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壓力大,保險應該怎麼買
一、獨生子女如何為自己買保險
獨生子女作為家庭經濟支柱,無論他們不幸全殘失去勞動能力、罹患重疾還是身故,都會給家庭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
1、健康險補充大額醫療支出
若家庭支柱不幸罹患重大疾病,除了需要支付大額醫療費用,還影響正常的經濟收入,無疑會為家庭成員的生活造成壓力。
針對大病醫療,首先建議參保各地組織的社保補充大病醫療保險,保費便宜且可報銷部分大額醫療費用。以深圳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為例,參保人住院時發生的醫療費用,如屬於社保目錄范圍且需自付的,累計超過1萬元的部分由承辦機構支付70%,不限疾病種類,不設最高支付金額。治療肺癌、乳腺癌、腸癌、白血病等疾病的11個醫保目錄外高值葯品也納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葯品目錄》內,這類葯品費用可由承辦機構支付70%,支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
以上社保補充大病醫療險雖然可以報銷部分醫療費用,但仍需要商業健康險做補充。
如預算不足,可以優先考慮配置百萬醫療險,不限社保用葯、不限治療手段、不限疾病種類,可以有效的解決大額醫療費用壓力,但這類產品不保證續保,保費不固定且有停售風險。
如預算在3000元以上,可以考慮配置重疾險。一旦確診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被保險人可以獲得一筆保險金額來彌補醫療和生活費用。按是否返還保費,重疾險可具體細分為消費型和返還型,前者保費便宜且更注重保障,後者保費較高且具備保障和儲蓄功能。考慮產品性價比和保障功能,推薦首選消費型重疾險,保障額度可盡量高。
2、定期壽險分擔家庭責任
家庭經濟支柱一旦幸身故或全殘失去勞動力,家庭的收入減少、兩老無人照顧,整個家庭將無法正常生活,那麼父母的養老和孩子的撫養問題如何解決?
這里建議配置定期壽險,如瑞泰瑞和定壽、京彩年華定壽等,如果被保人不幸身故或全殘,保險受益人可獲得一筆保險金額來維持後續生活花銷。保障額度的選擇可在預算范圍內盡量高,保障期限覆蓋責任最大的時間段即可,這樣既能控制保費投入,也能提供更充足的保障。此外,通過線上投保定壽,其受益人通常默認為法定受益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變更。
二、獨生子女如何為父母買保險
父母的身體素質逐漸下降,普通的流感或意外摔傷都有可能導致高額的醫療費用,而且隨著社會衛生醫療水平提高,國人平均壽命在延長,醫療費用水平也逐年增加,獨生子女主要面臨的贍養壓力源於父母的醫療費用增加。
1、老年健康險彌補疾病醫療支出
對於身體健康的中老年人,優先考慮百萬醫療險,投保前需留意投保年齡限制和健康告知。可以分期繳費。通常年齡越大保費就越高,分期繳費方式可減輕一次性繳費的壓力,如百萬醫療險中民社保補充計劃,適合年輕人給父母投保。
對於罹患慢性病的老年人,可以考慮防癌險。老年人或多或少會出現一些健康問題,並非都能滿足百萬醫療險的健康告知,那麼防癌險就是比較好的選擇。由於防癌險僅保障惡性腫瘤,所以健康告知較為寬松,通常罹患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壓的人士也可投保。
2、老年意外險分攤意外風險
老年人體能衰退,意外摔傷、骨折的風險大大增加,建議為父母配置意外保險。投保前留意是否符合保障年齡即可,無需健康告知。
三、獨生子女如何為孩子買保險
消費價格的上漲及家長們對教育程度和生活質量的追求,使得養育孩子的成本不斷增加,如果生育二胎,雙親都是獨生的家庭所承受的經濟壓力將更大。主要包含兩方面的撫養壓力:孩子常生病,看病難,醫療費用也高;‚孩子教育支出大。
1、少兒重疾險緩解重疾治療壓力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難免會經歷一些疾病,小則感冒、發燒、肺炎住院,大則白血病等重疾。對於小病的醫療費用,經少兒醫保報銷後,一般家庭都能承擔;對於大病醫療,如預算充足,可直接考慮購買少兒重疾險,保險期間通常為20-30年,保障少兒高發重疾,部分產品還可滿期返還保費。
2、教育金強制儲蓄解決教育費用支出
為了給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越來越多家長願意為孩子報名高昂的課外輔導班,有的家庭還選擇送孩子出國留學,教育費用支出也成為主要經濟壓力。
對於經濟狀況良好的家庭,可考慮搭配少兒教育金,通過前期強制儲蓄,在約定時間段內提供教育金、創業金、婚嫁金等,是一種在未來體現預期收益的產品。但是,教育金的價格較高,資金一旦投入,需按合同約定定期繳納保費。小編建議優先配置意外、健康保障,再投保少兒教育金,並且投保前充分考慮資金流動性問題。
相比多孩家庭,獨生子女作為經濟支柱,確實經歷著更重的家庭責任。當家庭成員因疾病、意外等需要資金支持的時候,保險的保障功能和杠桿作用能為家庭緩解經濟壓力。
㈡ 獨生子女如何為父母及自己選擇合適的保險
