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養父母法律規定
收養是一方當事人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的行為,通過收養行為,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產生了擬制的直系血親關系。根據《收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形成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關系,養子女從此取得了與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根據我國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養子女和養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有:①養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養子女有對父母贍養的義務;②養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③養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④養子女和養父母互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此外,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之間也產生法律擬制的近親屬的關系,即子女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同樣對養子女也適用。
同時,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近親屬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消除。隨著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建立起擬制血親關系,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即行消除,也就是說,收養關系的建立,不僅使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父母子女關系消除,而且其效力涉及到養子女與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關系的消除。
㈡ 收養關系成立後,子女和生父母、養父母之間是什麼關系
收養關系成立後,在法律上,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親屬之間的關系消除,生父母不再是子女的監護人,無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子女成年後也無贍養父母的義務。收養關系成立後,子女和養父母之間形成相當於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關系。養父母成為子女的監護人,有撫養和教育未成年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養子女應當和養父母一起生活,而不能和生父母一起生活。養子女在成年後也有義務贍養養父母。養子女和養父母的近親屬形成法律上的親屬關系。參考法條:《收養法》第二十三條
㈢ 贍養父母的定義是什麼
贍養是為人子女的法定義務,當父母年邁的時候,是需要履行贍養義務的。贍養不僅是指精神方面的贍養,還包括物質方面的,是需要支付贍養費,陪伴父母的。那麼,兩個兒子如何贍養老人?中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 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 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贍養義務包括物質供養,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個方面。
㈣ 兒女養父母叫做贍養,那父母養兒女該叫什麼呢(必須是對比的。。。
有法律規定的,父母養育 或叫撫養兒女,兒女贍養父母
㈤ 養子女和養父母組成的家庭叫什麼家庭
家庭發生這樣的事我應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