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父母如果給其子女贈予房產該怎麼做
1、可以簽訂贈與協議,註明將房款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另一方無需簽訂即可;
2、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如登記在雙方名下,需要夫妻之前簽訂協議,否則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
3、婚後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視為對子女一方的贈與
Ⅱ 父母對子女房產的贈與可以撤銷嗎
第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其要點,一是專受贈人實施的是嚴重侵屬害行為,而不是輕微的、一般的侵害行為;二是受贈人侵害的是贈與人本人或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親友則不在此列。
第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其要點在於:一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二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能力,而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如果受贈人沒有扶養能力或者喪失了扶養能力的,不產生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
第三,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其要點在於:一是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負有一定的義務。二是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於受贈人。三是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中,受贈人應當依約定履行其所負義務。在贈與人向受贈人交付了贈與的財產後,受贈人如不依約履行其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Ⅲ 父母贈與子女最新政策
婚姻法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版互相幫助,維護權版平等、和睦、文明權的婚姻家庭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
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3)父母對己方子女的贈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Ⅳ 為什麼在現實中父母對子女的動產贈與會無效呢
一般會有效的
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專受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屬實質是財產所有權的 轉移。我國《合同法》把贈與合同的性質規定為諾成合同,即贈與人與受贈人一旦達成合議合同即告成立,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贈與人對受贈人有要求其履行的權利。
贈與的有效,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贈與行為無效主要體現在:贈與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贈與人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但間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為,確能證明是其在沒有發病期間實施的,並且符合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條件的,應當認定有效;受贈與人系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贈與人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贈與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贈與。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有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Ⅳ 新婚姻法如何證明是父母贈與子女單獨的房產(房產過戶情況下)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婚後父母贈與房產且只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內,視為只對子女單獨容的贈與;如果贈與房產登記到夫妻名下的,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父母贈與的這套房產無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已無法挽回。
Ⅵ 父母對子女婚後的贈與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此贈予是在父母婚前父弊仔母中的一方就已擁有的,但是在婚槐腔後就給予子女鉛卜衫的就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若此贈予是在父母婚後父母中的一方才擁有的,然後贈給子女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Ⅶ 父母可以收回對子女的贈與嗎
合同法第192條,規定了受贈人有以下三種情況下,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1、嚴重侵害專贈與人屬或贈與人近親屬的;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子女不贍養父母,父母能夠充分舉證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的話,可以依據上述2條的規定,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