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丈夫沒收入還要求生二胎,妻子拒絕不想孩子跟丈夫一樣沒出息,你覺得對嗎
獨生子女政策之前實行了幾十年。但隨著時代的高速發展,人口老齡化的問題越來越嚴重,新生兒的出生率也不斷下降。
面對這種現象,獨生子女政策在2015年放棄了,允許更多的夫妻生育二胎。不僅頒布了很多獎勵優惠待遇,還延長了孕婦的產假時間。可以說,為很多家庭創造了很好的生育二胎的機會。
於是,自從開放了二胎政策,我身邊的朋友不管是有條件的、還是沒條件的都爭先恐後的加入了生育二胎的大軍。生二胎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很多聽了讓你膛目結舌。
忘記從哪兒聽到過這樣一句話:「一個家庭再有錢,如果沒有後代,頂多撐30年就沒著落了。所以孩子一定要多,才是家族興盛的保證。」
從這種言論中,我們可以看出,人們心中「多子多福」的觀念還是根深蒂固的。不過,多生孩子,就一定是福氣嗎?
丈夫連忙說道:「再生一個咋了嘛,一刀都挨了,再挨一刀咋就不行。再生個兒子出來,你和咱媽都高興。」小楊氣不打一處來:「還生兒子?你配嗎?我不想孩子跟你一樣沒出息!」丈夫一聽這話急了:「你啥意思嘛!你不想生就直說,別拐彎抹角的罵我。」
小楊說:「我不是罵你。我就想問問你,這孩子生出來咋帶?」這時候,婆婆也來湊熱鬧:「咋不能帶?我不是人嗎,我來帶我的寶貝孫子。」小楊更加無語了,直接發問:「是,您能帶。那錢呢?養孩子的錢呢?生孩子要錢吧?給孩子買奶粉要錢吧?將來孩子上學要錢吧?孩子成人了結婚要錢吧?現在這個家都是我來掙錢,你兒子連收入都沒有,我們拿什麼去養這個孩子?難道要孩子一生下來就和我們一起受苦嗎?」這一連串的問題問得娘倆啞口無言,只得作罷,悻悻地離開了。
這個時代沒有物質的支撐的確寸步難行,沒錢還要生二胎,就是拿自己、拿孩子開玩笑,甚至到最後還要連累父母。
那些想要生二胎的家庭,在做決定之前要是沒有再三斟酌,看看家裡的經濟條件是否能夠承受得起,就會因此而大大降低家庭和和睦程度以及生活品質。
因為沒有錢是短暫的,但這給孩子帶來的影響卻是一生的。在沒有經濟的基礎上要二孩,必然會出現忽略孩子、缺少陪伴、降低孩子的生活質量等問題。
其次,女性本就有生育自由,其他人,哪怕是丈夫和公婆,都不應該強制。
更何況,很多時候,婆家堅持要二胎,是因為思想上有「重男輕女」的傾向。帶著這樣的出發點去要二胎,本身就是錯誤的。這不僅僅讓妻子承受著更大的壓力,也對大女兒非常不公平,甚至還會給整個家庭的關系帶來壞的影響。
作為丈夫,如果真心想要再生一個二胎的話,那麼就必須努力去改變自己以往的形象。
這時的你不僅僅需要扮演好丈夫的角色,還要明白自己即將成為兩個孩子的父親,更要清楚自己要擔任起整個家庭的重擔。只有當你把自己缺位的那一部分迅速補上,才能讓妻子信任你,願意生下二胎。
婚姻是兩個人一起解決問題,而不是強硬的讓對方迎合自己。所以,面對二胎問題,需要雙方的商量,才能取得一致的認可,獲得更加幸福的婚姻。
B. 口述:奇葩丈母娘來我家很不檢點,如何應對
遇到這樣奇葩丈母娘,也是有點為難,不能不考慮自己愛人。但是這種事情,是長期生活在一個屋檐下,不得不避嫌,有些事情還是應該由你愛人去和你丈母娘說,畢竟他們是母女。
老一輩人的生活觀念和生活方式和我們年輕人不同,有些時候你向他們提出了建議,他們也未必願意改正,就是相互體諒吧。家和萬事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體諒他是老人唄。
C. 獨生子女特別家挺扶住金都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人應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本人具有當地戶籍;
2)女方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女方年滿49周歲(喪偶或離婚的單親父親家庭,男方年滿49周歲);
4)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5)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現無存活子女。
所需申請材料:
1)獨生子女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申報表;
2)死亡特別扶助申請;
3)申請人本人戶口本復印件(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
4)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5)申請人結婚證復印件;
6)申請人單位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子女狀況證明;
7)《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件;
8)相關部門出具的子女死亡銷戶證明或《死亡醫學證明書》或其他有效死亡證明;
9)申請人本人自述的書面材料和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生育的子女未上戶口即死亡的須提交。);
10)公安部門出具的入戶及戶籍關系證明(收養子女的須提交。);
11)《收養登記證》復印件(1992年4月1日之後依法收養子女的須提交。);
12)解除收養關系的有效證明復印件(與子女解除收養關系的須提交。);
13)相關部門出具的原配偶死亡銷戶證明或《死亡醫學證明書》或其他有效死亡證明復印件(原配偶死亡的提交。);
D. 哪些地方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不需要上環證明的
恭喜你!聽你的描述,那些人已經把他們的人命送到你手裡,由你殺剮了!
