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父母的房子,我哥哥的兒女有權利分嗎
沒有書面遺囑,只有口頭說詞不能做為證據,其哥子女有權繼承自已父親應繼承的那部分財產(一半房產)。若其哥子女主動放棄財產繼承,樓主可理所當然的全部繼承。
Ⅱ 父母沒有去世把房子過戶給大哥了.其他女兒的沒有份
你父母是明智的父母,省得百年以後,你們兄弟姐妹鬧不和,你父母的行為是贈與行為,也就是說房產想給誰就給誰。三個女兒是沒有權利干涉的。事情是有點不合理,但是老一輩人是有點封建的,有點財產肯定是要留給兒子的,這樣無可厚非。
Ⅲ 父母去世前就把房子過戶給我哥哥了,女兒們還有繼承權嗎
這套房屋你父母在生前已經贈與給你哥哥,且已過戶,贈與完成,這套房子現在屬於你哥哥的財產,不再屬於你父母的遺產,因此女兒們作為法定繼承人也沒法繼承。
Ⅳ 父母讓女兒每月給1000塊錢給哥哥買房子用,合適嗎
非常不合理。
你自己一個人在外,很不容易,不需要家人的錢照顧,幹嘛還得付出自己的辛苦錢~
再說,大哥不是應該照顧妹妹的,幹嘛讓妹妹幫忙。他買房,可以和銀行貸款,自己努力掙錢慢慢還。憑什麼問你要錢。看你說這些,真的為你感到生氣。
現在你一個人,什麼都得靠自己,也是你最困難的時候,他們都這樣,非要讓你出錢。這次是買房,下次買車,他萬一生病,然後是他孩子上學,他孩子要結婚,他孩子要買房…無止盡的出錢,永遠有無數個理由~所以,從現在起,你就別給了~
不過,不要直接和父母吵架,要想個辦法,騙他們。傷害人的話不能說,但是,保護自己,善意的謊言可以說。你就說,每個月錢都花完了。比如上班被扣錢了,你的錢買了衣服了,你的錢丟了,你的錢借給同事了,這個月開的剛夠交房租,你生病買葯吃了…每個月編一個理由,反正就是錢都花了,你想給一千,確實拿不出~
Ⅳ 父母房產分配女兒有份嗎
如果父母健在,則父母有權依法對自己的房產進行處理。如果父母去世屬於父母遺產的,則女兒和兒子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妹妹可以通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拿到屬於自己的一部分房產。但如果父母去世前有遺囑且指定房產全部給哥哥,則要遵循遺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一條,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八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5)父母給哥買的房子女兒有份嗎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八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四條,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Ⅵ 父母房產分配女兒有份嗎
按照法律繼承順序來說,父母的房子女兒是有份的,房產跟女兒和兒子是沒有多大關系,但是也分情況的哈。如果說家裡有遺囑,且遺囑裡面明確表示房子的所有權,那麼就是按照遺囑來分配的,如果沒有的話,就由子女,配偶來繼承,法律對這方面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繼承人也是有順序繼承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9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換言之,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女兒也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在實際生活中,由於受重男輕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響,出現了各種各樣剝奪女兒繼承權的情況。如有的父母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不承認出嫁女兒的繼承權;有的同胞兄弟不讓出嫁姐妹繼承父母的遺產。這些都是違背法律的。
只要能證明除父親以為的其他子女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可以少分。
遺產的繼承份額《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父母給哥買的房子女兒有份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Ⅶ 父母還在,哥哥為買房子把父母的房子賣了,新買的房子我有繼承權嗎
老房子和新房子沒關系,新房名字是你父親,你就有份,是你哥的名的話,沒你的份
Ⅷ 父母給女兒買的房子,哥嫂有權利干涉嗎(父母給哥嫂買4套房子)
父母給女兒買的房子,哥嫂是沒有權利干涉的。即使父母不給哥哥嫂嫂買房子,哥哥嫂嫂也沒有權干涉的。因為父母給女兒買房,這是父母的意願。於哥嫂無關。因為女兒和哥哥都是父母的兒女,所以父母有權利選擇性的給兒女錢財,這是別人無全過問的。所以歌手沒有權利干涉父母給女兒買房。
Ⅸ 看新聞一個女孩因為父母給哥哥買了兩套房子,自己什麼也沒有,去跳樓我父母也這樣的,我也不怪他們,也
就是父母重男輕女,覺得女人嫁人,如果東西給她,好像就是外流一樣,本來說手掌手背都是肉,有條件可以買幾套房子,應該女兒也有份,那個女孩子想不開啊!就是父母沒有買房子給她,也不可以跳樓啊!孝敬父母理所當然,一碗水就是很難端平,有些事情只能開一眨眼,閉一隻眼,你心地善良,孝順父母,以後以後你孩子對你也一樣好。覺得說得對,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