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天津市獨生子女獎勵政策是什麼有沒有退休或者年滿60周歲給予一次性獎金或者其他獎勵
14周歲前每月5元或退休一次性領取2000元
B. 天津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領錢是真的嗎
在天津,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可以領到四筆錢!加一起至少6000元。
C. 現在城鎮獨生子女有什麼優惠政策。
您好!我不知道您是哪個地區的,各地區的規定是不同的,如北京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3年)》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配前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
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岩賣判適當獎勵。
第二十一條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粗改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四十三條 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
D. 城鎮戶口的獨生子女有哪些優惠政策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
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
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4)天津城鎮獨生子女有獎勵嗎擴展閱讀: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E. 城鎮居民有獨生子女證的人員有獨生子女費領嗎到哪領
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可以領取補貼。有工作單位,一般企業會發放這筆補貼,如果是沒有工作的情況下則是由街道辦和村集體進行發放。在領取的時候就可以憑著相關的身份證明、單位證明或村集體街道辦證明,帶上婚姻證明,同時拿著《獨生子女證》可以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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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費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
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F. 天津獨生子女有什麼優惠政策
天津對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最突出的地方就是本村土地轉讓資金分配原則上可以優惠半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
G. 天津市獨生子女費怎麼領
1、天津市城鎮居民有工作單位的,憑《天津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發證部門開具的《天津市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通知單》,由單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2、城鎮居民無工作單位的,憑本人戶口本、《天津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天津市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通知單》等,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3、農村居民憑《天津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H. 天津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自全面開放二胎政策之後,將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同時也不再發放內獨生子女費。
按新修改的《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
1、2016年1月1日以後登記結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
2、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尚未休晚婚假的本市戶籍公民,仍可按原《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享受晚婚假待遇。
3、2016年1月1日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本市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4、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個子女,且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不再生育的本市戶籍公民,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I. 天津市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每月10元。
城鎮居民有工作單位的,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發證部門開具的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通知單》,由單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城權鎮居民無工作單位的,憑本人戶口本、《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通知單》等,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農村居民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人員應如實提供有無工作單位的情況。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准確及時掌握獨生子女父母就業變化情況,必要時可要求本人提供相關證明。
居民在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期間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發生變動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發放主體應隨之變動。經本人提供情況,原發放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轉移通知單》,現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自接到轉移單之月起繼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