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想投訴對獨生子女政策不公平的家庭,應該投訴在什麼部門
計生辦
② 征地補償獨生子女費不公平可以起訴嗎
可以起訴,具體需要根據案件。
③ 判定是否獨生子女依據的法律法規
你好!
判定是否獨生子女都有具體的法律法規,可以按照法律法規對照一下。
④ 法律上如何規定獨生子女」
現行的法律中,獨生子女按確定標准如下: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⑤ 我堅決反對法律中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1. 家庭養老阻礙社會發展:現代社會如果再像古代那樣「父母在,不遠游」不用說肯定是不可行專的。即使是在經濟上為屬父母提供必要的支持對於很多人也不太可能,尤其是現在很多夫妻是獨生子女,一對夫妻養4個老人,負擔太重了。如果父母身體沒問題還好,一旦生了大病,尤其是農村的,那子女可就慘了。所以走社會養老是必然趨勢。
2. 愛應該是發自內心的,強扭的瓜不甜: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這是天經地義的,父母要孩子是為了愛,不是為了讓孩子成為自己的搖錢樹。孩子給父母帶來了快樂,父母撫養孩子成人,父母付出了愛,也贏得了孩子的愛,父母有成就感,自豪感。但不是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是稱職的父母,甚至有的父母根本不配做父母,對這樣的父母以法律要挾子女,對子女是不公平的。子女對父母的愛應該是發自內心的,而不是強迫來的。我希望我的孩子以自己的事業為重,只要她心裡還有我就可以了,如果她不愛我,那肯定是我的錯,我會自食其果的。
3. 規定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實際是社會在逃避自己的責任:這個不多說了。
總之養老不是美德,而是陋習,應該拋棄。
家庭養老,法律規定家庭養老恰恰反映了社會的不健全,老人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責任在社會。
⑥ 放開二胎了,獨生子女中考加分,不公平,當時提倡獨生子女所以加分,
既然國家提倡生二胎,就說明是國家有需要,應該取消獨生子女加分,這才順應國情,還內繼續給獨生容子女加分還是支持鼓勵獨生子女嗎?這讓二胎家庭的大寶失去了公平競爭的機會,領導們好好想想,這是體制可悲吧?強烈要求真應該改政策了!並且今年就不能執行了
⑦ 關於獨生子女的法律案例..高分求解
1、「我主要的問題是小孩A和B是不是還屬於獨生子女」:不屬於,因為獨生子女的定義就是父母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對於男子來說,他已經有兩個孩子,根本不符合「終生只生育一個「的定義了。
2、樓上律師朋友說A、B都屬於獨生子女,不知道法律依據為何,如果樓主你不怕麻煩,可以到你所在地計生局去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試試或是打個電話咨詢,看是否能給你辦獨生子女證吧。
3、」如果不屬於.男方是不是應該給小孩A及其母親以一定經濟補償」:沒有依據。是否終生只生一個、成為獨生子女光榮戶,是父母的權利、但並不是義務,孩子的父或母都有選擇是終生只生一個、還是在依法可以生育二胎時再生二胎的權利,公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沒有傷害到對方的合法權益(註:對方不享有要求配偶、或是已經離婚的前夫必須放棄生育二胎、選擇獨生子女的權利),不需要對任何人進行補償。
4、「 我主要的補償理由是男方等於變相剝奪了小孩A的生二胎的權利..以及現行地方政府給予的退休後獨生子女父母500/月的獨生子女補助」:
(1)小孩A的母親依然有權依法生育二胎:A母是否能生育二胎,與男子是否生育二胎沒有任何關系,只與A母將來結婚的配偶是否為初婚、是否生育過子女有關系,因為:一般各省的條例都規定,離異後再婚的,如果一方為初婚且未生育過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這與A母的前夫是否又生育小孩沒有關系,也就說不上什麼「變相剝奪了小孩A的生二胎的權利」。
(2)至於A母無法再享受的獨生子女待遇:這沒辦法,我上面已經說過了,是否終生選擇只生育一個,是A母的權利也是A父的權利、但不是義務:法律沒有規定他必須如此。
5、「按我國現行計劃生育法.獨生子女證為女方保管」:沒有這樣的規定,只是一般在離婚前都這樣。
6、「如果女方不給獨生子女證.小孩B是不是就不能上戶口或如果上戶口是不是要繳納高額罰款」:
(1)也不是,男方拿不到獨生子女證,只要男方和B母符合當地生育二胎的條件、B有合法的准生證,就不繳納高額罰款、也可以順利上戶口。
(2)只是:在B出生後,男子再也領不到獨生子女費和享受以後應享受的獨生子女待遇了。
7、「如果女方A堅持不同意或不承認小孩B.是不是可以以不知情為由將男子告上法庭」:告也告不贏,對於已經離婚的男子和A母來說,A母對於男子的再婚、生育情況不享受知情權,無權干涉、無權決定同意還是不同意。
⑧ 中國有關法律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界定條件』
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登記結婚後一生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並辦理獨生子女證終身不再生育的。
⑨ 繼承法是不是有漏洞呢對獨生子女不公平,從某種程度父母的財產成公有制,造成獨生子女繼承障礙,
繼承法是不是有漏洞對獨生子女不公平從某種程度父母的財產長弓有機照常獨生子女繼承障礙我覺得應該有漏記獨生子女繼承他父母的遺產才對
⑩ 獨生子女政策對家庭和個人危害都很大,且其本身的施行也是極度不公平合理的,為什麼不取消
估計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取消啊,一般人口較少的地區會放開這一政策。不取消估計是因為人口密度過大,城市化太快,社會就業壓力等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