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應該過多的干涉子女的婚姻嗎
這個問題不能來簡單的一概而論源,父母干涉兒女婚事的目的是為了孩子好,這是可以肯定的.
但是必竟是兩代人,他們的價值觀和人生觀會有不同,對於婚姻的看法也各不相同,我認為子女在婚姻問題上,必須讓父母有發言權,無論是從家庭生活、社會經驗或是孝敬父母的角度來講,都得讓老人說話,讓他們說出對待子女的婚事的看法。子女可以從父母的意見中提取他們認為對的,可以參考的部分。必竟父母都是過來人,一般看問題比較長遠而且全面。但是,也不排除有些父母不盡人情,在子女的婚事上過多的用自己的想法去施加影響,甚至是橫加干涉婚事的做法。我認為這樣的父母是不可取的。
說白了,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如果不是你的子女在非得找一個社會敗類,違法分子的情況下,請父母不要過多的干涉一份純凈的愛情。誰都有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權力。
B. 父母干涉子女工作的後果
我父母混的比較差,我從來不聽父母的,因為如果他們的建議是正確的,為什麼混的這么差呢?我後來摸索出正確的路了,現在月薪1W2+,比他們一開始給我安排的工作 工資高了12倍!!!
C. 父母對子女的感情干涉太多好嗎
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但擁有一個人就一定要好好去愛他!!
當你經歷過愛與被愛,學會了愛,才會知道什麼是你需要的,
也才會找到最適合你,能夠相處一輩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在現實生活中,
由於種種原因真心相愛的人並不一定能在一起;
你最愛的,往往沒有選擇你;
最愛你的,往往不是你最愛的;
而最長久的,偏偏不是你最愛的,也不是最愛你的。
只是在最適合的時間出現的那個人,
才會真的和你永遠在一起!
沒有人是故意要變心的,他愛你的時候是真的愛你,
可是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是真的不愛你了,
他愛你的時候沒有辦法假裝不愛你;
同樣的,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沒有辦法假裝愛你。
當一個人不愛你要離開你,
你要問自己還愛不愛他(她),
如果你也不愛他(她)了,千萬別為了可憐的自尊而不肯離開;
如果你還愛他(她),你應該會希望他(她)過得幸福快樂,
希望他(她)跟真正愛的人在一起,絕不會阻止,
你要是阻止他(她)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經不愛他(她)了,
而如果你不愛他(她),你又有什麼資格指責他(她)變心呢?
愛不是佔有!!!
你喜歡星星,不可能把星星拿下來放在臉盆里,
但星星的光芒仍可照進你的房間。
換句話說,你愛一個人,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擁有,
讓愛人成為生命里的永恆回憶,
如果你真愛一個人,就要愛他原來的樣子──愛他的好,也愛他的壞:
愛他的優點,也愛他的缺點,
絕不能因為愛他,就希望他變成自己所希望的樣子,
萬一變不成就不愛他了。
真正愛一個人是無法說出原因的,
你只知道無論何時何地、心情好壞,你都希望這個人陪著你;
真正的感情是兩人能在最艱苦中相守,也就是沒有絲毫要求。
畢竟,感情必須付出,而不是只想獲得;
分開是一種必然的考驗,
如果你們感情不夠穩固,只好認輸,
真愛是不會變成怨恨的。
兩人在談情說愛的時候,
最喜歡叫對方發誓,許下承諾我們為什麼要對方發誓,
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對方,我們根本不相信情人,
而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實際。
海枯石爛、地老天荒,都不能改變我對你的愛!
明知道海不會枯、石不會爛、地不會老、天不會荒;
就算會,也活不到那時候。
許下諾言的時候千萬注意,不要許下可以實現的諾言,
最好是承諾做不到的事,
反正做不到的,隨便說說也不要緊,
請記住:「不可能實現的諾言最動人」
在愛情里,說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講的人不相信,聽的人也不相信 ……
茫茫人海中,你遇見了誰?誰又遇見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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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父母對子女的感情問題干涉太多好嗎
干涉太多固然不好,但父母的建議可以作參考,畢竟是過來人,作父母的不會害自己的孩子。三分採納父母的意見七分靠自己的決定。我們既要正確面對父母也要理智面對自己,婚姻不是兒戲!
E. 父母過度干涉子女生活和感情,又無法溝通,該怎麼辦
如果我的父母過度的干涉我的生活和感情的話,我會特別的難受,因為我覺得我是一個獨立的人,我有能力來思考我自己的生活和感情,父母可以給我建議,但是不可以過度的干涉。我會嘗試著和父母溝通,如果實在溝通不了的話,我會按照自己的風格來做事情,而不是全部聽父母的。
F. 辯論會 父母應不應該干涉子女太多
我是中間方,如果是關於子女歪門邪道的事,必須干涉,否則釀成慘劇,這都不是全家希望看見的,如果是一般的小秘密,干涉太多會影響子女的心理健康,比如:交友,拍照,上網,日記等等
G. 你覺得父母該不該過多的干涉子女的事情
我認為父母不該過多的干涉子女的事情。對於孩子還在上學的期間,父母應該全權負責子女教育的問題。而當子女已經滿18歲,作為一個成年人之後,他逐漸的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在很多事情上都有自己的想法。而且在做事方面,很多的子女也想要自己出外面去闖一闖。盡管父母對自己十分的溺愛,但是也應該讓自己的子女在外面多歷練。因此,我認為父母不該過多的干涉自己子女的事情。
對於愛情而言,子女都已經是成年人了,在他們的心裡也有自己的想法,並且對於他們的感情也想要自己做主。因為他們想要遇到自己心愛的人,並不是說通過父母來尋找一些門當戶對的對象。往往由於父母安排好的事情,子女卻往往也不願意接受。因此我認為在適宜的情況下,父母可以了解子女的生活,但不要對子女的生活進行過多的干涉。
H. 父母為什麼總要干涉子女的人生選擇
按照法律,父母是無權干涉子女的人身自主權,除非子女還未成年。
但是,在父母的眼裡,孩子是第一重要的,對孩子的終身大事,譬如:選擇職業、擇偶、是否出國定居等等,不可能一點不參與。父母出於對子女的愛護,提供參考意見是很正當的。有時候,還是很有益、很得力的。子女應該靜下心認真考慮父母的意見,三四而行。但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你的選擇,決定權不在父母,而在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