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退休後怎樣領取獨生子女費
領取方式由社保經辦機構代發。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內子女實容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
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Ⅱ 退休後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如果你退休了。拿著你的獨生子女證,退休證當地的民政局就可以領取的,有的地方可能在社區領取。
Ⅲ 父母退休後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費需要哪些手續
1、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一份,並在《光榮證》復印件上註明本人工號、所在單位、聯系電話。
2、將《光榮證》復印件交到人事處薪酬管理辦公室。
3、每月20日前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在其下月6號工資中的「獨生費」欄目發放該月獨生子女費30元;獨生子女費補發部分放在工資中的「補貼3」欄目中。
4、每月20日後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獨生子女費(及補發)在其隔月6號工資中發放。
5、獨生子女費發放期限:從發放《光榮證》之月起,至小孩16周歲止。
(3)江蘇退休後領取獨生子女費擴展閱讀:
持證退休人員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持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與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Ⅳ 南京市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滿60周歲去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申請辦理領取,按規定退休人員滿60周歲的應該去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申請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費,所以是去社區居委會申請辦理領取。
Ⅳ 退休後獨生子女費怎樣領取
一、獨生子女費辦理程序
(一)市區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的申領程序:
1、 申請。持證退休人員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持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與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辦理流程
1、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一份,並在《光榮證》復印件上註明本人工號、所在單位、聯系電話。
2、將《光榮證》復印件交到人事處薪酬管理辦公室。
3、每月20日前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在其下月6號工資中的「獨生費」欄目發放該月獨生子女費30元;獨生子女費補發部分放在工資中的「補貼3」欄目中。
4、每月20日後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獨生子女費(及補發)在其隔月6號工資中發放。
5、獨生子女費發放期限:從發放《光榮證》之月起,至小孩16周歲止。
2014年以來,不少省區市的地方人大在修訂「計生條例」時增加了「單獨」可以生育二胎的條款。作為最後一個放開「雙獨二胎」的省份,河南省在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批准生育的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其他獎勵,發給生育證。
然而對比國家的相關規定,河南的「退費」規定明顯「打架」。
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第四條,可以找到明確要求:「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應當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
河南省衛計委相關人員回應稱,國家衛計委的通知,是面向全國、全局的指導性意見,而每個省份情況不同。
Ⅵ 退休後怎樣領取獨生子女費
一次性獎勵對象為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在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退休時未享受加發5%養老金待遇的持證退休人員。符合以上獎勵條件、已死亡的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予以補發。
關於領取《光榮證》的退(離)休職工,享受獎勵金的條件有哪些?
1、退(離)休前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金分別計發,即夫妻一方退休,一方享受;
2、未到退休年齡,但在國家政策性規定范圍內提前退休(不含提前離崗、假休、內退人員)、退職、病退的夫妻;
3、領取了《光榮證》,但子女死亡,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退(離)休夫妻;
4、離異、喪偶前按規定領取了《光榮證》,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退(離)休職工;
5、再婚後新組成的家庭持有《光榮證》,並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退(離)休夫妻,雙方一方持證,一方享受。
(一)本人申請
持證退休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和《職工退休養老證》,向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或部省屬企業提出申請,填寫《某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請表》;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憑有效證明及相關材料代為申請。退休後居住在外地的人員,到原退休單位所在地的鎮、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辦理一次性獎勵登記手續。
(二)資格確認
1、鎮、街道、辦事處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審核《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證明的有效性,並將人員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審核企業退休人員身份及退休時間、生存狀態、養老金待遇發放情況等事項,在曾屬企業負責審核本企業人員資格。
2、經審核的名單在提出申請登記的所在社區(村)或在曾部屬企業張榜公示10天,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3、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的,鎮、街道、辦事處人口計生部門將有關申報材料報市一次性獎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符合享受一次性獎勵通知書》,並由社區、村或企業做好解釋工作。
Ⅶ 江蘇企業退休職工的獨生子女費的發放
我是小微企業業主,公司開辦沒幾年,屬於勞動密集型,工人多、利潤薄專。目前這兩年經濟情屬況,加之用人成本不斷提升,企業上繳完稅收、社保、工資、還有這樣那樣費,企業所剩給老闆自己的還不如一個高級白領的工資。我想像我們這樣的企業應該不在少數吧。
這兩年政府提倡幫企業減負,我想是不是針對我們類型的政府是否可以考慮下?加之現在年紀輕的工人根本不想進入我們這種勞動密集型的企業,只能添些年紀稍微偏大點,基本上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壓力比較大的。有的甚至進廠了半年就要辦理退休手續了,這樣我們企業不是增加了一筆很大的負擔?是不是也有點不公平?(我們是屬於政府第一代獨生子女。)
這是我們這種企業的建議,希望有關部門結合當前政府提倡企業減負的前提下加以斟酌下。另外希望其他路過看過的朋友們留點口德,創業是我們普通人每個人的夢想,本來現在就提倡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嘛!改革、設備自動化、我們也想,只是正對我們這種企業和我們所涉及的(產品)的圈子包括國內國外也不見得有特別好的辦法(目前)。所以給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