對計生辦那幫忘恩負義臭不要臉的法盲王八蛋不能再慣!越慣他們越反了!那幫官員都是你納稅養活的,他們敢對你這個主子這樣,還不是因為你太懦了!
避孕節育措施並不是只有上環和結扎。避孕套和避孕葯也同樣是已經被認可的避孕節育措施。你就向他們出示你們正在使用的避孕套就行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
第十九條
實行計劃生育,以避孕為主。
國家創造條件,保障公民【知情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
實施避孕節育手術,應當保證受術者的安全。
第二十條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
——表述得很明確:你有自主選擇避孕方式的權利!
不上環當然是你的權利,但你必須避孕。絕對不允許生第二胎。你可以用避孕套,避孕葯,還可以既吃避孕葯又用避孕套!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四十二條
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法律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
(一)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
(二)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
第四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法律解釋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條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第七十九條 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
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性法規、規章。
第八十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機關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的許可權予以改變或者撤銷:
(一)超越許可權的;
(二)下位法違反上位法規定的;
(三)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經裁決應當改變或者撤銷一方的規定的;
(四)規章的規定被認為不適當,應當予以改變或者撤銷的;
(五)違背法定程序的。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上位法優於下位法,國家法律優於地方法規。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解釋權只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計生辦無權解釋法律】。計生辦一旦開口「解釋」法律,他們就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計生辦那幫小癟三如果再敢拿他們的狗屁股嘴在那信口開河曲解法律逼你上環,那他們就已經犯法了。
全國人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釋義》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國家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如果你們省的計生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釋義》,你們省的計生法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釋義》:
第二十條 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 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
【釋義】 又如,對於已生育過子女的夫妻,通常選擇長效避孕節育措施更為經濟、方便。
對於育齡群眾來說,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就是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自主、自願】並負責任的選擇和採取避孕節育措施
目前,【我國有許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齡夫妻選擇】,有適合婦女使用的【口服避孕葯、外用避孕膜】 、宮內節育器、輸卵管阻斷術;有適用於男子的【避孕套】 、輸精管結扎術等。
——看,國家計生法的「知情選擇」允許群眾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給計生辦的權利只是「指導」,而不是強制!「經濟、方便」不代表強制!我國有許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齡夫妻選擇,包括口服避孕葯、外用避孕膜和避孕套!