首先應該考慮的就是定期壽險。就是指在一定年限內,保障被保險人因為意外或者疾專病去世的風險屬。這個年限怎麼選擇?建議按照平均壽命減父母現有年齡來考慮。假設父母現在是55歲,那麼就可以按85減去55等於30。定期壽險的年限就可以選擇30年。
㈢ 國家規定的獨生子女假有多少天
政策內容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當初這項政策在學術界爭議很大,當初實行的「一孩」政策而言,當時就遭到一些學者的反對;然而,報刊、雜志和其他輿論工具所充斥的僅是對「一孩」政策的贊譽,不同的觀點卻無聲無息。不同觀點的學者沒有機會「堅守自己的話語權」。這樣就造成了這樣一個結果,當初提倡一胎化的學者成了政策制訂者,政策制定者又反過來掌控了學術話語權。不同意見的學者不能發表文章,探討一胎化弊端的文章也不能面世。《人口研究》等學術刊物,千篇一律是與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的文章,簡直不象學術刊物。學術世界是現實社會發現與糾正錯誤的最後一道防線,由於政策制定者的即官即學,一開始這道防線就被摧毀了。計生的一些後果,往往不是由計生委與學術界發出警覺,反而是人大政協發出呼籲,比如性別比例嚴重失調,社會嚴重老化的壓力等等。
政策風險
首先是孩子的成長風險,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風險。據統計,每1000個出生嬰兒中約有5.4%的人在25歲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歲之前死亡。根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中國農村地區曾經有過一個孩子但無後的家庭有57萬之多。獨生子女的生存風險直接影響著家庭的生存風險。在生命周期早期出現的生存風險可以通過補償性生育得到消解,如果是大齡獨生子女夭折或者發生嚴重傷病殘事件,對家庭的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
其次是孩子的成才風險。"獨柴難燒、獨子難教"由於父母的愛過分聚焦、期望過高、養教方式不甚科學等原因,相當數量的獨生子女家庭深深受到成才問題的困擾。一旦獨生子女父母重病、死亡或離婚,對獨生子女的生活、學習、工作都將帶來嚴重不利的影響。
第三是家庭的養老風險。如果前兩個風險發生,養老風險必然發生;如果避免了前面的風險,養老風險依然存在。子女家庭的經濟狀況、兩代人的關系、居住安排等諸多因素,依然可能使老年父母發生生活照料風險、精神贍養風險甚至經濟供養風險。
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功能比多子女家庭弱小,而且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支持具有惟一性,缺乏起碼的迴旋餘地。如果獨生子女遷移、外出或者出現意外事故,獨生子女父母就缺乏可替代的家庭養老支持,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家庭養老支柱。同時,獨生子女父母的高齡化也會導致養老需求的變化,越是到獨生子女父母的晚年,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風險就越大,現實困難就越多。
第四是社會的發展風險。前面的風險如果發生一定會波及整個社會的發展,因為獨生子女必然要走向社會,那麼他們能否成為合格的社會公民就至關重要。
第五是國家的國防風險。一旦發生戰事或者需要獨生子女及其家庭奉獻的時候,國防的風險也是多少存在的。
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穆教授分析說,在所有的計劃生育家庭中,獨生子女家庭是風險最大的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導致孩子夭折或者嚴重的傷病殘,風險家庭就轉化為殘破家庭和困難家庭,如果沒有外界的支持和幫助就很難擺脫困境。它們的存在時刻提醒著計劃生育家庭的社會保障和人道關懷問題。以往,有關獨生子女的負面問題更多地集中在孩子素質發展方面,最著名的報告就是1986年涵逸的《中國的"小皇帝"》。2004年,楊曉升的報告文學《只有一個孩子—中國獨生子女意外傷害悲情報告》(華藝出版社,2004年6月),讓人們將更多關注轉向遭遇了子女夭折風險之後的獨生子女家庭命運。獨生子女因其獨生而成父母的"惟一寄託",孩子所提供的精神效用是獨一無二的,簡單說,孩子對中國人來說就是情感的寄託和希望的化身。從整個生命周期來看,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獨生子女家庭到了生命周期的晚期迎來的是"獨子女老齡化"甚至"無子女老齡化"的挑戰,他們缺乏最起碼的迴旋餘地。獨生子女這一群體遠離了兄弟姐妹的血緣親情,缺乏夥伴的成長環境使他們遠離了手足情深的感受、互相學習的機會、彼此幫助的可能。這是極其珍貴的親緣文化的損失。
社會現實
山西省政府組織探索建立農村計生戶養老保險機制,有別於商業保險機制,這在中國是首開先河,呂梁、晉城、晉中三市地被列入國家首批市地級試點。呂梁地委、行署出台的對獨生子女及農村雙女家庭實行分段獎勵、一保
