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非獨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已故)
稅務部門是有明確答復的:
非獨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獨生子回女贍答養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個納稅年度內,如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標准2000元/月扣除。如納稅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則選擇按「獨生子女」身份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標准;如納稅人已按「非獨生子女」身份填報,可修改已申報信息,1月按非獨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領工資時補扣除。
意思是在2019年為止兄弟姐妹都已故的話,2020年可以按獨生子女來享受2000每月的
B. 個稅專項扣除 子女教育 已去世的兄弟子女算嗎
不一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回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答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享受扣除時間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C. 非獨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扣除2000元/月個稅師證書含金量高嗎
一個納稅年度內,如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標准2000元/月扣除。如納稅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則選擇按「獨生子女」身份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標准;如納稅人已按「非獨生子女」身份填報,可修改已申報信息,1月按非獨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領工資時補扣除。
D. 對有兄弟姐妹、但已經過世目前僅剩納稅人一人的,能否按照獨生子女標准扣除
按現行政策規定,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因兄弟姐妹去世只餘一人的,不屬於獨生子女。
E. 非獨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扣除2000元/月
根據官方反饋,只能按照非獨生子女的標准扣除,即扣除1000元/月。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F. 條件為非獨生子女兩人(倆人),但其中一人死亡怎麼填寫個稅專項扣除信息
按獨生子女
定額扣除2000
G. 雙生子女,一方死亡個稅專項扣除如何申報
子女抄教育
扣除范圍:
全日制教育:小學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學歷教育(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大學本科、大學專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學前教育:3歲以後到小學入學前的教育支出。
扣除標准:
可選擇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選擇夫妻雙方分別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按照以上標准來說兩個孩子一個月可以扣除2000。
望題主採納,謝謝!
H. 非獨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扣除2000元/月個稅師(1+x個稅計算
當然可以,兄弟姐妹都不在了,他們怎麼來撫養老人,那撫養老人的任務只有在你的身上了。
I. 非獨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扣除2000元/月個稅師(1+x個
非獨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了,是否可以按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扣除每月兩千元錢 我覺得這個根據每個地方的情況和自己個人經濟情況而定吧,如果經濟允許,其實多給一些父母也是挺好的選擇
J. 其他兄弟姐妹已死是否按獨生子女扣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版、薪金所得權;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