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後可以投靠父母入戶嗎
可以。
按規定離婚後戶口可以遷回原戶籍所在地父母戶口上。
所以可以的。
但是具體版能否遷權回你應該去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詢一下讓戶籍警告訴你。
因為按規定離婚後戶口可以遷回原戶籍所在地,但是必須符合原戶籍所在地的條件規定,對於離婚後遷回原戶籍所在地各地都有條件規定的,特別是農村必須村委會同意接收並開接收證明,一、二線等城市還要求年齡和年限等條件。
所以能否遷回你應該去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詢一下。
2. 父母離異,母親能否隨兒子辦理進京落戶
1 北京戶口辦理常識
去這里看。
首都之窗的戶口辦理頁面。
寫一些大致的吧
夫妻投靠辦理在京入非農業戶口辦理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網站 日期:2005-10-11
夫妻投靠辦理在京入非農業戶口 應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一)入戶條件:
1、投靠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投靠人超過45周歲不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年齡原則不超過18周歲,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應向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
2、投靠人及隨遷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隨遷子女如系獨生子女的,出具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80年以後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應出具准生證;超計劃生育的應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的處理證明;
6、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三)辦理時限:50個工作日。
辦理市外遷入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網站 日期:2005-10-11
辦理市外遷入戶口登記,須出具以下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一)復員、轉業退伍軍人系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或區、縣復員轉業安置部門的落戶介紹信或市局《入戶通知單》、《復員證》或《轉業證》;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檔案部門出具的戶口項目證明及《復員證》或《轉業證》;從本市參軍注銷戶口後,被部隊退回入戶的,須出具所在部隊師以上單位退兵證明;以上人員還須出具部隊或原戶口注銷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證明。
(二)大中專院校錄取或畢業分配的學生
錄取學生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錄取通知書》及分縣局《入戶通知單》。
畢業分配的學生須出具:
1、本市院校畢業分配的外地生源須出具《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
2、外地院校畢業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及學校證明;
3、本市學生到外地院校上學後退學的須出具就讀學校出具的退學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
(三)本市出國(出境)未取得定居權的人員須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其他出入境證件;在國外遺失《護照》的,須出具我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在國內遺失《護照》的,須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原護照簽發證明」。
出國前戶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學生在京院校學習期間出國留學,歸國後安置到本市的人員,須出具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或《入戶通知單》、《常住人口登記卡》、《護照》。
(四)華僑、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員須持市局出具的《入戶通知單》。
(五)失蹤注銷戶口又尋回的須持原注銷戶口登記證明、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經派出所長審批辦理。
(六)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或解除勞動教養證明。監外罪犯入戶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及派出所長審批單。
(七)外省市人員調動工作進京、投靠等入戶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入戶通知單》。
(八)遷入人員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須持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自管房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農業人口須持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上述人員戶口遷入,還須持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回國、釋放、解除勞動教養及退兵、退學(經市局審批入戶的除外)不在戶口注銷地恢復戶口的,須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
作者: kgdxk 封 2006-2-23 11:02 回復此發言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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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戶口辦理常識
駐京辦事處和編制內人員戶口的辦理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網站 日期:2005-10-11
辦理經國務院和市政府批準的外地在京設立的駐京辦事處和聯絡處編制內人員申報常住戶口,應到市局人口管理處戶籍接待室辦理。
(一)辦理申報戶口條件:持有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或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相關介紹信及駐京辦事處工作人員申報戶口登記表。
(二)應交驗的證明材料:
1、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或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相關介紹信;
2、駐京辦事處工作人員申報戶口登記表。
