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所得稅計算時應該扣除獨子費和婦女衛生費嗎依據是什麼
在計算該個人所得稅時是應按10000元計算。
企業或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規定比例部分應計入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個人領限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藉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暫免徵稅。(財稅字[1997]144號)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個人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比例,實際繳付的失業保險費,均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個人超過上述規定的比例繳付失業保險費的,應將其超過規定比例繳付的部分計入職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具備《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0]83號)
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
㈡ 獨生子女費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是不是扣除
支付給個人的工資中,包括獨生子女費,可在計算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有關文件是: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二、關於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問題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對工資、薪金所得的具體內容和征稅范圍作了明確法規,應嚴格按照法規進行征稅。對於補貼、津貼等一些具體收入項目應否計入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范圍問題,按下述情況掌握執行:
(一)條例第十三條法規,對按照國務院法規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法規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其他各種補貼、津貼均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
(二)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㈢ 贍養老人的個人所得稅減免非獨生子女的可以指定一方扣除嗎
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攤扣除,但非獨生的,每個子女分攤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贍養老人的個稅扣除規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個人所得稅抵扣是否要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而言,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的,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對於多個孩子的家庭而言,如果兩個子女中的一個沒有贍養父母能力,也不能由餘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的扣除標准。按照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2000元/月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同時,雙胞胎也不可以按照獨生子女享受贍養老人扣除,雙方需要共同贍養父母,每個子女都不能獨自享受2000元的扣除額度。
而如果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非獨生子女納稅人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2000元/月的標准扣除。
㈣ 獨生子女個人所得稅怎麼減免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可知: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㈤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獨生子女補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版個人所得稅權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㈥ 獨生子女扣除個人所得稅抵扣
如果子女年滿3歲,即可享受」子女教育「附加項扣除,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專項附加填報-子女教育,按要求填列上傳就可以了。
㈦ 個人所得稅對獨生子女定義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表示,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內重新組建容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你不是你母親的唯一法定贍養人,因為你母親離異前育有一女,也就是你姐姐,她同樣有贍養你母親的義務。因此,你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扣除。
㈧ 新個人所得稅對獨生子女定義問題
新個人所得稅對獨生子女定義,基本上沿用《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的相關規定(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同時從明確了獨生子女,必須是父母任何一方的唯一法定贍養人。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㈨ 獨生子女個稅專項扣除如何判定
樓主給出的信息不是很足,我們這樣來討論:
第一種情況
父母在離異前回,您還有其他兄弟姐妹,即答使父母離異後,由您一人贍養您父親,也不能按照獨生子女的標准來享受專項扣除,所以父親再婚後生一女,一女隨女方,只能按照非獨生子女的標准來享受。
第二種情況
父母在離異前,您是獨生子女,如果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此之外,就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所以,您父親這一方顯然不符合獨生子女的條件;如果您母親一方只有您進行贍養,還是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標準的,否則就不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㈩ 個稅扣除贍養老人再婚是不是都不算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父母離異後再婚如何享受個稅專扣?稅務總局回應
華夏經緯網 2019-01-09
中新網1月9日電 獨生子女父母離異後再婚,作為贍養人如何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針對這個問題,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今天上午進行了回應。他透露,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