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婚前贈與兒子的回遷房,婚後面臨離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您好,一方婚前受贈的財產,一般應當被視作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作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但如果雙方另有財產協議的,依財產協議約定。另如果該房產上女方已經加名,則也享有一定份額,有權要求分割。
【相關法條】《民法典》第209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1065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31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Ⅱ 婚前父母贈予房子 婚後給妻子加了名字 妻子現在要和我離婚 房子怎麼分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贈與房產的,應當認定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屬於一方的財產。
當事人結婚後,不動產權屬證書上增加女方姓名的,應當認定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即女方享有不動產物權。
離婚時該不動產應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六條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第二十九條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Ⅲ 協議離婚公產房贈送給子女可以嗎
協議離婚,工廠房贈送給子女當然是可以的,只要在你們兩個離婚之前把房子過戶給自己之後,那麼這個房產就不屬於你們兩個的婚姻共同財產了。
Ⅳ 婚前父母贈與孩子的房產離婚後屬於他們的共同財產嗎
1.婚前父母明確贈與自己孩子的房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父母已經明確專約定歸一屬方,該房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
結婚前父母的贈與,如沒有明確是贈與給夫妻二人的,屬於個人財產。但另外提醒一下你,贈與房產應當交付使用實際佔有,並且辦理了房屋過戶登記方能成立。否則,該贈與隨時可以撤銷。撤銷或者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贈與成立,該房產依然屬於父母的財產,在父母過世之後作為遺產由所有繼承人繼承。你婚後繼承所得的財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Ⅳ 婚前父母贈予雙方的房產離婚後發現怎麼追回
可以私下協商或者走法律途徑。結婚前父母的贈與,如沒有明確是贈與給夫妻二人的,屬於個人財產。贈與房產應當交付使用實際佔有,並且辦理了房屋過戶登記方能成立。否則,該贈與隨時可以撤銷。撤銷或者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贈與成立,該房產依然屬於父母的財產,在父母過世之後作為遺產由所有繼承人繼承。
Ⅵ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時保留永久居住權 ,現在子女准備離婚,房屋該如何處理
房產的分割最為重來要的是房產證上源寫了誰的名字。如果房子是婚後領取的房產證,那不管寫了兒子的名字還是兩人的名字,兒媳都會有份。父母贈與是無法收回的。如果房產證是婚前領取的,並且只寫了兒子的名字,而婚後又沒有還貸款,那麼兒媳將無份。房產分割中最重要的幾點是,房產證是誰的名字,領取的時間,婚後有無還貸,婚後所有的收入都是夫妻共有財產。您講的太簡單,我也只能簡述這么多了。
Ⅶ 父母贈與女兒(婚後)的房產,離婚時怎麼分配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如果註明只贈與女兒的,那就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