(三)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辦理寄養未成年人在京入戶的辦理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網站 日期:2005-10-11
辦理寄養未成年人在京入戶 應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一)入戶條件;
1、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工作的職工的子女,因不適應當地氣候,無法隨身撫養,外地無親屬投靠的;
2、從事地質勘探等野外流動性較大工作的(應有部級單位在市局備案)職工,單位無基地和托兒設施,子女無法隨身撫養,外地無親屬投靠的。
(二)應向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本人要求入戶的書面申請;
2、投靠人父母雙方單位證明;
3、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投靠人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子女因不適應當地氣候,要求來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要求有當地區、縣級醫院證明,並由當地派出所證明子女父母的籍貫及出生地,如子女父母一方原是由北京遷出的,還需北京原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5、投靠人的父母從事地質勘探等野外工作,要求來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其父母所在流動單位的部、局、大隊(處級)、小隊(科級)四級證明。證明要寫明父母具體工種、流動情況、有無生活基地和托兒設施;
6、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三)辦理時限:50個工作日。
子女投靠父母辦理在京入戶的辦理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網站 日期:2005-10-11
子女投靠父母辦理在京入戶 應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一)入戶條件:
投靠人應為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須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應向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
2、投靠人及其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醫療機構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入戶地街、鄉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6、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三)辦理時限:50個工作日。
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戶口的辦理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網站 日期:2005-10-11
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辦理在京入非農業戶口 應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一)入戶條件:
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身邊無子女且其他城市的市區也無子女;
(二)應向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
2、投靠人的(離)退休證、《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的證明;
4、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三)辦理時限:50個工作日。
參考資料:
3. 夫妻離異後一方戶口可以投靠子女嗎子女未成年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公安機關,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為例,父母可申請辦理投靠成年子女遷移戶口,不可以投靠未成年子女遷移戶口。
戶口遷移辦理指南
一、辦理條件
公民符合如下條件可辦理戶口遷移: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及收養已登記常住戶口未成年人;
二、申請材料
(一)申請戶口遷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收養、幹部或職工調動(錄用)、家屬隨軍、投資興業、購房、人才引進等人員戶口遷出需提供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屬於區內非高校畢業生人員辦理戶口遷移實行網上審批,免《准予遷入證明》)。
(二)申請戶口遷入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需提供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三、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因投靠直系親屬和分房、購房、換房等市內遷移;現役軍人復員、轉業落戶;高校學生入學、轉學、退學戶口遷移和畢業落戶;公民回國(入境)恢復戶口;刑釋解教人員回原籍落戶;錄用、招聘人員和工作調動等經遷入地公安機關審批同意的戶口遷移,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四、收費項目、標准及依據
因丟失、損壞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收取工本費5元/證,准遷證不收費。
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網站,http://www.gazx.gov.cn/gxgat/census/45521.jhtml
4. 離婚子女戶口隨父母遷移嗎
可以的。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第六十九條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因此,可根據以上規定,申請辦理離異子女投靠父母遷移戶口。
5. 我已經離婚,能與父母的戶口合一起嗎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第六十九條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因此,可根據以上規定,申請辦理未婚子女或離異子女投靠父母遷移戶口。
6. 離異子女能不能投靠父母落戶政務大廳不給辦理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第六十九條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因此,可根據以上規定,申請辦理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戶口。
7. 成年子女遷移戶口投靠父母需要什麼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8. 離婚子女戶口能投靠父母嗎
每個地方政策不同,但一般可以,你需要到當地民政局詢問
