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和成年子女共同造的房子,子女是該房屋的財產共有人嗎
建房涉及投入材料資金和投入人力折算的資金,你所謂的共同建造不知道屬於哪一專種,如果都進行了投入屬,房屋屬於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
如果宅基地登記在你父母名下,房屋所有權屬於你父母所有,子女在未成家之前對建造房屋或翻建中的出資出力無法形成對房屋的共有權;按鄉村家庭父母為子女提供住房的慣例,應該有一個分家的過程,應該由父母決定。
至於房屋被徵用拆遷的補償費,村委會會根據村實際情況和你家庭情況,結合你們的意見做出處理。
請求財產保全之前,需要對房屋權屬情況先行確認。
Ⅱ 父母給子女的財產算不算共同財產
父母贈予子女一方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約定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屬於個人財產的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對於婚後父母給子女購買不動產即使主觀願望就是給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確說明給自己子女,如果發生離婚糾紛對該不動產的所有權是否是一方的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界定不明,在實際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證據說明是只贈與給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這次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明確規定了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該解釋對父母贈與子女房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認為是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就按照出資比例按份共有。這樣的規定筆者也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如果父母是給夫妻共同的贈與不動產所有權可以同時寫夫妻二人的名字,這樣也這樣規定的出台有利於糾紛的公平解決。
Ⅲ 父母的財產與子女的關系
父母的財產也就是子女的財產,因為子女是父母財產的繼承人。
Ⅳ 父母財產兒女都有份嗎
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版產,當然除約權定或法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因此,父母的財產與子女是沒有直接關系,無論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都沒有子女的份額。當然,父母自願贈與給子女的除外。
Ⅳ 父母的財產是歸子女所有還是歸善養人所有
這個要是子女和贍養人進行一個溝通,
然後進行商討理論上講的話,
應該是歸子女遺產繼承人所有。
Ⅵ 家庭中子女的財產是否算家庭共有財產
屬於家庭財產,家庭財產包括這個家庭所有成員(未脫離戶籍關系)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則是指夫妻雙方創造的財產總和。
舉個例子你就明白兩者的區別了。不如老王夫婦和小王夫婦沒有分家,小王有一輛他自己買的車子,那麼這輛車子屬於家庭共同財產,但是他是屬於小王夫婦的夫妻共同財產,不屬於老王夫婦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老王夫婦離婚,兩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話,他們就沒有權利分割這輛車子。
夫妻一方在外借款,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但如果借款是用於家庭共同開支的話,就應該用家庭共同財產償還。
Ⅶ 父母財產屬於子女夫妻共同財產嗎
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而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內產。如虛沖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容世父母的遺產。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衫兆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的意差塌殲願,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Ⅷ 子女的財產父母有份嗎
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當然除約定或內法定為個人財產的容除外,因此,父母的財產與子女是沒有直接關系,無論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都沒有子女的份額。當然,父母自願贈與給子女的除外。
Ⅸ 父母財產屬於子女夫妻共同財產嗎
父母財產屬於父母共同財產,與子女和子女夫妻無關。如果父母有一方去世,這一方的遺產,子女可以繼承應得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