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子女先於父母去世怎麼繼承公證
房子是爺爺和奶奶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一半是爺爺的遺產,一半是奶奶的個人財產。
爺爺的遺產應當由五個子女和奶奶共同繼承,其中大伯沒有子女,故爺爺的遺產由他的其他四個子女和奶奶五個人共繼承,五人各繼承房子的十分之一。其中你爸應繼承的份額由你代位繼承(假設你爸只有你一個子女)。
上面所說的五個人共同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兩個公證,一個是繼承權公證,一個是贈與合同公證。
繼承權公證中,爺爺的三個健在的子女和奶奶都放棄繼承爺爺的遺產,那麼爺爺的遺產由你一個人繼承。
贈與合同公證中,奶奶將她的那一半房子直接贈與給你。
這樣,房子就能直接過戶到你一個人名下了。
辦理公證需要准備的證明材料有
爺爺的死亡證明,你爸和大伯的死亡證明,爺爺的直系親屬關系和婚姻狀況證明,大伯生前無子女證明,你爸的子女情況證明,房地產證,身份證,戶口簿等。
『貳』 子女去世父母如何辦理放棄繼承公證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2、房屋所有權證和內房屋價容值評估單。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7、證明。在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叄』 父母過世後怎麼辦理繼承公證
申請人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如下:
1、 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繼承人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的,需要在當地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繼承權公證;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並且放棄繼承權的,需要在當地辦理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公證;
2、 死者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缺一不可);(死亡證明可以是復印件,如果沒有復印件,需先至公證處領取一張介紹信,至所在區衛生防疫站開具死亡證明,也可以由死亡時的醫院開具;戶口本上如果沒有死者的戶籍注銷記錄,需提供戶籍地警署戶籍注銷證明,有則不用開具注銷證明)
3、 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如單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如果有人放棄繼承的,需要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4、 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註:申請人應先至公證處領取專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單位人事或人事檔案部門開具】 5、 死者的婚姻證明;【註:指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及生效證明、離婚調解書)、戶口本上婚姻狀況記載;結婚年代久遠或結婚證遺失的,可以不提供結婚證;死者死亡時如果是未婚、喪偶、或離婚的,需提供由戶籍地民政局開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6、 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證明、股票對帳單等;【請注意不要遺漏,否則需要重新辦理;遺產稅尚無法律規定,繼承權公證辦理完畢後,至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時,會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等,請向該房地交易中心咨詢】 7、 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 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後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2)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有沒有爭議;除已知遺產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
(3)對於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我國婚姻法規定,除有約定外,夫妻關系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辦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繼承公證時,夫妻共有財產,只有屬於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另一部分則應歸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應當先確認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決定適用的繼承形式和法律規定;
(5)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事先要審查遺囑是否有效,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有無變化,如有下列情況,應按法定繼承辦理:①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②遺囑繼承人先於立遺囑人死亡的;③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④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⑤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6)遺囑繼承權公證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人未保留上述繼承人遺產份額的,處理遺產時,應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財產,所剩餘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繼承人的原則處理。
(7)在有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應當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確定是否適用代位繼承或轉繼承的規定。
『肆』 如果父母死了銀行還有錢,要公證其中一個子女不來公證怎麼辦
需要他在當地出公正證明自己不能到場的緣故。拿著公正書就可以了
『伍』 父親去世後,如何進行遺產公證
一、填寫《公證申請表》根據你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二、提交證明材料1、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若是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2、在被繼承人(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3、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4、親屬證明。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原件)。
『陸』 父母過世不立遺囑,兒女可以自已協商分遺產嗎
繼承分為遺囑繼承、法定繼承。
在被繼承人沒有留下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人應當按照《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順序繼承遺產。
我國法律規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這幾種人是同一順位的。
所以你問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分很多情況。
假設A與B是夫妻,如果A去世了,那麼A的父母、B、AB的子女對A的遺產都有平等的繼承權,那麼AB的子女不能自己協商分遺產,而是要與A的父母、B一起協商。
如果A和B都去世了,還得看A和B誰先去世,這對於A的遺產、B的遺產的繼承人的確定都是有影響的。某些情況下,AB的子女的堂兄弟、表兄弟都可以間接繼承到A、B的遺產。
如果AB同時去世,而且在AB去世之前,A的父母、B的父母也都已經去世,那麼AB的子女是可以自行協商分割遺產的。
『柒』 父母都已去世。兒女早已成家,另立戶口了,目前要辦理遺產(房屋)過戶到兒女,如何辦理親屬公證
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即可,去之前先協商好分配方式。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由法院裁決。
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法定繼承權不因戶籍或者是否同住等影響的。同一繼承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權是均等。
『捌』 父母已經去世,但有4個子女,我本人想放棄房產繼承權,請問我個人能自己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嗎
繼承權的放棄,須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有效。
所以你最好寫一份聲明送交給你的兄弟姐妹,明確表示你放棄繼承權,另外建議你用快遞等方式送交,將快遞的回執保留好以作為你放棄繼承權的證明,或者是找見證人來見證,以防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