所以,如果你們地方有要求強制上環的規定,那麼那種規定是違反國家法律的,是無效的。
你應當上法院以瀆職罪起訴你們那的計生辦人員。該拿起法律武器就得拿起法律武器。一般只要上訴到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沒問題了。否則計生辦那幫臭不要臉的反叛奴才法盲王八蛋還會繼續騎在你們這些主子老百姓頭上拉屎。
你們那的計生辦人員強制你上環,他侵犯了你的自主選擇權,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釋義》。你們那的計生辦人員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釋義》中「在今後的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加強宣傳和鼓勵男性採取避孕措施」的規定。
你們那的計生辦人員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釋義》,已經構成瀆職罪,最高可判死刑。他的命已經握在你手裡,就看你上不上法院告他了。
你無權起訴整個計生辦。你只能上法院以瀆職罪起訴計生辦裡面的某個具體人員。誰逼你上環,你才可以起訴誰。
——順便提一下,「法院不受理計生案件」是說你不能對計生辦提起行政訴訟。但你完全可以對計生辦裡面的某個具體人員提起刑事訴訟。 誰逼你上環,你就可以上法院以瀆職罪和勒索罪起訴誰。
刑事訴訟講究犯罪證據。你得弄到犯罪嫌疑人(那個逼你上環的計生辦工作人員)的犯罪證據。
你應該在上法院起訴之前先禮貌地去找犯罪嫌疑人,給他說點恭維的話,請求他給你寫下一篇強制你上環的書面文件,註明「強制」「必須」,並且寫下如果你拒不上環那他們就怎麼罰你,並且簽字蓋章。(具體怎麼請求,你可以給他送點水果,借口說你耳背呀,說要把文件拿給你老母親看呀)。(你可以跟他說,說你本人只是不很願意上環,而你母親堅決不同意你上環,說你要拿計生辦領導簽字蓋章的書面文件來說服你母親)。跟他說讓他寫明白如果你不上環就一天罰你多少錢。這樣你就拿到他的犯罪證據了。就可以上法院起訴他了。瀆職罪加上勒索罪再加點貪污受賄就完全可以判處死刑。
你的訴狀中必須寫明你是計劃內生育,並且自覺落實了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堅決正確使用避孕套。這樣你才有理。
你還可以向法院提出請人民檢察院調查犯罪嫌疑人的經濟問題。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瀆職罪與經濟問題都夠重,那麼,犯罪嫌疑人(那個逼你上環的計生辦工作人員)有可能被法院判死刑。
如果等法院審判完,你覺得法院對犯罪嫌疑人(那個逼你上環的計生辦工作人員)判得太輕,可以向上一級法院上訴。
E. 不會做人,如何改變
要習慣不發簡訊,少打電話的生活。
等待,本身就是一個錯誤,那就更不要讓別人等你。
許多事情,總是在經歷以後才會懂得,一如感情;錯過了,遺憾了,才知道,其實生活並不需要這么多無謂的執著。
無論自己身處何種狀態,都不要忘記和放棄學習。
每當你無聊的時候,總是會給你發簡訊的那個人,才是關心你的人,不要因為習慣就覺得那是應該的,你應該知道,沒有事,又沒有企圖,還會給你打電話的人不多。
要學會說,你的眼淚,與我無關。
付出沒有回報是很正常的,但不能因此就不付出。
不要因為心愛的人放棄自己的原則,可以放下架子但不能喪失自己。
朋友不需要天天聯系,如果他需要你的時候,請把他的事當成自己的辦。
請用心對待你身邊的每一個人。
無論發生什麼事,都要首先想到自己是不是做錯了,如果自己沒錯,那麼就站在對方的角度,體驗一下對方的感覺。
讓自己去適應環境,因為環境永遠不會來適應你
大方一點,不會大方就學大方一點,如果大方真的讓你心疼,那就假裝大方一點。
嘴要甜,平常不要吝嗇你的喝彩聲,但要適度,不要過度。
手高眼低。
遵守時間,但不期望別人也這樣。
說實話會倒大霉。有些事,不需要對人說。要有自己的隱私。
對事不對人,做人第一,做事第二。
學會忍耐。
新到一個地方,不要急著融入到哪個圈子,時間到了,屬於你的圈子自然會容納你。
好心不一定有好報,但不能灰心。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時間太瘦,指縫太寬。
我就是你轉身就忘的路人甲,憑什麼陪你蹉跎到天涯?
手插口袋,誰都不愛.
