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需要給員工發獨生子女費嗎
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該發這部分錢,法律並沒有說這個用人單位是企業還是事業或行政,當然企業也應該發這個錢。
⑵ 是不是每個用工單位都應該支付給員工獨生子女費
不需要,獨生子女獎勵由衛計部門在孩子出生時發放,2016年後沒有了
⑶ 企業關於獨生子女費是否發放
國有企業好像可以,但私企一般都不會發放的
⑷ 有沒有相關規定單位可以不發獨生子女費
去當地社區問問,發放獨生子女費鄭策
⑸ 單位不予發放獨生子女費該怎麼辦
可以拿著獨生子女的有關證明到有關部門進行控述
⑹ 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怎麼解決
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可向勞動部門舉報。這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如果單位不給發獨生子女費,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投訴的方法,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6)公司可以不給員工發放獨生子女費嗎擴展閱讀: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⑺ 單位不發放獨生子女費用,我該如何
我也是同樣的情況,但是政策規定由單位支付,也沒有必要去居委吵鬧。我覺得制定政策的這些人根本就沒有了解底下的情況,盲目的讓單位支付,可是又沒有制定另一個政策去約束單位。所以現在很多單位都理直氣壯的不發,因為沒有一個部門能拿他們怎樣。最好就是大家聯合起來,要求更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