險等獎勵辦法和優惠政策,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山西省是中國建立農村計生戶養老保險機制的首批試點省份,分段獎勵是指,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獨生子女10周歲,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0元的獎勵費;從獨生子女11歲起,城市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5元的獎勵費,農村一次性獎勵1000-3000元;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獨生子女滿10周歲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一次性獎勵3000-5000元,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保險是指,農村領證獨生子女家庭女方滿40周歲或雙女絕育家庭從落實絕育措施之日起,可由鄉鎮人民政府為是農業人口的一方或雙方辦理不低於800元投保金額的養老保險,費用由縣、鄉和本人按「三三制」共同負擔。優惠政策還有,獨生子女家庭減人不減地;獨生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免收學雜費,屬收費高中生的免收30%的費用;免費為困難的計生戶培訓1-2種生產致富技能,免除一人份集體義務工,免收一人份村提留、鄉統籌,每年免費為領證獨生子女的母親進行一次生殖健康檢查等。
北京鼓勵獨生子女夫妻生二胎。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希望符合這個條件的都可以把二胎生下來。北京市人口計生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芸莉,做客首都之窗與網友交流時表示,此舉將有利於未來解決北京勞動和老齡化問題。她同時表示,現行計劃生育政策不會有太大變化。
針對網友提出的國內一些地區放寬高學歷、高收入者的二胎政策,北京是否會松動,李芸莉表示,一個人的素質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學歷高的不一定素質就高。的社會保障政策城市比農村好,農民承受的壓力和困難比城市要大,應該適當照顧一些農村的人。因此現行的生育政策不會有太大的變化。至於人口結構問題,李芸莉表示,政府對於國家的人口結構問題、年齡結構問題有考慮,實行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可生育二胎的政策,就是人口資源的一個過渡,「大家都知道,北京獨生子女的這一代大都是在80年代,他們這一代人就可以生兩個子女了。希望符合這個條件的人都可以把二胎生下來,這樣對於未來解決北京勞動的問題,老齡化的問題都有好處。
㈣ 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問題如何解決
獨生子女的家庭養老問題並不在於物質條件,而是在於精神上的陪伴,所以最終的落腳點應該是採用什麼樣的方法來陪伴父母的晚年生活的問題上,如果能夠把這個問題解決了,那麼養老的問題從很大程度上就已經解決了,畢竟我們都是生活在新時代里的人,有一定的社會保障,就算老了之後,物質條件也差不到哪裡去。
2、精神上的陪伴
現在的社會養老問題已經從物質上的供給變成了精神上的陪伴,也就是說孩子如何陪伴老人成了養老當中的主要話題,現在的老人往往過得比孩子還輕松,因為他們沒有工作壓力,同時也有多餘的閑錢來幫助孩子,只要孩子們能夠抽出時間來多陪陪父母這就行了。
㈤ 如何看待我國獨生子女政策的變化
這就是社會發展的需要
政策都是根據實際情況定製
特別是計生政策和獨生子女政策
比如現在政策放開了二胎
都是根據現在當前國情訂制的
㈥ 癲癇怎麼治 癲癇 得了癲癇,能治好嗎
癲癇患者手術能治好嗎? 癲癇患者及其家庭長期受疾病困擾,家庭負擔重,多數患者採用口服葯物控制癲癇,但仍有相當一部分患者服用葯物不能控制癲癇,仍發作頻繁,這樣的患者就需要採取手術治療,以達到控制癲癇的作用。但需要強調的是,並非所有癲癇患者都要手術治療,嚴格選擇手術適應症很重要。癲癇分為2大類,原發性癲癇和繼發性癲癇,繼發性癲癇多為顱內存在腦血管畸形、膠質瘤、軟化灶等病灶時,一般直接手術切除病灶即可達到治療癲癇目的,術中配合皮層腦電監測,可看到異常癲癇波迅速消失。我科自2004年開展皮層腦電監測下致癇灶切除術,手術效果處於國內先進水平。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神經外科靳峰 查看原帖>>
㈦ 取消獨生子女政策
中國在1980年至1984年確實實行過一段時期的獨生子女政策,但在1984年已經調整為現在的政策框架。現行的政策根本就不是獨生子女政策,而是包含了一孩、一孩半、二孩、三孩多樣政策的一個政策體系,當然也就不存在所謂「取消獨生子女政策」一說。
人口政策是社會政策的一種,從它形成的時候開始,一直就處在與時俱進的不斷調整和完善中。如取消對生育一胎的准生審批,允許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夫婦生育二胎,部分省取消一二胎之間生育間隔時間的限制,允許再婚夫婦生育二胎或三胎等等,都是過去十幾年中調整和完善的結果。
