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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父母把房子給子女妻子有份嗎

發布時間:2021-11-09 21:23:44

A. 婚後,父母把房子過戶給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因贈與所得的財產,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考慮到我國傳統理念及實際情況,法律也規定了一些「特例」。為了讓自己的子女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大部分父母會選擇傾其所有來資助子女買房,或將自己名下的房產過戶給子女。如婚後一方父母將房子過戶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該房產應認定為父母明確贈與其子女的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如因其他原因,房產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父母有明確表示該房產是贈與自己子女一人的情況下,該房產應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內容參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B.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這樣就成了夫妻共同財產了嗎

父母把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的話,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如果父母有書面協議或者是明確的表明,這個房子是父母贈與已婚子女個人的房產,這個房子在辦完過戶手續後就屬於父母孩子的個人財產,如果父母沒有明確的表示過或出示書面協議的話,過戶後這套房子就屬於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了。

房子是花錢買的話於是婚後共同財產,如果是贈與,也沒有強調贈於誰也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明確贈與個人的話就屬於個人財產。當初小張父母說是給你們住著,並沒有明確贈與小張,所以房子自然就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兩個人感情不和離婚的話房子就是一人一半了。

C. 婚後父母房子過戶給我,老婆有份嗎法律人士幫忙啊!

1、如果房子是買賣的話,那就得婚前簽訂財產分割協議、
2、如果是父母贈送的,不論婚前婚後回,只需要有答父母贈送協議、
3、說明房子只能歸自己,其他任何人不得分割就行、
4、如果孩子還歸女方的話,法院會考慮,房子雖然歸自己、

5、但是自己也得對女方進行相應的補償。也就是比沒有這套房子的情況分割的要多。

D. 婚後父母贈與的房子老婆有份嗎

婚後父母贈與的房子,如果有協議約定是贈與男方一人,女方就沒有權利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E. 結婚後父母房產給兒子,兒媳也有份嗎

不是,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F. 兒子婚後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兒子那兒子的妻子有份嗎

如果婚前沒有財產公證,那麼夫妻婚後財產,收入視為共同財產,有份

G. 父母房子贈與給兒子,媳婦有份嗎

1.婚後父母贈與兒子的房產?如果父母在贈與過戶前沒有明確表示只贈與兒子一人:這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兒子如果先去世,房子的一半成為遺產、另一半是兒媳的。 如果父母有書面的明確表示只給兒子一個人,這是兒子的個人財產,他去世後房子全部成為遺產。

2. 屬於兒子遺產的部分:兒子如果生前有遺囑不讓妻子繼承,兒媳不能再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兒媳肯定能繼承這房子。

3.父母贈與子女房產配偶是是沒有產權份額的,因為父母贈與子女,這就是說明只是贈與的子女,沒有說包括配偶一方的,所以配偶是沒有份額的。如果在贈與書中,說明有包括夫妻雙方,那就是屬共有房產了。

H. 婚後父母把房子給孩子,有另一半的份么

公證處結婚前的財產,如果想搞了個一半,那就不要寫了,那麼是夫妻,他自然可以得到一半財產。

I. 結婚後父母把房產過戶給子女,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結婚後,子女和另一方已經成為合法夫妻,父母把房產過戶給子女,夫妻倆共同享有擁有權和居住權,所以說是夫妻的共有財產。

J. 婚後父母將房子過戶給自己的子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如果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姻法》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0)結婚後父母把房子給子女妻子有份嗎擴展閱讀:

《婚姻法》

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

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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