該房產就沒有所有權的權利要求,只有使用權。
如果能證明房產是你和你父母共同共有,那麼,你可以要求將你的名字寫入房產證,顯示產權,房子是不可分割的,除非變現,分割人民幣。
分割戶口:
你的意思是要從你父母的戶口本里遷出來?
戶口遷出得有地方接受才能動。
或者你買房、或者有人願意接收,將戶口遷入新的地址,或者你上學將戶口遷入學校所在地。
⑹ 父母買房房產證寫兒子名那父母還有權分割房產嗎
房屋屬於孩子的,孩子未成年前,父母只有監管許可權,無出售許可權 ,自然也不存在分割一說。
因此一般這種事情,可能只能從借款給孩子這個角度下手,看看有可能不,這就需要咨詢那些律師了。,
⑺ 父母離婚後兒女有權分割房產嗎
父母離婚後兒女沒有權利分割房產,只有夫妻雙方有權分割房產。父親再婚房子為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妻子和兒女沒有權利分割房產。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
第十八條: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7)子女的房屋父母權分割嗎擴展閱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⑻ 父母出錢買房 房產證寫子女名 父母離婚有權分割這房子嗎
既然該房產已經登記在女兒的名下,那麼就屬於女兒的個人財產,其父母在離婚時版不能進行分割,根據權《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