十八大報告中再次強調逐步完善政策,是指統籌考慮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等相關因素,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口發展狀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統籌規劃、循序漸進,逐步完善政策,同時推動完善婚姻家庭、優生優育、性別平等、人口遷移分布、人力資源開發、社會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實現人口中長期發展戰略目標,努力構建人口均衡型社會。其含義非常豐富,不可簡單理解為「取消獨生子女政策」的信號。
一、獨生子女完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要在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著眼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統籌考慮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要素之間的關系,堅持和完善生育政策。
2、進一步完善人口計生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建立獎勵扶助標准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少生快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以及國家法定獎勵政策的標准,推出更多的人口計生民生項目,促進與相關經濟社會政策的有機銜接,保障和改善計劃生育家庭民生,使他們更多地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3、建立人口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為城鄉居民提供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以及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等服務,不斷提高人口計生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二、提高出生子女人口素質:
中央一直高度重視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加大對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的投入,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體系建設,普及優生科學知識,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國家人口計生委將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發揮組織網路健全、直接面向家庭的優勢,積極探索孕前預防、人群預防的新模式。
2010年國家人口計生委與財政部在18個省的100個縣,啟動了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試點工作,為符合政策、計劃懷孕的農村夫婦(包括流動人口),免費提供19項檢查服務。2012年,項目縣增至1714個,佔全國的60%。已累計有近1000萬名計劃懷孕夫婦接受了檢查服務,篩查出的風險人群全部獲得了針對性的咨詢指導、治療和轉診等服務。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80%,群眾優生知識水平明顯提高,優生意識顯著增強,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發生風險。各地也結合實際,打造了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優生服務品牌,如廣東、廣西、海南針對地中海貧血高發的狀況,實施了「地中海貧血孕前預防項目」等。
㈧ 獨生子女意外險是什麼
您好,該保險一般為計劃生育家庭意外傷害保險。以「中國人壽計劃生育家庭意外傷害保險」,為例,該保險期為一年,獨生子女家庭成員因意外住院醫療、殘疾、身故均可以得到相應的賠償,每戶最高賠付額度是9萬元。
該保險的目的是提高風險抵禦能力穩定低生育水平開展獨生子女家庭意外傷害保險是落實生育關懷行動的重要內容,有利於穩定低生育水平,擴大和提高計劃生育家庭抵禦風險能力。
獨生子女家庭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范圍:
1、參保子女因意外傷害身故給付保險金11000.
2、參保子女因意外傷害導致殘疾,按殘疾比例給付保險金,殘疾保險金最高為11000.
