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曹天欽的子女是否繼承了父母的事業
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是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的;同時,父母有權訂立遺囑將遺產指定由任何法定繼承人繼承,也可以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這是我國《繼承法》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②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財產有什麼規定
參考我國 繼承法 相關規定。
繼承法沒有針對獨生子女繼承部分進行特別約定。法專律規定只有法定繼承人和屬非法定繼承人的區分,不涉及是不是非獨。
參考:北京大學法學院民訴法專家劉哲瑋認為,盡管「獨生子女無法繼承」顯然誇大事實,但之所以會在證明材料上「卡殼」,也反映出房屋登記機關存在的行政不作為問題。我國房屋登記機關強制要求在房屋過戶時提供繼承公證書或者法院判決書,這樣就推卸了自己在實質審查方面的責任。因此,即使無法完成繼承公證,房屋登記機關也應在審查合格後讓房屋順利過戶。
③ 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是否要交稅
我國目前現在還未徵收遺產稅,所以單純的遺產繼承是不需要交稅的。
但在繼承期間,例如房產過戶、車輛過戶其他有價證券的交易等等,大多是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契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等稅費的,建議詳情咨詢當地稅務局,以其回復為准。
(3)子女繼承父母工作是什麼制度擴展閱讀:
1、遺產稅制度大體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1)總遺產稅制:
總遺產稅是對財產所有人死亡後遺留的財產總額綜合進行課征。
其納稅人是遺囑的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規定有起征點,一般採用超額累進稅率,不考慮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疏關系和繼承的個人情況。
其在表現形式上是」先稅後分「。美國、英國、紐西蘭、新加坡、台灣、等國家和地區都實行該遺產稅制,香港也曾使用過該稅制。
(2)分遺產稅制:
又稱繼承稅制,是對各個繼承人分得的遺產份額分別進行課征的稅制,其納稅人為遺產繼承人,形式上表現為」先分後稅「,多採用超額累進稅率,日本、法國、德國、韓國、波蘭等國家實行分遺產稅制
(3)總分遺產稅:
總分遺產稅,也稱混合遺產稅,是將前面兩種稅制相結合的一種遺產稅制,是對被繼承人的遺產先徵收總遺產稅,再對繼承人所得的繼承份額徵收分遺產稅,表現形式是是「先總稅後分再稅」,兩稅合征,互補長短。
兼蓄了總遺產稅和分遺產稅兩種遺產稅的優點,先對遺產總額征稅,使國家稅收收入有了基本的保證。
再視不同情況,有區別地對各繼承人征稅,使稅收公平得到落實。但總分遺產稅也存在缺點是,對同一遺產徵收兩次稅收,有重復征稅之嫌,使遺產稅制復雜化。
2、中國開征遺產稅與贈與稅還存在以下一些困難:
(1)是稅源上。中國尚處在市場經濟初級階段,雖然出現了一部分較富裕的人,但總體來講還是少,稅源不容樂觀,而且這部分人財產的情況比較分散隱蔽,很難掌握他們的真實財產情況。
(2)是很多人對遺產稅的意識還較淡薄,沒有真正理解遺產稅.
(3)是在徵收上拿到的錢有限,還容易得罪人,在征管力量不夠的情況下,勢必會影響到稅務人員的工作熱情。
④ 子女繼承父母遺產有什麼法律規定
繼承法中有明確規定,首先按法定繼承,即子女一般平等繼承,照顧特殊困難和贍養義務多的子女。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
⑤ 關於接替父母工作的子女在遺產繼承上怎麼和其他兄妹分配
對於這種細化的具體情況,法律沒有針對性的明確規定。
在利益面前,為什麼會泯滅了親情而非要魚與熊掌兼的呢?
⑥ 父母房屋遺產子女如何分配繼承
父母房屋遺產子女分配方法如下: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 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
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不盡扶養義務;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子女繼承父母工作是什麼制度擴展閱讀:
房產遺產繼承過戶流程:
1、找房屋評估部門對房屋評估
繼承人要自己找相應的有權威的房屋評估部門對要繼承的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主要從房屋的房齡、樓層、地段等進行。
評估之前,要先說明是進行繼承產權的評估,這樣評估價會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評估部門進行評估,接下來的公證部門自己會按照市場價進行評估,反而不劃算。
2、到公證處做繼承公證
房屋評估後,帶著評估報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同時繼承人需要隨身攜帶上以下資料: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的遺囑原件、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
在生活中,辦理繼承公證是最容易讓一家人出現分歧的地方,尤其是繼承人不止一個的時候。
3、進行房屋測繪
通常被繼承的房屋的原房產證有房屋測繪平面圖,就不需要重新請測繪公司測繪了。
如果房產證為老舊的房產證,上面的測繪圖為鋼筆印記,房管局無法提取圖片,就需要重新測量。另外,如果房屋面積存在爭議,也需要重新測繪,以便進行房屋登記。
4、到房管局辦理繼承登記手續
攜帶繼承證明文書、房產證、房屋測繪圖等資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員領取一份《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將資料提交。
隨後辦理人員進行受理,核對並發送回執。等所有材料都審核完成之後,就會向繼承者發放,已經更改過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其他情況的處理
很多房屋的繼承都在繼承公證環節有分歧,最後繼承結果是經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的,這時還需要提供法院判決書或者調解書。
如果在房屋測繪時發現有改建的部分,還需要有相關部門的報建審核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⑦ 子女平均繼承製是什麼
子女平均繼承製應該相對於我國古代的嫡長子繼承製及其他繼承製度而言的。二者均是根據誰享有繼承權及享有的份額大小等不同而劃分出來的。
目前我國採用的是按照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繼承順位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和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而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具體到家庭當中的各個子女,可通俗地理解為每個子女均享有同等繼承權。
⑧ 子女繼承父母遺產需要進行公證嗎
遺產繼承作為一種繼承方式在很多情況下都是不需要公證的,當然,如果需要公正版的也可以到專權門的公證機構去辦理,相關程序參照法律依據。公證不是遺產繼承的必經程序。但為了以防對財產繼承發生糾紛,可以對遺產繼承進行公證。所以,只要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證。總之,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做為遺產,將會依照法律的規定決定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行使繼承權。一般按照繼承的法定情況。遺產繼承是不需要公證處公證的。當然,如果你在實際生活中遇到遺產繼承的問題。建議咨詢專業的律師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⑨ 子女繼承是什麼
子女繼承指的是法律賦予子女取得父母遺產的權利。而子女繼承屬於法定繼承中的一種,是法定的繼承人之一,而子女繼承權是根據父母子女間存在直接的血緣關系或法律擬制血親關系而產生的,並且子女在享有繼承權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齡大小、結婚與否等限制。因此子女繼承屬於比較常見的繼承,是法定繼承的一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