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勞動法有關獨生子女照顧生病父母的規定
中國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但這個沒有納入勞動法,只能幾個省自己出文,而且還要看單位是否執行,沒有形成法律形式。
⑵ 勞動法必須要有獨生子女證才有護理假嗎
部分省份的確是這樣的規定的,必須要獨生子女的,男方才能享受護理假的,例如《廣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就有這樣的規定的。
⑶ 2015年新的勞動法有沒有父母住院子女有護理假嗎
沒有規定。可以向單位申請事假。
⑷ 勞動法里有沒有陪護假
我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第六十二條還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對此做了進一步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凡是符合以上這些關於產假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應享受自己的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也不得以產假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能同時享受。這里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根據《人事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計發問題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規定,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1.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度的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與工齡工資;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比例計算的獎金;4.事業單位職工,為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其中,體育運動員,為本人體育基礎津貼與成績津貼)。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二條 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等假期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根據《勞動法》、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假待遇的規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1)產假:正常產假是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實行晚育的(23周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35天。(2)看護假: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方享受10天的看護假。(3)年休假:滿一年不滿五年者為5天;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7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者為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為14天;(4)探親假:探親的對象,只限於職工的父母和配偶。探親的條件是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探親的假期職工探望配偶,一年一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假期為20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為20天。探親假應與年休假同時安排,其中國有企業職工年休假少於法定探親假的可以補齊。(5)婚假:正常婚假是3天,晚婚(比法定婚齡遲三周歲初婚)增加婚假10天。(6)喪假:喪假是勞動者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依法享有的假期。直系親屬特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喪假為3天以內。
⑸ 勞動法陪護假規定是幾天
1、陪護假是指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女職工的配偶陪護的一種假期;
2、能否休護理假,取決於是否晚育及各自所在省份的規定。大多數省份《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都規定了晚育者丈夫休護理假的時間,一般在3到30天左右,如《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晚育婦女除可享受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享受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3天。」
3、法律依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⑹ 家屬,男方有沒有護理假,有勞動法規定的,有
護理假是男人抄為護理生襲產配偶的特定假期,國家未作專門規定,一些地方法規對此是有規定的。
護理假是男人為護理生產配偶的特定假期,國家未作專門規定,一些地方法規對此是有規定的。比如《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六十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90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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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國家勞動法有關於陪護假的明確規定嗎
護理假是男人為護理生產配偶的特定假期,國家未作專門規定,一些地方法規對此是有規定的。
比如《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六十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90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⑻ 勞動法有關獨生子女照顧生病父母的規定
勞動法中,沒有獨生子女可以請假照顧生病父母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回和國勞動法》只對法定節假日、帶答薪年假及婚喪假(沒有規定具體天數)作出了規定。
有關獨生子女請假照顧生病的父母,目前只能按照請事假處理工薪問題。而這種請事假,無論是事假的時間,還是事假的工薪處理等問題,在國家法律層面,還沒有統一的、明確的規定。
目前,絕大多數企業執行事假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
⑼ 勞動法陪護假是怎麼規定的
《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
⑽ 勞動法中有沒有規定獨生子女在父母有重病時有陪護假嗎
父母有病,《勞動法》沒有規定有陪護假;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只有婚喪嫁娶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