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遺產所有子女是否都能繼承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所有子女都擁有繼承權。
《繼承法》第十專條 遺產按照下屬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㈡ 父母健在,子女能否繼承財產
問題:我的兒子陳龍自初中畢業後,不願意繼續學習,也不願意務農,長期在外游手好閑。前不久,他競提出要繼承我的財產,要我將銀行的2萬元存款的一半給他,並說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是公民的合法權利。請問題:父母健在,子女能否繼承其財產?
你兒子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如果他公然強奪你的財物,將構成明顯的侵犯公民合法財產權益的行為,是法律絕對不能允許的,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從法律角度看:父母健在時,他們對自己的財產仍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益,任何人都無權干涉,無權侵犯。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必須具備如下四項條件:①作為被繼承人的父母一方或雙方已經死亡;②被繼承人死後留下可供繼承的財產;③被繼承人對死後財產未留有遺囑,即對死後財產未作處理;④子女沒有喪失繼承權。由此看來,陳龍在你健在時,就要求分割你的財產是無法律依據的想法。你可以直接向你兒子宣傳《繼承法》的內容,還可請有關部門組織對其進行宣傳教育。如果他不顧你們的阻攔強行要求你們交出存單等財產,你們可請求公安部門給予保護,並對陳龍採取必要的懲戒措施,以保護你們的合法權益不被侵犯。必要時,你們可對遺產進行書面遺囑處理。
㈢ 父母能把自己名下的財產全部給某個子女嗎
父母當然可以把全滑巧攜部的遺產給某一個子寬兆女,甚至可以遺贈給別人,繼承的順序目前是遺贈扶養協議大於公證遺囑大於最後一份遺囑,大於法定繼承。等到明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之後就變成了遺贈扶養協議大於最後一份遺囑大於法信伏定繼承了,所以說如果老人想把全部財產給某一個子女,既可以生前贈予,也可以立遺囑。
㈣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嗎要怎麼做才能全部繼承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他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所以,雖然子女是獨生子女,但是如果父母沒有立遺囑的話,那麼在父母死亡的情況下,就需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父母的房產。此時獨生子女就需要和父母的其他繼承人共同繼承父母的遺產,獨生子女是無法全部繼承父母的財產的。
所以,對於財產的處理,必須未雨綢繆,在父母生前就將這類問題考慮周全,並作出處理。否則,在父母去世之後,各個繼承人之間就會因為遺產的繼承問題鬧得不可開交,親情到那個時候也會因為涉及到財產而變得淡漠,讓人心寒。
㈤ 父母的財產每個子女都有權利繼承嗎
繼承權男女平等每個子女都有份,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建議法院起訴,但你的知道有多少錢,不然會被他私吞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