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兒子欠債,債主向父母要錢,該怎麼辦
他要是敢搬就去法院起訴,兒子長大後,父母已經不具有撫養兒子和幫助兒子償還債務的義務了,具體你去查查法律相關資料吧...
Ⅱ 父母債務債主威脅子女怎麼辦,能報警嗎
可以報警。
父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民事責任應當他們自己獨立承擔,與子女無關。子女如果因此受到人身威脅的,注意收集並固定好相關的證據,然後可以直接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2)父母債務債主威脅子女擴展閱讀:
關於父母的債務子女償還規定:
1、首先,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2、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
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
如果是父親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親還債,還要幫助父親戒賭。賭債也不必償還的。這要看父親欠債務的原因,來確定是否為父親還債。
Ⅲ 父母給子女買房在前,欠債在後,父母欠債,債主可以用子女房子抵債務嗎兒子己成年
如果當初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寫的是子女的名字。即便是以後父母欠債了,債主也不可以用子女的房子抵債。除非有證據能夠證明,父母欠債是與給子女買房有關。
Ⅳ 子女欠下的債務父母答應債主了就一定要還嗎
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自己承擔責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父母還錢,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在子女活著的情況下 「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是講不通的
如果這個成年子女死了,這就涉及到遺產的問題,繼承人要清償這個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債務。但在數額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總之:無論死著 活著,老爸老媽對於成年子女的債務 不負償還義務。
Ⅳ 爸媽做生意失敗了,欠債還不起跑路了,借了銀行跟民間借貸一共700萬,現在債主把我父母連同我們子女一
父親如果一直耗著我會怎樣? ——你不會怎麼樣 如果父親尋死,我會受到威脅么? ——如果你父親去世了,債主就可以用遺產償還債務了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我的人生不受牽連? ——你父親去世了的話···就跟你沒什麼關系了 從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你家是有房產的,可以把房子賣了還錢
Ⅵ 父親前年去世,因父親欠有些債務,父親臨死前被債主威脅下我簽了繼承債務書。請問我可以放棄債務嗎
繼承人在遺產范圍內的償還債務是法律規定,但是要注意是遺產范圍內 這個范圍就意味著你個人的財產不在償還債務的范圍內
債權人與你簽訂的繼承債務書是否可以撤銷 要看債務書涉及的內容和簽訂的方式 其實這個債務書有幾個作用 第一、確認債權債務關系 即你父親欠債權人的錢 第二、債務的數額 第三、債務人的變更。
在債權書簽訂後法律上的權益義務發生變更,就是第三人也就是你對債權人承擔還款義務 而且是償還債務的范圍包括了你的個人財產 這種變更債務的行為是可行的 但變更的前提是第三人出於自願
如果你認為債務書本身是受脅迫的情況下簽署的 就要在1年之內行使撤銷權
這樣你的個人財產就不作為被清償的范圍了,可你繼承你父親的遺產 還有你母親繼承你父親的遺產中的部分還是要來還債
所以假如你有個人財產那麼你就要去法院申請撤銷這個債務書這樣就能保證你的個人財產不受到影響
補充:你的意思是在最初借錢時 就約定了如果不能清償就要協助債權人辦理過戶手續 將房產抵押給債權人是么
簡單的講 這種抵押方式是沒有成立的 不動產上設立抵押權要進行登記在房產部門 顯然在沒有登記抵押的情況下 房產是不能使債權人優先受償的 可還有些問題是法律以外存在的 就是即便你父親和債權人之間的抵押關系不成立 但是受外因影響 你和你母親不得不對這筆債務進行清償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你所謂的放棄是放棄繼承債務是么? 本身這個問題和你放棄不放棄 放棄什麼沒什麼關系
你父親在婚姻存續期間所欠的債務一定是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以你父親和你母親的財產作為清償對象 之後你父親在去世時還有你簽了一個協議 你簽字了就成為了該債務的清償者 所以我讓你先撤銷這份協議 這樣就涉及不到你的財產了 如果你想用放棄繼承 等手段來規避債務那基本不可能 很多條件給沒+7457306說吧
Ⅶ 父母購房,房屋買賣合同為子女名。父母在發生債務糾紛時,債權人有權利起訴子女房子嗎
父母替子女出資購房的行為,在法律屬於贈與,這是可以的。一旦贈與後,不得撤銷。在司法實踐中,還要看具體的情形,如果是在訴訟期間發生的,可能涉嫌惡意轉移財產,當事人可以在一年內申請撤銷贈與。
1、第七十四條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2、第七十五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Ⅷ 父母賭債跑了,要債的威脅並騷擾子女生活,債主什麼行為構成犯罪可判刑。
要看是否對你的生活造成困擾,或者他們的行為是否觸犯具體的犯罪,比如非法闖入住宅、非法拘禁等。
Ⅸ 子女替父母還債,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債務人的子女可以嗎
父債子還天經地議,既然子女已經在替父母還債,當然辦理債務權轉讓也是可以的,但必須在涉及方意願一致,重新訂立協議,涉及方簽字認可,就可以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