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後父母給女兒買房是個人財產嗎
如果登記在女兒一人名下,且書面確認只贈予一人,屬於個人財產
② 婚後一方父母給子女購房屬於誰
問: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屋,用於夫妻雙方婚後居住。夫妻雙方離婚時,由一方父母婚後出資購買的房屋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還是一方的個人財產。答:一方父母婚後出資購買的房屋在離婚時的處理基本分為以下兩種情況:一、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從《婚姻法解釋(三)》公開徵求意見反饋的情況看,作為出資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們擔心因子女離婚而導致家庭財產流失。在實際生活中,父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房往往傾注全部積蓄,一般也不會與子女簽署書面協議,如果離婚時一概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勢必違背了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和意願,實際上也侵害了出資購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購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視為父母明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比較合情合理,多數人在反饋的意見中對此表示贊同,認為這樣處理兼顧了中國國情與社會常理,有助於糾紛的解決。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更為符合實際情況。《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將產權登記主體與明確表示贈與一方聯系起來,可以使父母出資購房真實意圖的判斷依據更為客觀,便於司法認定及統一裁量尺度,也有利於均衡保護婚姻雙方及其父母的權益。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且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且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根據常理,可視為父母明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是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和意願;加之不動產以登記為准,房產既然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③ 婚後父母如果給其子女贈予房產該怎麼做
1、可以簽訂贈與協議,註明將房款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另一方無需簽訂即可;
2、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如登記在雙方名下,需要夫妻之前簽訂協議,否則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
3、婚後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視為對子女一方的贈與
④ 按照新婚姻法,婚後,父母給女兒的房子,算是女兒的個人財產還是女兒和女婿的共同財產啊
如果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註明只贈與女兒,那麼這房子就算是女兒的個人財產。如果婚後父母贈與財產時沒有簽訂書面協議,也沒有口頭明確表示只贈與給自己的子女,那麼婚後父母贈與的財產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婚內父母給子女的房子擴展閱讀
新婚姻法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⑤ 怎樣證明房子是婚後父母給自己買的房子
婚後房產,父母明確說明贈與某一方,屬於一方房產。證據包括購房合同、發票、房產證。
婚後一方父母給自己子女買的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屬於個人財產;給自己子女買的車(登記在子女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理由如下:
《婚姻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房子作為不動產完全符合上述規定。
由於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設立方式的不同,所以汽車不能適用不動產以產權登記推定受贈人的規則,而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確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所有的以身份推定財產歸屬或受贈人。
⑥ 父母給兒女買的房子,父母離婚後房子歸誰
如果父母給兒女買的房子,房子是兒女的名字不是父母的名字,那麼父母離婚的話那還是兒女的,跟父母沒關系呀。
⑦ 父母在子女婚後給子女買房該如何保障他的權益
可以作個贈予的公證,寫明房子只是贈予你的子女,排出任何其他人所有。這樣,子女就是有什麼婚變一類,也能保障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