離婚後,一方無內合法固定住所,可遷移容至婚前戶口遷出地或父母等直系親屬戶內,撫養的未達法定婚齡子女可隨遷。憑《離婚證》、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或判決書、無房證明、村(居)委會及鄉(鎮、街道)同意接受證明等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入農村地區的,登記為集體戶口,原戶口性質不變。
也就是說,一般女方從男方家將戶口遷出,如果在合肥有自己的房產,可以將戶口遷至自己的房產處,如果在合肥沒有房產,可以到房產局開局無房證明,然後將戶口遷至所在地派出所集體戶。但如果女方父母在合肥買的房子有固定居所,女方離婚後也可以將戶口遷往父母房產處,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那麼孩子可以隨遷。
9. 離婚遷移投靠父母要什麼手續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公安機關,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為例,離婚後可申請辦理子女投靠父母遷移戶口。
戶口遷移辦理指南
一、辦理條件
公民符合如下條件可辦理戶口遷移: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及收養已登記常住戶口未成年人;
2、幹部、職工調動、錄用;
3、復員、轉業、家屬隨軍;
4、投資興業、人才引進;
5、購房、分房、自建房、受贈或繼續房產;
6、留學回國、入境定居;
7、大中專學生入學,畢業(肄業、轉學、退學)
8、刑滿釋放(假釋、保外就醫)、解除勞教;
9、其他符合規定的戶口遷移。
二、申請材料
(一)申請戶口遷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收養、幹部或職工調動(錄用)、家屬隨軍、投資興業、購房、人才引進等人員戶口遷出需提供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屬於區內非高校畢業生人員辦理戶口遷移實行網上審批,免《准予遷入證明》)。
2、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畢業、肄業、轉學學生戶口遷出需分別提供①錄取的學生憑錄取通知書;②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中等專業畢業生介紹信或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入學後戶口留在原籍的,憑上述材料區內遷移不使用戶口准遷證;遷往區外或者區外遷入按當地戶口登記機關要求辦理);③肄業的學生憑肄業證明材料;④轉學的學生憑轉學證明材料,以及上述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申請戶口遷入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需提供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幹部、工人調動需提供當地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的調動證明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以及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其中家屬子女隨遷的,還應提供與當事人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隨軍家屬落戶需提供師旅機關政治部門批准軍屬隨軍的證明材料和隨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
4、購房落戶需提供房產證(已實際入住因特殊原因未取得房產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合同備案證明、購房全額發票或銀行按揭協議)以及當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家屬隨遷的還應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
5、投資興業落戶需提供企業法人執照或工商執照、納稅證明和當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其中有家屬或員工的,還應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員工聘用合同以及養老保險關系證明等材料。
6、人才引進落戶需提供用人單位聘用合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7、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新生落戶需提供教育部門的招生信息表或錄取花名冊及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
8、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畢業、肄業、轉學學生戶口遷入需分別提供:①畢業、肄業學生回原籍落戶的,憑畢業證或肄業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②畢業生直接到就業地落戶的,憑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和就業報到證、中等專業畢業生介紹信或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等憑證材料;③轉學學生到新轉入學校落戶的,憑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教育部門的轉(升)學證明。
9、復退轉軍人落戶需提供縣級以上軍轉、安置部門出具的安置證明、《軍人公民號碼登記表》、軍人身份證、單位接收證明。其中,家屬隨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10、留學回國人員落戶需提供:①在原戶口注銷地或原籍戶口所在地落戶的,需提供最後一次回國時使用的中國護照;②在本市、縣內其他轄區落戶的,需提供最後一次回國時使用的中國護照及原戶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③在就業地落戶的,需提供最後一次回國時使用的中國護照,就業證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已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11、國(境)外人員申請在國內定居落戶的,華僑憑《華僑回國定居證》、台灣居民憑《台胞定居證》、港澳居民憑《定居證》及《批準定居通知書》、外國人憑公安部對其本人申請定居中國的批復以及現合法有效的居住證明等材料。
12、安置無家可歸的人落戶,需提供民政部門的安置證明;
13、刑滿釋放(假釋、保外就醫)、解除勞教落戶需提供釋放、假釋、保外就醫、解教證明;
三、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因投靠直系親屬和分房、購房、換房等市內遷移;現役軍人復員、轉業落戶;高校學生入學、轉學、退學戶口遷移和畢業落戶;公民回國(入境)恢復戶口;刑釋解教人員回原籍落戶;錄用、招聘人員和工作調動等經遷入地公安機關審批同意的戶口遷移,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四、收費項目、標准及依據
因丟失、損壞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收取工本費5元/證,准遷證不收費。
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網站,http://www.gazx.gov.cn/gxgat/census/45521.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