如果你註定不能給我期待的回應,那麼就保持在安全距離之外吧。
犯了錯誤就該誠實地認錯,做人要有擔當。
朋友之間應保持距離。
適度的抬高身價,不要當便利貼;
把敬業當成習慣,不為別的,為自己。
不要當眾指出別人的錯誤,哪怕是對下屬也要學會尊重。
用時間看人,用心看人。
突然升溫的感情通常不會長久,感情需要時間的積累。一見鍾情之後是生活。
跌倒了,一定要爬起來,可以慢,但不能停。
主角配角都能演,台上台下都自在。
面對反對意見——聽,且思考。
心事不能隨便說。說話留三分,
不必太在意別人的看法,做自己該做的事。
做人要拿得起,放得下。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用之有度。
朋友可多,但勿濫。
分手——好聚還要好散。
F. 遼寧省的計劃生育獎勵政策都有哪些規定,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 的城鎮戶口居民有何獎勵規定
以下是《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關於獎勵與社會保障的規定,我只摘抄了關於獨生子女獎勵的部分!供你參考!!! 第三十二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10元或者一次性獎勵1500元; (二)子女托幼費、醫療費,由其所在單位按照當地規定予以補貼; (三)職工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村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10元或者一次性獎勵1500元,或者給予相應待遇; (二)在子女入學、就醫、入托、招工、參軍等方面給予照顧; (三)優先列為家庭經濟發展的重點扶持對象,在資金、技術、培訓和信息服務等方面給予照顧; (四)年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後,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照顧。 第三十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支付,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有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支付50%,僅一方有工作單位或者一方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單位全額支付; (二)無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和農村村民,由當地財政支付。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再發放,已領取的部分全部退回。 第三十五條 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當其獨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發生意外而喪失勞動能力後,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屬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按照本人標准工資的全額發給退休費,已按其他規定享受全額退休費待遇的,每月增加5元; (二)屬於企業職工的,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一次性發給不低於3000元補助費; (三)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不屬於本款第 (一)項、第 (二)項規定的城鎮居民,由當地人民政府一次性給予3000元補助費; (四)農村村民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每年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費,符合國家規定的五保戶條件的,依法享受五保戶待遇。
G. 我從小是在獨生子女的環境中成長,成長在一個爭吵環境中,我爸和我媽吵架甚至打架(我爸經當我的面和媽媽
從你的自述中可以分析,你是一個很獨立的人,16歲自己能夠創業,這個多麼不容易的開始,想想現在的16歲孩子你比他們強100唄,他們只是溫室中的花朵,一旦把他們投放到自己奮斗的市場里,他們只能餓死,至於你爸爸媽媽經吵架的事情我想說,夫妻之間不可能一輩子都不吵架,既然已經生了弟弟,想必感情沒有問題,畢竟生孩子是夫妻共同的事情,至於你覺得多了個孩子無法接受,這完全是你的心態問題,有了弟弟是件多麼好的事情,至少你不在孤單,手足情深你可以體會一下其中的含義!至於你的父母不管他們對你是好是壞是否在乎,都不要對父母產生抵觸情緒,就因為你的生命是他們給的,至少16歲前一直再管你吧,父母養育之恩,當永生不忘,孝敬父母也是做兒女的義務,至於你的叔叔,過年過節買些東西去看看也是人情之舉,高興就在他家多坐會,不高興東西放下,寒暄幾句就走,不要太在意別人怎麼看你,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評價吧!
