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已過周歲49還能領獨生子女證嗎
只要你還不滿16歲並且家中就你一個孩子,就可以辦理……
《獨生子女證》申請領取條件,滿足其一可辦理: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東方燕園旗艦店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逗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地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Ⅱ 辦理獨生子女證被政務中心受理後,可以領證了嗎
辦理獨生子女證政務中心受理了就可以領證,政務中心如果不受理就領不了證,受理了就是可以辦獨生子女證
Ⅲ 補辦結婚證後可以領獨生子女證嗎
如果你依法領取了結婚證,符合我省規定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條件,是可以向孩子的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提出申請的。
Ⅳ 我是先有孩子後領結婚證已交罰款能領獨生子女證嗎
可以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不可以領證的情況:(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5)孩子均已死亡的;(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Ⅳ 先有孩子後領結婚證的辦理獨生子女證罰款嗎
先有孩子後領結婚證,違反了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未婚先孕辦理結婚登記不會罰款,但如果孩子生出來後六個月內仍沒有辦理准生證的,要被計生部門罰款才能上戶口。如果夫妻二人是初婚,但是結婚證是在寶寶出生之後才辦理,那麼不管准生證什麼時候辦,都會有罰款。但一些省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也明確了只要在規定的時間登記結婚的,可以免予處理。由於各省市的規定有所不同,因此,你可在網上查閱你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確認一下是否屬於免予處理的范圍。再有需要告訴你的是,兩孩生育政策正式實施後,已取消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規定。也就是說,就算你只生育了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也不會辦理獨生子女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