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需要哪些證件
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領取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二)發放辦法:
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四、關於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的經濟幫助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Ⅱ 145號文件退休人員怎樣辦理獨生子女父母補貼
獨生子女補助金如何申請發放流程如下:
一、辦理條件:生育獨生子女的父母。
二、所需材料:
1、《生育服務證》
2、《子女出生證》
3、《存檔卡》
三、辦理流程:填寫《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並加蓋公章,男女雙方各自存入檔案一份。
四、開具領取獨生子女費證明:
1、出示《存檔卡》;
2、填寫「領取獨生子女費」證明,並加蓋公章;
3、將證明的下聯交給以個人存檔的人員,到街道辦事處領取獨生子女費。
注意事項:以個人存檔人員可開具證明,以單位存檔人員不能開具證明
Ⅲ 獨生子女證退休後政策
1、對於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父母,在法定退休年齡後的可以享受的補貼主要有:(1)城鎮職工一次性補貼:屬於城鎮職工的,在辦理退休手續當月,可以在單位申領「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一方有單位,一方無單位的,有單位一方可以發放兩份。
註:此政策全國普遍實施,具體補貼標准各地不同,以當地為准。
(2)農村戶籍補貼:屬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雙女戶」父母,在60周歲後,可以領取960元/年/人的補貼。
註:此政策全國普遍實施,標准一般都是960元/年/人。
(3)居民養老金補貼:享受「城鄉居民養老金」的「獨生子女」父母,每月增發10元的補貼。
2、以上政策是全國的普遍政策,還有一些地區性政策。比如有的地區,「獨生子女」父母在法定退休年齡後,不區分有無單位、城鄉戶籍,一律可以按月領取一定數額的補貼。
3、針對「獨生子女」家庭的優撫政策主要是各地衛計部門負責制定實施,具體請咨詢戶籍所在村居委會,或直接咨詢各地衛計部門。
Ⅳ 獨生子女證退休後補貼政策文件
您好,退休後或者到男60女55以後,一次獎勵5000元每人;希望幫到您,滿意請採納,謝謝。
Ⅳ 關於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費一次性補助的文件是什麼時候下
你是哪個省市的,各省有自己的發放標准,比如
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06〕4號)精神,2008年1月1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應由企業支付。企業支付的一次性獎勵金允許稅前列支,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
(一)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支付。
(二)兼並、轉讓、改制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兼並、轉讓、改制後的企業支付。
(三)文件出台前已破產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所在地(按稅收級次)財政解決。今後依法實施破產的企業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由法院在其破產清算經費中直接扣除,上交同級財政。
(四)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戶籍所在地財政解決。
Ⅵ 北京市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的一次性補貼是根據哪個文件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Ⅶ 退休後有獨生子女證的能不能有社保補助,需要什麼材料到哪裡領
按規定退休後有獨生子女證的沒有社保補助,所以也不需要任何材料也無地方可以領。內
不要認為獨生子女證是萬容能證件也不要認為可以享受許多優惠政策,按規定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60周歲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費其它沒有什麼補助的。
Ⅷ 關於退休後憑《獨生子女證》領取補助的問題
上海市計劃生育委員會、上海市社會保險管理局關於
退休人員辦理領取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程序的規定
滬計生委(政)[1996]18號
各部、委、辦、區、縣、局,各區、縣、石化地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市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結算管理中心,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根據滬社保業一發(1996)18號、19號、滬社保業二發(1996)20號文件規定,現對領取《獨生子女證》以及婚後無子女的退休人員辦理領取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程序作如下規定:
一、凡按規定領取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人員,先按以下規定辦理《享受退休後計劃生育獎勵待遇證明》。
(一)凡1996年1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手續並且領取過《獨生子女證》的原配夫妻人員,在辦理領取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手續時,憑《獨生子女證》,由所在工作單位填寫《享受退休後計劃生育獎勵待遇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然後由本人攜帶《獨生子女證》、身份證和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計生委審核蓋章。
(二)凡1996年1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手續的婚後無子女或領取過《獨生子女證》的離婚和再婚人員,所在單位應填寫《享受退休後計劃生育獎勵待遇申請審批表》,由本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送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經審核同意後,由本人送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計生委審批,區、縣計生委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辦理《享受退休後計劃生育獎勵待遇證明》。同時,將有關證明材料復印留存。
(三)證明材料要求
1、領取《獨生子女證》的離婚或者再婚人員需出具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獨生子女證》。如再婚人員的孩子由對方撫養並且本人無法出具原已領取的《獨生子女證》,應當由其所在單位出具證明。
2、婚後無子女人員需出具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如是離婚對象,還應出具離婚證明。
(四)《享受退休後計劃生育獎勵待遇申請審批表》和《享受退休後計劃生育獎勵待遇證明》,由單位到所在地區的區、縣計生委認購。
二、上述人員按規定辦理了《享受退休後計劃生育獎勵待遇證明》後,由其所在單位申請,並填寫《職工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申請表》,經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審核,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批准後,發給一次性補充養老金。
上海市計劃生育委員會
上海市社會保險管理局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