H. 中國獨生子女對未來的作用
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教育發展委員會提出的《學會生存》報告中,有過這樣的闡述:「人們日益要求把所有人類意識的一切創造潛能都解放出來。」「人是在創造活動中並通過創造活動來完善其自身的。」學會創造,成為培養現代人才的重要內容。
在《簡明不列顛網路全書》中對「創造力」解釋是:創造力即「創新的能力。所謂創新,可以是提出解決問題的新途徑、完成一項新設計或新方法,或是創造一種新的藝術形式等。」「有創造性的人......對各種問題有高度的敏感性。這種人往往很自信、有自主能力;爭強好勝,感情外在;智力興趣廣泛;特別表現在樂於去對付各種形式的困難和挑戰。」
說到創造力,有的家長或許感到新奇、神秘,似乎創造性離我們很遠,事實上,創造力就潛藏在每一個孩子身上。1954年,創造學者E·格林根據文獻調查的結果,提出了形成創造力的十大因素:(1)知識;(2)自學能力;(3)好奇心;(4)觀察力;(5)記憶力;(6)理智;(7)懷疑心;(8)想像力;(9)熱衷;(10)忍耐力。而這些因素是很容易在孩子身上發現的,至少孩子們都有過好奇心,想像力,關鍵是我們怎樣幫助孩子將這些因素綜合成一種能力。
從理論上說,想像力在兒童身上蘊藏著巨大的創造潛能。然而由於成人認識的偏頗和教育的失誤,這種潛能往往被封閉在循規蹈矩於成年人的「好孩子」、「好學生」的「光環」之中,而沒有得到充分的釋放。
在「獨生子女人格調查」中,我們從獨生子女自述道德優點和道德缺點中了解到有關獨生子女創造性的一般情況:
在所列27項道德優點中,經統計分析歸為「創造性」的指標有3項,即這三項指標均與「創造性」有關。其中最令人嘆惜的是具有「喜歡發明創造」這一優點的獨生子女是最少的,僅有26.3%,排在道德優點的最後一位;表示「愛提問題」的孩子僅有26.8%,排在倒數第二位;具有「勇敢」優點的孩子有38.4%,排在倒數第七位。在道德優點分類中所列社會道德和個人道德的5個方面中,「創造性」的平均百分比最低,僅為30.5%,與道德優點中選擇最多的「社會道德」相差25.9個百分點。
從獨生子女自述道德缺點來看,在所列27項道德缺點中,經統計分析歸為「創造性」的指標有2項。其中「不愛提問題」的人數最多,有38.8%,排在第一位;「對創造發明不感興趣」有的27.5%,排在第五位。在道德缺點分類中所列社會道德和個人道德的8個方面中,「缺少創造性」的平均百分比是最高的,達到33.2%,與道德優點中「創造性」排在最後一位完全吻合。
如果這幾個指標能表現創造性的話(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分析表明,它們能大致說明「創造性」,但我們認為如果有更多的指標說明則更好),那麼,我們不難得出結論說當今獨生子女在創造性方面存在某些缺陷----這樣的結果與現代社會對未來人才的要求形成一種反差。我們不能不反思我們的教育,是否在孩子創造性培養上出現了障礙?不能不重新認識我們的孩子,認識創造性對於兒童健康成長、對於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
有研究表明,兒童時期是創造的啟蒙時期,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創造力的發展影響巨大。
舉世聞名的德國大詩人歌德從小就受到很好的家庭教育。父親常帶他參觀各種城市建築,講城市歷史,講自己游歷的故事。他4歲半時,祖母就送給他一座木偶戲戲院,6歲自己排戲,10歲自己寫劇本。母親也常給他講故事,講到關鍵地方停下來,第二天讓小歌德講,故事該怎樣繼續,從而培養了他豐富的想像力。8歲開始,歌德除學德語外,還學法、意、拉丁、希臘語,受過廣泛的教育,終於使他成了文學創作的巨匠。愛迪生是美國大發明家,他的成就同他母親教育有很大關系,他好奇、好問、好實驗,幾乎把自己當作雞來孵蛋,給鄰居的孩子亂吃瀉葯,後來終於在母親的支持下逐漸成長為發明家。伽利略的父親針對孩子喜歡遇事問個「為什麼」的特點,啟發他,改變了伽利略原先想當修道士的念頭,最後成為偉大的物理學家。
傑出人物成材事例告訴我們,孩子的創造潛能靠培養、靠挖掘,尤其是需要家長給他們創造寬松的、適宜他們成長的環境。我們確信,如果沒有良好的家庭環境和父母因材施教的教育方式,便不會有歌德這樣的文學巨匠和愛迪生、伽利略這樣的偉大科學家。
那麼,當今社會的家長,為孩子所創造的家庭環境、給孩子的教育是怎樣的呢?是否有利於孩子創造潛能的開發?
