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離婚,父親脅迫子女跟自己,犯不犯法
看怎麼脅迫。
如果脅迫行為本身違法,如脅迫者有以將要有的損害行為or對子女施加損害相威脅的行為,這個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
如果只是以父母的身份威壓,談不上犯法。但是子女也不必聽從。
父母任何一方都無權脅迫,而且還要看子女年齡。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乃需提供相關意願證明。
父母雙方協議離婚,或者起訴離婚,按照關於撫養權問題的協議處理就是。
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可以由法院判決裁定。
② 法律規定子女能不幹涉父母婚姻
子女干涉父母婚姻是不對的,也是違法的。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21條規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③ 上大學的女兒脅迫沒能力的父母買房躺在床上不吃飯,怎麼辦
年齡和身體進了大學,但是心理年齡和思想都停留在石器時代。和父母溝通都是這個樣子,即便畢業後工作,能有什麼好的將來?
建議找能和她溝通的人做做思想工作。
④ 被脅迫結婚的當事人該怎麼辦
現實問題
尤某(女)在飯店打工期間,與許某(男)相識並相戀。但是經過一段時間的深入了解後,尤某發現許某不僅性格暴躁,還有酗酒、賭博等惡習,便提出分手。許某堅決不同意,並多次揚言,如果尤某不與其結婚,要讓尤某身敗名裂,還要殺死尤某一家,並三番五次到尤某所在的飯店和家裡吵鬧。無奈之下,尤某與許某辦理了結婚登記。婚後共同生活期間,許某依然如故、惡習難改,並常因生活瑣事對尤某大打出手。絕望的尤某決定通過法律手段解除痛苦的婚姻關系,半年後,尤某走進了法院,申請法院撤銷與許某之間的婚姻關系。那麼在本案中,法院會如何處理呢?
律師解答
本案涉及有關可撤銷婚姻的問題。所謂可撤銷婚姻,是指當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成立的婚姻,或者當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結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賦予一定的當事人撤銷婚姻的請求權,該當事人可以通過行使該請求權而使該婚姻無效的一種婚姻關系。通過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撤銷權,可以使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關系失去法律效力。
在這則案例中,尤某與許某結婚前,確實受到了許某的威脅,符合《婚姻法》關於可撤銷婚姻的相關規定,兩人的婚姻屬可撤銷婚姻,法院應判決予以撤銷。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條 婚姻法第十一條所稱的「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的情況。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婚姻當事人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案件,應當適用簡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⑤ 父母脅迫子女結婚可申訴嗎
如果是暴力干涉的,可以報警處理;如果是其他手段的,可以向村、居委會,社區、鄉鎮、街道或婦聯等政府部門反映情況,要求提供保護。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婚自由或離婚自由的行為。刑法第257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⑥ 和父母的矛盾
父母當然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找到更好歸宿,包括我們自己以後也是這樣的,你的選擇他們有任何的不滿都是可以提出來的,你也得耐心的聽取,當然不管是誰怎麼說,你選擇愛人目標只會有一個那就是你是不是真的想跟他在一起謀求未來的生活,只要你信念堅定不移的去做,我相信未來的幸福生活是能夠實現的,而且是跟自己相愛的人在一起實現,我相信縱然過程會有很多曲折等大家都老了這些都是人生最美好的回憶。父母再看到你堅定信念的時候會支持理解你的,因為你永遠是他們最乖最好的女兒。
⑦ 父母脅迫子女結婚.後面父母後悔.寫了脅迫證明.這個有效嗎
無效的,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只要雙方領了結婚證,就具有法律效力,就證明是雙方意願的真實表示。
要想更改,就可以離婚。
⑧ 父母用下跪脅迫子女怎麼辦
有些父母會在與子女發生矛盾時給子女下跪
一方面是為人父母的無奈表現
一方面也是為了給子女心理上壓上一座無法逾越的高山
為人子女當體諒父母不易
⑨ 子女能責怪父母嗎
怪有什麼用呢?血緣關系又不能斷掉!父母不懂法,你該阻止,沒有阻止還參與,怪父母能解決違法事實嗎?引以為戒,知錯能改,只要以後不再繼續作為法的事就行了,你也該不太小了,有些事你可以判斷是非了,對的事要聽話,不對的要阻止,講明利害關系!
走出父母的陰影,走自己正常的路,別人也會另眼看待,前途是光明的,沒有毀掉前途之說,只是受些影響,人生都難免犯錯誤,知錯能改,不再做壞事,為什麼不能挺直腰桿做人呢?
把這不行當作改正自新的機會,重新開始你的新生活吧!你美好的人生才剛剛開始!還要經歷好多考驗!
祝你早日成功!
⑩ 子女唆使父母背著其他子女立下的遺囑有效嗎
只要是老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就有效,如果存在脅迫等情形,是無效的,但你需要手頭有證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