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親被法院限制高消費,未成年孩子能報團出國嗎
限制高消費令對自然人的限制包括: 1、不得乘坐飛機、豪華客船、計程車等高檔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檔通訊工具; 2、不得在星級賓館、酒樓、酒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費場所消費; 3、不得購置高檔商品、大額生活用品、汽車及租賃寫字樓辦公; 4、不得購買、新建、擴建、裝修房屋;不得出外旅遊、度假及為家庭成員支出大額費用; 5、不得出國出境; 6、不得對外投資(包括開辦公司、購買股票債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的生活費用,其他均屬被執行財產范疇。 7.被限制人的子女不得就讀高消費的民辦高校
Ⅱ 父母是失信被執行人 子女出入境會受影響嗎
父母失信被執行人這是民事糾紛,不會影響子女出入境的,因為父母有執行能力,與子女不存在連帶責任。所以不會影響子女出入境的。
Ⅲ 你好,請問父親被限制高消費,子女可以出國旅遊嗎
不行!!!快去替你老頭還錢!!!有錢去旅遊還不還錢?別人的錢養著什麼東西!!
Ⅳ 父母進入執行人失信名單後成年子女可以出國留學嗎
父母進入執行人失信名單之後,成年女子是不可以出國留學的。雖然是父母被執行失信人了,但是子女出國的話也是不被允許的。
Ⅳ 父母受限高令限制 這樣會不會影響子女出國留學
不會影響子女出國留學。限高令的限制只是針對於被限制的當事人採取的一種措施,對被限制人的其他親屬不會造成影響。
限高令對自然人的限制:
1、不得乘坐飛機、豪華客船、計程車等高檔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檔通訊工具;
2、不得在賓館、酒樓、酒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費場所消費;
3、不得購置高檔商品、大額生活用品、汽車及租賃寫字樓辦公;
4、不得購買、新建、擴建、裝修房屋;不得出外旅遊、度假及為家庭成員支出大額費用;
5、不得出國出境;
6、不得對外投資(包括開辦公司、購買股票債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的生活費用,其他均屬被執行財產范疇。
(5)父母限消令子女出國擴展閱讀:
實施限高令的作用:
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是為了進一步壓縮被執行人的生活空間, 最高法執行局為破解「執行難」,最高法正在採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和公安部聯合發文全面限制被執行人出境,和銀行聯合限制其貸款,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聯合限制融資增容等等。
若發現被執行人有高消費行為,查證屬實,根據有關規定,對被執行人拘留或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另外,最高法將實行懸賞舉報制度,若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將獎勵舉報人,最高獎勵財產價值的10%。
要讓「限高令」真正發揮作用,就必須改變由各個法院「單兵突進」的尷尬局面,需要從基層法院直至最高院層面,在法院系統搭建起信息共享、共建、共用渠道,並且通過技術手段實現法律文書送達的便捷化、信息化、無紙化。
另一方面,酒店、金融、工商、房產、交通、出入境管理等部門應當與法院加強協作,共同建立覆蓋全民全社會系統的、資源共享的誠信體系,使被執行人在融資、投資、置產、出境、注冊新公司、高消費等方面受到嚴格的審查與限制。
Ⅵ 父母被法院限制高消費子女能出境嗎
父母被法院限制高消費,與子女無關,子女當然可以正常出國出境。
Ⅶ 父親是限制高消費人員,孩子已經成年能申請出國留學嗎
不可以,你父親賬沒還清你怎麼能出國呢?
Ⅷ 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可以出國留學嗎
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不可以出國留學。
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中規定:
一、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二、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孩子出國留學的費用最起碼3萬元以上,最高可至數十萬元,所以出國留學屬於高消費行為,所以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不可以出國留學。
(8)父母限消令子女出國擴展閱讀:
一、刪除失信信息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九條規定:
不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撤銷失信信息。
記載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準確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失信被執行人的還款方式
1、法院途徑:即和執行法官聯系,把費用給法院,由法院再給付對方,給付完畢,法院就會根據申請,撤銷黑名單。
2、債權人途徑: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再向法院申請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消除。
Ⅸ 父母是失信人 子女可以出國嗎
可以,失信人員限制高消費,他本人身份證護照不能坐飛機,你是個個體和父母身份證又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