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到什麼時候截止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直到子女滿十八周歲時截止。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㈡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何時終止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種義務一知持續到子女成年並能獨立生活為止。父母對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及《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的有關規定:
1、父母撫養子女一般到18周歲為止,年滿18周歲的人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3、父母應當負擔雖年滿18周歲,但是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育費。
4、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患有嚴重疾病、殘疾、喪失部分勞動能力,不能參加正常就業的人。
5、尚在校就讀的,在校指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為「尚在校就讀的」;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0條及第21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意見》與《婚姻法》司法解釋一之間存在著沖突,《意見》認為只要是在校學生,父母就有撫養義務,《婚姻法》司法解釋一認為是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子女,因都屬於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不存在上位法與下位法,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一是04年頒布的,要晚於93年的《意見》,根據新法優於舊法,使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的規定,即對於在校就讀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成年子女,父母沒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
6、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主要指患有精神病,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生活在城鎮的子女無就業機會尚處於待業狀態的。
7、父母自身喪失撫養能力的。
㈢ 1.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直至( )。 A.子女成年為止 B.子女獨立生活時為止 C.子女結婚時為止 D.子女工作時
子女獨立生活為止,如果兒女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話,需要撫養更長時間。
㈣ 法律中規定父母撫養子女的期限到什麼時候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種義務到子女獨立生活為止。1、子女在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絕對的。2、子女在已滿18周歲的成 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則是有條件的,相對的。就是只有對雖已成年但尚未參加工作,沒有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㈤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到( )為止
女在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絕對的。子女在已滿18周歲的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則是有條件的,相對的。
㈥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多少年
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義務,這種義務到子女獨立生活版為止。這就是說,父母對子女的權撫養義務是有期限的,不是永遠的。子女在不滿18周歲未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絕對的。子女在已滿18周歲成年階段,父母撫養義務則是有條件的,相對的。就是只有對雖已成年但尚未參加工作,沒有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里說的獨立生活,是指參加工作有了經濟收入,具有獨立的生活來源,並非是以結婚成家為標志。我國《民法總則》規定:「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對於子女撫養教育法定義務,也可以視為完成或基本完成。子女成年後,除非喪失了勞動力,否則父母已沒有撫養子女的法律義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