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父母如果給其子女贈予房產該怎麼做
1、可以簽訂贈與協議,註明將房款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另一方無需簽訂即可;
2、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如登記在雙方名下,需要夫妻之前簽訂協議,否則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
3、婚後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視為對子女一方的贈與
2. 婚後一方父母贈與房產,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一方父母贈予的房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有約定的話除外。
3. 雙方結婚後,一方父母贈與子女房產(房產證只記一方的名字).夫妻倆在接受贈與再自己買一套房產算二套房
以房產證名字說話
如果贈與的那個是寫的你的名字
那麼下次買房在寫你名字的話就算是兩套了,寫你老公的也算是兩套
因為你們是夫妻了
4. 婚後贈與子女房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這個問題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原則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贈與人明確表示只贈與夫妻一方,贈與財產就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具體到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父母贈與房產的情況,如果一方父母明確表示該房產只贈與其中一方,並將產權登記在被贈與人名下,該房屋就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否則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附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 父母贈與女兒(婚後)的房產,離婚時怎麼分配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如果註明只贈與女兒的,那就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