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後再婚可以繼續再辦獨生子女證嗎
第一,2015年12月31日,為最後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的日子,此後生育子女,都不辦理獨生子女證回,
第二,是答否獨生子女,需要看孩子是否沒有血緣意義上的兄弟姐妹,以及現在生活家庭是否只有這一個孩子,以及孩子是否14歲之前辦理了獨生子女證。
㈡ 夫妻離婚後再婚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在年1月1日以前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是否可以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比如四川省規定,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比如吉林省規定,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補辦。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資料,http://www.sc.gov.cn/10462/12771/2016/6/25/10385599.shtml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資料,http://www.jl.gov.cn/xxgk/zc/zcjd/201605/t20160513_2263296.html
(二)關於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問題。
1.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予以審核辦理。
2.未生育過子女的單身公民,收養一個子女,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文件或者單位或者村(居)收養一個子女證明。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或者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的,可以補辦。
㈢ 再婚雙方各有一個孩子。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證嗎。
不可以,現在國家政策上已經沒有獨生子女證了!
㈣ 二婚女方有兩個孩子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都有兩個孩子了怎麼辦理。辦理獨生子女證是需要男女雙方只有一個小孩。
㈤ 再婚家庭一個孩子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再婚前你們各方都沒有孩子就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如果其中有一方有孩子就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㈥ 再婚後雙方有孩子請問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再婚後雙方有孩子請問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這位知友,不管你們是什麼情況,目前都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因為國家政策已經放開二胎,從前年開始,已經不在辦理獨生子女證。
㈦ 再婚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