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女朋友要房產證寫她的名字,我該怎麼辦
這樣的事情需要確定這樣的事情:1.她以往歷史清白不;2.她家裡經濟條件如何;3.她的家人人品如何。如果以上都否定,我認為就沒必要了,如果都是肯定的答案,你確定她是你的結婚對象,我建議你這樣:
1.你問她,你不怕把房子寫她名字,但是萬一她把你拋棄了,怎麼辦呢?看她答案是不是有良心的人;
2.有些事情好好談,不要生硬的拒絕她,如果你覺得她就是你結婚對象,你可以慢慢帶她看房子,一邊看房一邊勸說她把結婚證領了;
3.買房時寫你倆的名字,同時你保留好你父母給你支付房款的證據,最好直接用你父母的銀行卡付款,再讓他們寫個代付款證明,這事就穩妥多了。
❷ 獨生子女有必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么
按繼承辦理不能直接加你的名字,第一順位繼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健在的情況下,是輪不到第二順位(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繼承人繼承的。
❸ 我不明白,男女結婚買房,為什麼女方要求房產證的名字寫女方的名字寫個名字對女方或以後有什麼好處嗎
更多的是一種心理保障吧,但其實不用擔心,如果你們是合法夫妻這樣的問題就不用擔心,作為夫妻共有的財產即便是他一個人的名字她也沒有權利的
❹ 結婚前女方要求房產證加上名字,這種行為正確嗎
這種行為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如果是在結婚前房子的首付一級貸款都是由自己承擔的話,那麼女方的要求是有點過分的,但是如果首付是自己出的,但是在結婚之後對方也願意一起承擔房貸的話,那麼加上女友的名字更多的是給對方的一種安全感。因為對於女生來講,房產證上加上名次是代表著對方對自己的認可。
❺ 男女結婚,女方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男方應該同意嗎
如果在結婚之前男方已經有房子了,女方想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這個有點不合理。但如果是兩個人結婚的時候買的房子,這個時候女方要求加上名字是合理的。
因為現在法律只承認夫妻共同財產,所謂夫妻共同財產,就是在結婚之後兩個人賺的錢都可以在離婚的時候進行分配。但如果男方是在結婚之前買的房子,離婚之後是不進行財產分配的,也就是說男方在結婚之前買的房子屬於男方個人的財產。
所以從法律層面,如果是婚前財產的話,男方是完全可以不加女方名字的,是有權利拒絕女方的。但問題就是在於兩人既然已經商量到結婚的步奏了,說明兩個人感情還不錯,如果你直接拒絕,可能會傷害到女方。
或者可以學學國外夫妻,她們結婚之前都會簽署一份婚前協議的,如果你十分在意這套房子的所有權可以在結婚之前簽一份婚前協議。
大概意思就是如果女方先發生出軌問題,那麼這套房子的所有權不歸女方。
❻ 結婚房產證上該不該寫女方的名字
如果你對象的父母能站在你父母的角度為你著想,就說明他們真正當你是家人了。拋開他父母來說,就看你對象把你放在什麼位置了。但是有個前提,買房可以,錢怎麼出。必須面對。商量好了吧。祝你幸福。
❼ 婚後女方可以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嗎
1、這個沒有什麼法律規定,完全由雙方自己商量決定。
2、原來的婚姻法規定夫妻各自的婚前財產在雙方結婚8年後即作為共有財產,新的婚姻法頒布實施後,法律已明確地對夫妻雙方婚前個人財產作了詳細的規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財產均屬於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而逐漸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因此,為婚前財產權屬辦理公證,已沒有必要,婚後財產公證才有必要。這就牽涉到你的第三個問題。
3、這就是婚後所得財產如何分配的問題了,男方爸爸去世後遺產的分配問題。如果沒有約定的,就是雙方所有;有約定的,就按約定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