3、獨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每人給付保險金11000。
4、獨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傷害導致殘疾,按殘疾比例給付保險金,殘疾保險金最高為每人11000。
5、參保子女或父母因意外傷害在二級以上或在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所支付的住院費用在6000元內100元以上部分按80%給付保險金,此6000元為家庭共享保額,誰出險誰用。
凡符合獨生子女家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條件的計劃生育戶都可以向居住地的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申報表,提供戶口簿或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相關材料,並交納個人支付部分的保險費。
㈨ 針對獨生子女教育方面的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教育金保險也叫做少兒教育險,是針對少年兒童在不同生長階段的教育需要提供相應的保險金。少兒教育金保險一般是越早購買越好,至於獨生子女的教育金保險要怎麼買,要根據您的實際情況量體裁衣,。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少兒教育金保險,除了初中、高中和大學幾個時期的教育基金以外,還包括了參加工作以後的創業基金,婚嫁基金甚至還有退休之後的養老基金等。在購買兒童教育險時,「保費豁免」是一個不能忽視的選項。所謂「保費豁免」指投保人(父母)即便遭遇不測或者罹患重疾,其家人無需再繼續繳交保險費,但保單仍然可以延續。建議籌措教育金,高收益固然重要,但到子女教育用錢時,保證能拿出一定金額的款項更為關鍵,由於多數少兒教育險產品具備保費豁免功能,其防範風險的功能是基金所不可替代的。選擇不同的保額、不同的產品,相應的價格也是不一樣的。存的多,以後就領取的多。小孩的教育金一定要專款專用。此外,在選擇教育金保險的同時,家長們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提前一步考慮其他方面的保障,選擇可附加意外險、重大疾病險、住院醫療保險等更具競爭力的保險產品或保險計劃。為您推薦以下產品:慧擇提示:少兒保障應首選重大疾病保險,投保重疾險有效防止白血病、腦膜炎等疾病帶給家庭財務負擔!「開心寶貝」(Ⅱ)加強版A款保障內容:*住院醫療10萬(包括疾病及意外)*意外傷害立刻給付5萬元的保險金*身故給付5萬元最低每月花費:37元華泰「快樂成長」少兒保險保障內容:*意外身故、燒傷、殘疾保險金10萬*家庭輔助保險金1000元/月*重大疾病保險金10萬最低每月花費:78元
㈩ 老人為獨生子女立遺囑是防範什麼
6月10日,市司法局推出「年滿70周歲的老人免費辦理遺囑公證」等多項公證便民舉措。截至上周五,新舉措推出兩周,全市公證機構就已接聽電話、來人咨詢1200餘人次,共免費辦理遺囑公證240餘件。
為滿足社會對遺囑公證日益增長的需求,北京市司法局倡導全市公證機構為老年人、殘疾人開通公證綠色服務通道。記者近日實地探訪為方便群眾辦理遺囑而設立的全國首家公證遺囑中心時了解到,目前老人給獨生子女立遺囑的情況增多,就為了將房子等遺產留給自己的子女,不作為子女的夫妻財產分割。
老人為獨生子女立遺囑增多
據了解,現在老人給獨生子女立遺囑的越來越多了。在記者采訪時,真就有一位60多歲、擁有本科學歷的老人來遺囑中心立遺囑,把遺產留給自己的獨生女兒。
按理說,獨生子女不存在爭遺產的問題,老人干嗎還立遺囑呢?公證員一語道破:「其實這些老人都只為留下一句話:自己的遺產作為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萬一子女離婚的話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給兒媳婦或女婿。」
公證員碰到過這樣一個案例:張老先生今年70多歲,老伴走得早,50多歲的兒子前兩年剛結婚。張老先生對兒子放心不下,想立個遺囑把自己的房子都留給兒子。
張老先生對公證員說,他兒子太老實,他怕自己過世以後,兒子在房本上加上媳婦的名字,以後萬一婚變,兒媳就得分走房產。
公證員告訴老人,對於他的擔心,可在遺囑上加上「不作為兒子與其媳婦的夫妻共有財產」來加以限制。這樣,以後兒子婚內通過遺囑繼承的這套房產也不算夫妻共有財產。在取得張老先生同意後,公證員給他辦理了這份遺囑。這個遺囑實際上排除了其兒媳因其兒子繼承房產後也取得遺產的可能。
簽「意定監護」提前指定監護人
在長安公證遺囑中心,「意定監護」這一新型遺囑引起了記者的注意。
公證員介紹說,立遺囑人在神志清醒時,簽一份意定監護的遺囑,提前確認當自己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誰來作為自己的監護人,照顧自己,支配自己的財產等。這樣一來,一旦當事人民事行為能力受限後,就不會出現,他人為了爭奪監護權而起紛爭。
年近八旬的趙老師老兩口膝下沒有兒女,多年來趙老師有個學生,一直如兒女般照顧著兩位老人。趙老師夫妻與學生簽署了協議:老兩口指定該學生作為監護人,在老人失去行為能力時,幫助其做出合理養老規劃,助其安享幸福晚年,在老人去世後繼承遺產。
公證員表示,意定監護遺囑將來發展空間很大,希望今後會出現意定監護的相關規定。
北京在這個方面帶了一個好頭,全國都應該行動起來,給老人一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