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是不是基本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所規定的,都是基本義務!
所以,「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是公民基本義務。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第五十五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五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㈡ 成年子女應怎樣盡贍養和扶助父母的義務
子女贍養父母是應盡的義務,應該做到:
1、常會間看看。老人需要回陪伴,需要有個人答陪在身邊聽他(她)嘮叨嘮叨。
2、適當的經濟扶助。年老後身體比較容易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醫療費用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需要的時候,子女應當給予適當的扶助。
子女贍養父母,這項義務也是法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該條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扶助義務,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也規定:國家和社會應當採取措施,健全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健康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
㈢ ⑦成年子女贍養扶助父母,這是公民的▲
成年子女贍養父母這事,是子女的責任和義務啊。
㈣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對嗎
成年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父母未退休且有經濟來源時可以不給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