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一方給父母買房,並寫父母名字,離婚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父母的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Ⅱ 出嫁的女兒有義務給父母買房嗎
出嫁的女兒給父母買房,要量力而行,如果家裡條件好、不缺錢,給父母買套面積小點的房子養老也可以,如果家裡的經濟條件拮據,也不必讓自己太為難了。
如果子女條件一般,就不要勉為其難,給自己增添壓力,父母都希望子女生活的幸福,如果子女因為給父母買房子生活的很艱難,父母也不會快樂。
如果子女經濟富足,給父母買個房子伺候父母,父母會幸福的度過晚年。
Ⅲ 婚後子女為父母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若子女明確表示購的房系贈與其父母,那就要算作父母的共同財產;若專單獨說明購的房只是贈與屬父親或母親的,那就只能算一方的財產;若子女購房的目的是屬於只供父母居住,且財產的所有權仍屬子女(子女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置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一方明確表示用自已掙的勞動收入來為父母購房,且妻或夫一方已明確承認屬於另一方的個人財產的,那就不算作共同財產了)。
Ⅳ 按新婚姻法,子女為父母買房,房產的歸屬
1、二女兒買房給父親,說明是女兒贈送給父親房屋,推測出,房產屬於你父親個人財內產。不屬於容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當時買房的時候,你和你父親有其他協議的存在,否則只能當作個人遺產處理。
2、父親走後,只要他沒有明確指定房屋由誰繼承的,那麼按照繼承法的順序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所以房產應該分為六等分的。你父親的前妻三個子女,你父親二婚後的繼母和他的兩個孩子。
Ⅳ 婚後給父母買房會被看成婚後共同財產嗎
你好,一、在你和你丈夫結婚後,除非你們有婚後分別財產制的約定,那麼婚後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並各自享有獨立的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和處分權。不然,婚後,任何一方的財產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從你個人賬戶中取得款項也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二、其實並不需要你老公提供你在銀行支取現金的記錄,只要你老公證明這筆款項是你在婚後支出的即可。
三、換個角度,你老公在婚後也從自己的賬戶提取款項,再去和第三方出資買房,之後第三方把房產贈與你老公,你在這房子上有沒有權利???
Ⅵ 子女給父母買房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若子女明確表示購的房系贈與其父母,那就要算作父母的共同財產;若單獨說明購的房只是贈與父親或母親的,那就只能算一方的財產;若子女購房的目的是屬於只供父母居住,且財產的所有權仍屬子女(子女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置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一方明確表示用自已掙的勞動收入來為父母購房,且妻或夫一方已明確承認屬於另一方的個人財產的,那就不算作共同財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