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蘇省獨生子女有什麼優待政策
根據《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且落實有效節育措施的,可領取《獨生子女證》,憑證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不低於四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二)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優惠和照顧。
第二十六條 獨生子女父母是雙職工的,獎勵金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屬職工,一方屬純農業人口或城鎮待業人員的,則全部由職工所在單位負擔。
前款獎勵金,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項目中列支;農業人口在鄉(鎮)統籌費中列支。
獨生子女父、母是個體工商戶的,獎勵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從個體工商戶中統籌解決。統籌標准由政府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七條 凡領取《獨生子女證》,按規定年齡退休的職工,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1)江蘇農村獨生子女獎扶擴展閱讀:
獎勵內容
一.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② 江蘇省獨生子女有什麼優待政策
根據《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且落實有效節育措施的,可領取《獨生子女證》,憑證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不低於四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二)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優惠和照顧。
第二十六條 獨生子女父母是雙職工的,獎勵金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屬職工,一方屬純農業人口或城鎮待業人員的,則全部由職工所在單位負擔。
前款獎勵金,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項目中列支;農業人口在鄉(鎮)統籌費中列支。
獨生子女父、母是個體工商戶的,獎勵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從個體工商戶中統籌解決。統籌標准由政府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七條 凡領取《獨生子女證》,按規定年齡退休的職工,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③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享受獎勵扶助政策國家有規定嗎
在全國已實行獨生子女獎勵扶助制度的省份,是有獎勵扶助的,城市和農村獎勵標准各不相同。
以在重慶為例:
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申請當年年滿60周歲。扶助標准為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3)江蘇農村獨生子女獎扶擴展閱讀: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四章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是對農村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年老後,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的規定。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集體經濟組織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方式主要有:提供必須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等。
一、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的是獎勵扶助制度。
二、對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開始領取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金後,每月增發10元基本養老金。
④ 江蘇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有哪些獎勵政策
江蘇省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規定:
第二十九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第三十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⑤ 江蘇省獨生子女補貼有哪些
江蘇省獨生子女的補貼有:
1、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辦法》第二十九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其中,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可參考政府文件《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等條例規定。
2、農村部分家庭領取補助金。
根據《關於全面推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意見的通知》
一、獎勵扶助對象
(一)年滿60周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村居民:
1、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
2、未生育而依法只收養一個孩子的夫妻;
3、符合我省生育政策規定、經批准生育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孩子在未生育子女前死亡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孩子的夫妻。
(二)只生育一個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和收養孩子、年滿50周歲的農村居民。
已超過上述規定年齡的,以政策開始執行時的實際年齡為起點計算。
符合條件的,均可申請領取。
3、獨生子女傷殘補助金。
根據《江蘇省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實施意見》
(一)扶助對象。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扶助的對象是:我省戶籍人口中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女方年滿49周歲。已經超過49周歲的,從政策開始執行時的實際年齡為起點計算;
2.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5.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等級達到三級(含三級)以上。
符合條件的,均可申請領取。
此外,各區的獎勵金、補助金等不大相同,可參考各區人民政府文件《XX市人口與計劃生育XX》、《市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XX》等相關條例。
⑥ 農村獨生子女獎勵扶助
農村獨生子女獎勵扶助。是的,如果你辦獨生子女證就可以享受輔助。
⑦ 江蘇農村獎勵90後獨生子女從和時開始到以後怎樣
根據省委、省政府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版解決人口問權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我省將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扶助力度,增強政策實施效果。加大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扶助力度,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從領證開始到60周歲,每人每月給予5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60周歲以後到亡故納入國家獎扶范圍)。農村雙女絕育戶一次給予不少於3000元的節育獎勵金。農村符合政策生育條件(已按嚴格程序審核發證),自願放棄生育第二個子女的,一次性給予不少於5000元的退二孩指標獎勵金。領證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經市級以上有關機構鑒定)或死亡的,給予一次性補助;其父母不再生育的,從50周歲起每人每月發給不低於100元扶助金。非農業人口已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父母,將現行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50元。確保城鎮失業、無業、自謀職業等人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發放,所需資金由省、市、縣(市、區)籌措,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父母雙方各50
⑧ 2020年江蘇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有哪些獎勵政策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
有哪些獎勵政策,
如果是企業參保人員退休,
每月都會有相應的獨子費打入養老金內,
其他的確實還沒有出台相關的政策支持。
你可以到政府人民來訪辦咨詢。
⑨ 2019年江蘇省計劃生育獨生子女特別扶助政策
因從2016年來1月起國家全面放開源二孩生育,故2016之後出生的孩子一律不再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2016年之前出生的孩子,如果父母確實不願再生可以予以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
★雙方為農業戶口的父母,可以憑獨生子女光榮證每月領取不低於20元的補助,直至孩子滿16周歲停止發放。
★孩子考上本科後給予一定補助,父母滿50周歲之後可以向當地計生辦申請每年領取960元錢的補助。
★父母50周歲之前沒有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不予農合補貼代繳,滿50周歲之後無論是否辦理光榮證均享受農合補貼代繳政策。
⑩ 江蘇省農村獨生子女父母60歲後獎勵標準是多少
經受了火的洗禮泥巴也會有堅強的體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