「獨生子女人格調查」中,有36.9%的孩子說「我總沒有時間玩」。在這些孩子中「喜歡發明創造」的有38.4%,「愛提問題」的有37.2%,而其他孩子「喜歡發明創造」的達到61.6%,「愛提問題」的達到62.8%;調查中有27.3%的孩子說「我想做的事家長總是不讓我做」,在這些孩子中「喜歡發明創造」的只有31.4%,而其他孩子「喜歡發明創造」的達到68.6%;調查中有40.4%的孩子說「家長只關心學習成績」,在這些孩子中「愛提問題」的有40.9%,不足一半。也就是說,在家裡如果家長不讓孩子玩耍,限制孩子做事,便在很大程度上使孩子失去了孩子自由思考、自己動手的機會,創造潛能的發揮就受到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獨生子女讀什麼課外書,與其創造性也有高相關。調查中我們了解到,有59.8%的獨生子女喜歡讀「科學幻想故事」,在這些孩子中「喜歡發明創造」的高達76.1%,「愛提問題」的有65.3%;而喜歡讀「課外輔導類讀物」的獨生子女有24.9%,在這些孩子中「喜歡發明創造」的僅有29.2%,「愛提問題」的也只有34.0%。所以,只顧眼前升學需要而讀「課外輔導類讀物」可能會抑制兒童的創造潛能,而閱讀大量的科學幻想故事可能能激發兒童的創造興趣。
「人的創造能力,是一種最容易受到文化影響的能力,是最能發展並超越人類自身成就的能力,也是最容易受到壓抑和挫傷的能力。」「教育有著開發創造精神和窒息創造精神這樣雙重的力量。」5家庭作為兒童教育的重要場所,開發和培育孩子創造力的任務尤為艱巨。在創造活動中,人類才能更加完善,社會才能更好地發展。
I. 我是獨生子女,父母讓二胎生的孩子隨我姓,這樣合適嗎
網友自述:
「我是一名95後獨生子女,我們家就我一個女兒,大學畢業那年我就結婚了,我老公比我大5歲,對我很好,凡事都能遷就我,在婆家也很維護我,不讓我受一點委屈。
結婚第二年我們的寶寶就出生了,是個可愛的女兒,說實話,我心裡一直有個一讓我過不去的坎,由於是獨生女,沒有兄弟姐妹可以商量,無處傾訴。
我感覺不太能接受,雖然我老公也沒意見,我總覺得是不尊重我老公,畢竟他又不是上門女婿,當然了父母的要求還是要接受的,所以我打算如果二胎是兒子還是跟著老公姓,是女兒就跟著我姓。但是不知道這樣妥不妥當?」
我的建議:你婆家雖然在婚前就同意了你父母的這種要求,但是你必須和他們再次確認,以免以後為了孩子和誰家姓弄得不痛快.其實從傳統意義上來說你父母提的要求有點過份了,孩子的姓氏在傳統上是默認跟隨男方,除非孩子隨母親單獨生活,或者孩子的父親是入贅的上門女婿,很明顯你家兩個前提一個都不是,你是正常出嫁並且收了彩禮,你父母這個提議在傳統角度說不過去的,當然你老公和婆家願意那一切都不是問題了
如果講傳統就婚前婚後都講傳統,如果講現代那就婚前婚後都講現代,明顯你父母是婚前講傳統,覺得嫁出去女兒潑出去水,必須收彩禮,婚後又覺得就一個獨生女兒憑什麼不能要求孫子跟女方姓,這就是雙標。
你父母有點自私,就算婆家不計較,也不等於他們做的對,你的女兒現在大了改口叫奶奶了,那你老公父母會是什麼感受,你老公是什麼感受?既然結婚了,你的立場應該站在你老公這一邊,畢竟和你相濡以沫的人是他。
J. 我是獨生女,老公不同意孩子管我父母叫爺爺奶奶,母親生氣怎麼辦
網友自述:
「我和老公結婚一年半多,我是獨生女獨,高校工作,老公在同省外市工作,國企職員,結婚走的是兩邊,婚禮各辦各的,沒有彩禮和嫁妝。
以上兩件事我暫時答應了老公,不想兩個人不開心。但是我跟我媽說了,我媽很生氣,覺得我老公大男子主義,不替我們考慮,住的是女方的房子,第一胎已經答應跟男方姓了,這樣女方太吃虧了。我該怎麼辦?」
我的建議:爸爸的父母就是爺爺奶奶,媽媽的父母就是外公外婆,嫌外字不親熱可以叫姥姥姥爺。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一樣親,這才叫男女平等,這才是新時代。這就是固定的稱呼,跟什麼「姓誰的姓」都沒有任何關系,你母親才是真正的大男子主義。
既然答應第一胎跟男方姓了,為什麼還要在你老公姓氏後面加你的姓?反正第二胎要跟你姓的。如果你自己的名字變成你爸爸+媽媽姓+名,你願意嗎?除了復姓,感覺這種加姓進名字都普遍很難聽。名字要跟著孩子一輩子,要注重悅耳,你這樣做是多此一舉。
你家才是真正的重男輕女,具體有以下三點原因:
1、你媽借口你們住的女方家房子,而第一胎還跟男方姓,就覺得男方佔了便宜。其實無論是住男方家還是住女方家,但凡是盼著孩子好,都不會覺得自家出了個房子(只是使用權)有什麼大不了,更不會拿姓氏說事。
2、外公外婆和爺爺奶奶只是用於區分的稱謂罷了。如果全都叫爺爺奶奶,外人根本就不知道你孩子說的是誰。
3、把夫妻雙方姓氏強行加到名字中去很不合適。取名字最重要是順口以及寓意好,而不是宣示主權。如果雙方都是張、劉、王、李這種大姓,怎麼組合才不顯得奇怪?更何況你老公已經答應了二胎很你姓,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你們雙方沒有彩禮沒有嫁妝婚前都有房子,根本不存在不對等。你作為妻子,如果不能擺平你媽媽,你就等著哭吧,結了婚,老公孩子才是一家人,父母都得靠邊站。這個道理,不僅適用於婆媳關系,同樣適用於丈母娘和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