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獨生子女費,國家是怎麼規定的
國家關於二胎獨生子女費、獨生子女費征稅方面的規定如下:
1、正常生二孩無需退獨生子女費。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針對調整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政策措施及相關工作,明確提出「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應當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
國家衛計委表示,全國絕大多數省(市、區)按照《通知》要求,通過修訂有關規定或政策性文件,規定對符合政策申請再生育的夫婦不再要求退回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2、獨生子女費等不征稅。
就公眾關心的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發放的獨生子女津貼,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回應說,根據相關稅收法規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稅。
但這里所述的「獨生子女補貼」,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數額發放的標准之內的補貼。
(1)獨生子女會亂扣費嗎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費的內容: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國家衛計委:正常生二孩無需退獨生子女費
2. 單位發的獨生子女費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獨生子女補貼是不征稅的。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二)款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1.獨生子女補貼;
但是不征稅額的獨生子女補貼不是隨便發的,通常有標準的,標准要看當地有關部門的文件,根據我的經驗,不可能有1000元那麼多,因此是1000元減除你們當地標准後的余額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稅。
3. 獨生子女費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是不是扣除
支付給個人的工資中,包括獨生子女費,可在計算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有關文件是: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二、關於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問題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對工資、薪金所得的具體內容和征稅范圍作了明確法規,應嚴格按照法規進行征稅。對於補貼、津貼等一些具體收入項目應否計入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范圍問題,按下述情況掌握執行:
(一)條例第十三條法規,對按照國務院法規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法規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其他各種補貼、津貼均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
(二)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4. 獨生子女總愛亂花錢怎麼辦
答:孩子花錢大手大腳,這是獨生子女中較為普遍的現象。他們不會計劃開支,其主要責任往往在家長身上,如果家長能改變自己的教育觀點,這個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綜觀當代的中國父母,實在是天底下最愛孩子的父母!他們對孩子的愛甚至已經失去了理智!尤其是在不斷高漲的消費熱潮中,獨生子女的家長們幾乎起了主要的推波助瀾的作用。當孩子要名牌運動服時,家長會將自己中午帶的飯菜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省下錢來滿足孩子的願望,他們會說:「唉,為了孩子……」;當孩子要買賽車時,家長仍會說:「不能委曲了孩子」;孩子考取了好成績,家長更會毫不遲疑地傾囊而出,給予物質獎勵……「為了孩子」,彷彿成了一些家長們生活的唯一宗旨,似乎活著就是為了孩子。正如您在信中所說的,「想控制孩子花錢吧,又不忍心,總覺得就一個孩子,應該讓他生活得幸福些。」我想,這是大多數家長們的心態,許多家長都認為自己從小吃夠了苦,絕不能再讓孩子吃苦了,一定要給孩子最好的生活。於是,家長們便對孩子有求必應,恨不能將孩子泡進蜜罐里。
然而,對於一個工薪階層的家庭來說,要承擔孩子的生活費用和讀書費用,已不是件輕松的事情、更何況讓孩子無節制地花錢呢?如果家長對孩子提出的不正當的消費要求也給予滿足的話,就會激起他們更高的消費慾望,把他們引入消費的誤區。因此,家長在孩子花錢的問題上,一定不能「心慈手軟」,而要堅持原則,視家庭經濟狀況,把好孩子的消費關。
要使孩子花錢有節制,家長首先要在思想上弄通什麼是對孩子真正的愛。在我們這本書里,有許多處都提到了這個問題。我想,這是家長教育好孩子的主課題。如果做父母的不能弄清這個問題,是無論如何也教育不出真正有出息的子女來的。對於孩子來說,消費已經遠遠超越了消費本身的意義。我們知道,一個人樹立什麼樣的消費觀念,具有什麼樣的消費行為,往往反映著一個人的人生追求和生活態度。我有一位擁有四千多萬家產的個體戶朋友,人人都以為他的孩子一定是個高消費者,可恰恰相反,她在班裡卻是最寒酸的一個,她向父親要一元錢比有的同學向父母要十元錢、幾十元錢都難。當我問朋友為什麼如此「小氣」時,他說:「不是小氣,是責任。要讓她從小就知道錢來之不易,養成節儉的習慣,大了才能有所作為。我家有保姆,但我不允許保姆為孩子做一件孩子本人能做到的事情。」如果每一位家長都能夠把孩子的消費看作是培養人的大問題,我想就不會出現孩子亂花錢的情況了。
第二,對孩子花錢上的「節制」,並不等於「剋扣」,而且要酌情處理。對孩子提出的合理要求,家長應該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給予滿足,而對於不合理的要求,家長就不能無原則地遷就。從小培養孩子正確的消費觀,會養成孩子勤儉節約,懂得珍惜父母勞動的好習慣.
第三,教會孩子計劃開支,合理花錢。當孩子手中有一定數目的錢時,家長要幫助孩子科學、經濟地使用。現在的孩子,每逢春節時都會得些「壓歲錢」,考試成績好時也會得到長輩給的獎金。這些錢到了孩子手中,如果沒有大人的指導,有的孩子就會胡花亂花,看到什麼好玩就買什麼,什麼好吃就吃什麼,把錢根快花光了,又向父母要錢。所以,家長要引導孩子計劃開支,提高孩子的消費能力。
第四,為了讓孩子從小就懂得生活的艱辛和自食其力的重要,應該鼓勵孩子積蓄,讓他們學會花「自己的錢」,而不必總是向父母伸手。
5. 獨生子女的利弊
獨生子女的好處是可以獨享父母的愛,缺點是在父母老了以後要承擔很重的責任。
獨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熱愛和歡迎的,有著強烈的歸屬感和安全感,這是幼兒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礎。因此多數獨生子女情緒愉快,性格活潑,朝氣蓬勃,容易樹立積極向上的心理,有利於激發探索世界的主動性、積極性。
獨生子女在經濟上、物質上往往得到優先的、可靠的保證。在營養、服裝、圖書、玩具和學慣用品各方面的條件下,一般比非獨生子女優裕。就是經濟條件較差的家庭,一對夫妻也因為只有一個子女,總是盡量滿足孩子發展的基本需要。
(5)獨生子女會亂扣費嗎擴展閱讀:
中國內地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就倡導著只生一個好,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都是可以領到獨生子女費。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6. 獨生子女費扣稅, 符合法律規定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二)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因此,支付給員工的獨生子女費,不屬於應征稅的工資、薪金,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7. 獨生子女費為什麼說在18歲以後就不可以領之前還不給任何通知,就直接全部扣了
我是路過打醬油的 我媽是計生辦的 回頭可以給你問問我們這的
8. 2019獨生子女衛生費和一事一議費該交嗎
似乎沒有繳納獨生子女衛生費這一項!
一事一議費指的是什麼?!
具體情況可以到社區辦事處咨詢核實!
9. 獨生子女費的扣除問題
從今年1月1日工資薪金的扣除費用從800元增加到1600元後,只有四險一金可以按比例扣除,其它費用都不可以再扣除。
10. 國家規定的獨生子女費每月是多少錢
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夫妻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到子女滿18周歲止,每年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人民幣120元,即每月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