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揚州市在獨生子女補助政策上若平時未領證,到60周歲後去領可領嗎
不可以按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必須辦理獨生子女證的60周歲才可以申請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費,沒有證的不可以享受所以不可以。
Ⅱ 獨生子女證辦好後,怎麼去單位領取每個月的補貼啊
每個月是5-20元,不是30.而且是夫妻合並,也就是說,如果雙方都有單位,最低2塊伍(這是幾十年前定的,哎),一般是每年六一發全年的,
Ⅲ 獨生子女補貼在哪裡領,怎麼領
可以拿補貼金,到戶口所在地辦理,具體如下:
想要領取相關的補貼津貼,首先要領取相關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這樣才能領取相關的父母獎勵金,而對於獨生子女的津貼獎勵每個省份都會有所不同,一般補貼的方式以及補貼金額各不相同。而一般女方年滿55歲、男方年滿60歲,這樣就可以一次性領取1000元以上的補貼金。
當然如果有工作單位,一般企業會發放這筆補貼,而如果是沒有工作的情況下則是由街道辦和村集體進行發放。在領取的時候就可以憑著相關的身份證明、單位證明或村集體街道辦證明,帶著自己的婚姻證明,同時拿著《獨生子女證》可以進行申請。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各省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具體規定存在差異。主要差異表現在《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格式全國沒有統一,申請表格,辦理機關或有不同,具體申請條件也不盡相同。獎勵項目、標准也各不相同。已知的辦理時的一次性獎勵費和獨生子女保健費項目名稱全國基本統一。
Ⅳ 揚州到哪裡領取獨生子女的3000元錢獎勵
揚州網訊 (記者 王蓉)近日,我市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獨生子女證)的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工作方案已啟動,獨生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199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退休時未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獨生子女證》退休的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標准為每人3000元。 政策出台後,引發廣大市民高度關注,那麼,哪些人可以享受到這項獎勵政策?在具體實施中,遇到種種問題該如何處理?記者昨請計生部門對相關問題作解答。 熱點解讀 未領過證但符合條件者可享獎勵政策 市民劉女士在上世紀60年代末生了一個孩子,此後沒有再生育,2005年,她在本市某企業辦理了退休手續,根據此項政策內容,她完全符合享受3000元獎勵的條件。可她心裡還是有個疙瘩,原來,在上世紀60年代時,人們壓根沒有獨生子女的概念,劉女士自然沒領過獨生子女證,那麼,沒有獨生子女證,能享受到這項獎勵政策嗎? 專家解答:劉女士雖然沒有領取過獨生子女證,但完全可以享受這項政策。因為她的實際情況符合領證條件,像這類市民的生育情況可在當地計生部門查到,如果的確只生育了一個孩子,就不影響享受獎勵政策。 遺失《獨生子女證》不補辦但可開證明 家住新莊新村的喬先生,在幾年前的一次搬家中,把《獨生子女證》給弄丟了,當時倒也沒當回事,可這次獎勵政策一出來,他可就著急了,遺失的證到哪可以補辦?補辦證影響享受獎勵政策嗎? 專家解答:喬先生這類情況不必擔心,只要到當初領證的地方計生部門開一份證明就行了,需要注意的是,負責發放獨生子女證的部門並不對遺失的證件進行補辦,但可出具相關證明,遺失《獨生子女證》者憑這類證明可享受到和持證者一樣的權益。 獨生子女亡故的不享受獎勵政策 市區某企業退休職工周先生有一段傷心往事,他的獨生兒子在16歲那年由於患上了白血病不幸去世,妻子由於傷心過度,加之年齡偏大,從此沒有再生育。周先生夫婦曾領取過《獨生子女證》,他想問,像他們這種情況,可以享受到此次出台的獎勵政策嗎? 專家解答:對周先生的這種情況深表同情,但他的家庭並不符合此次出台的政策條件,他們的情況可按另外的扶助政策來執行。但前提是,周先生的妻子須年滿49周歲。 我市出台的相關扶助政策規定,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的標准發放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扶助金以個人為單位按月計算,每年底一次性發放。所以有些家庭父母一方亡故的,一年只能領取1200元,而父母雙方都健在的則每年可以領取2400元。 夫妻雙方都滿足條件合計可享6000元 孫女士和丈夫在上世紀80年代育有一女,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如今孩子已長大成人,孫女士也已從單位退休,但孫女士的丈夫直到今年上半年才從單位退休。孫女士不知該如何享受獎勵政策。 專家解答:此次出台的獎勵政策並不是以一對夫婦為獎勵單位,而是以符合要求的個人為獎勵單位,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的獨生子女是在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滿足「199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退休時未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獨生子女證》退休的企業職工」的要求,那麼他(她)就可享受此次一次性獎勵3000元的獎勵政策,如果夫妻二人都滿足條件,就可各享受3000元的獎勵政策,也就是說夫妻二人合計可享受6000元的獎勵政策。 以上述案例為例,劉女士符合政策要求,可享受3000元的獎勵,而她的丈夫由於是2009年上半年才退休的,所以就不能享受3000元的獎勵,根據規定,2008年12月31日以後的持證退休企業人員的一次性獎勵,按省政府的有關規定由企業自行支付。 現居住地不在揚州不影響享受政策 原籍開發區的市民程先生夫婦二人自2003年從市區某企業單位退休後,便到南京定居,偶爾回揚看望兒子媳婦一家,程先生詢問,像他這種現居住地不在揚州的市民,可以享受獎勵政策嗎? 專家解答:程先生夫婦的現居住地雖然不在揚州,但他們屬於市區退休企業職工,就可以享受這項獎勵政策。像程先生這種情況,可以委託子女到退休時單位所在地村(社區)登記。 部門說法 具體兌現時間由《實施意見》明確 據計生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市委市政府正在對此次出台的獎勵政策進行細節完善,具體實施方案正在制訂之中,由於涉及到的市民面廣量大,據市人口計生委的前期調查,全市共有6萬多名符合上述獎勵條件的持證退休企業職工,獎勵費用約需2億元。 市財政局、人口計生委等部門將在7-10月,就一次性獎勵所需經費及分擔辦法共同組織調研,提出方案報市政府研究。 我市年內要完成上述條件的持證退休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的登記和審核工作。每人3000元獎勵的具體兌現時間,將由市政府下發《實施意見》明確。 市民如有疑問,可致電市計生委咨詢電話0514-87369475咨詢。
Ⅳ 獨生子女證的補貼在哪裡拿
獨生子女保健費是指國家為鼓勵育齡夫婦實行計劃生育,對無論出生胎次如何,一對夫婦只內生育一個容孩子的,對其子女按月發給保健費,直至滿14周歲止。凡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婦,經本人申請並經有關單位(指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批准發給「獨生子女光榮證」。獨生子女家庭憑證可以享受國家或集體規定的對獨生子女及其家庭的獎勵和照顧。其中包括獨生子女保健費。如獨生子女父母在已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並享受一切福利待遇後又生育第二個子女,應當及時收回「獨生子女光榮證」並取消有關福利待遇,分期退還已領取的保健費。
農村的獨生子女保健費一般由當地財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