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廣東省關於《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獎勵費》的相關文件
2016年9月20日,廣州政府網發布廣州市衛計委關於公開徵求《廣州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意見的公告 ,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廣州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統一發放獎勵金。
獎勵標准
符合條件的夫妻,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標准發放獎勵金。
獎勵對象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醫療救助等社會救助時,獎勵金不計入其家庭收入。
屬廣州市社保經辦機構發放養老金的,獎勵金隨其養老金渠道代發。不屬廣州市社保經辦機構發放養老金以及獎勵金無法隨其養老金渠道發放的,獎勵金由戶籍所在地的區通過公開方式確定的金融機構代發。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10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除了父母退休後可以領取150元獎勵金,對於只生育一個孩子的70後80後,還有獨生子女保健費可以領。
(1)廣東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申請表擴展閱讀
獎勵對象主要是三類人
一、凡是2009年1月1日後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獎勵80元。
二、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底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仍未領到獎勵金的,按單位或戶籍所在縣市區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終身未生育的按單位或戶籍所在縣市區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0%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2002年底前達到退休年齡仍未能領到獎勵的,則統一按單位或戶籍所在縣市區2001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基數(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的按30%計算,終身未生育的按100%計算)計算獎勵金額,給予一次性獎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廣州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❷ 獨生子女費如何領取都需要帶什麼
向初審單位提出申請—遞交材料—辦理受理。需要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
以廣州市為例,依據《廣州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第十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依申請辦理。獎勵對象行動不便的,可以向初審單位預約上門辦理。獎勵對象在到齡前2個月內可以向初審單位提出申請,也可以在市衛生計生委網站上預申報。
採用預申報的,應當在預申報後7個工作日內向初審單位遞交材料,辦理受理手續;逾期沒有辦理的,初審單位可以終止該申請。預申報被終止的,獎勵對象應重新申報。獎勵對象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上記載的出生日期為准。
獎勵對象提出申請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獎勵對象本人市民卡,沒有市民卡或者市民卡信息不全的,應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本人免冠證件照1張;屬於本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第(五)項情形的,應當提供子女死亡證明和死亡子女婚育情況證明。
(2)廣東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申請表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費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申請受理後需要變更姓名、證件號碼、社保編號、戶籍地址、獎勵金發放渠道或者發放賬號等信息的,由獎勵對象向初審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變更相關信息應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需變更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
2、獎勵對象遷出市外的,憑遷出地的《計生獎勵金發放關系轉移通知》依遷入地的政策接續獎勵待遇。遷入地沒有獎勵政策或獎勵政策不銜接的,獎勵金自動終止享受。
3、審核單位發現多發獎勵金的應當及時通知獎勵對象退回,經通知獎勵對象逾期沒有退回的,審核單位應當暫停其獎勵金的發放直至其將多領的獎勵金退回或者抵扣完畢。
❸ 申請人申請廣州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金須提供哪些證件材料
需要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光榮證以後才能在獨生子女父母的單位或者戶口所在街道領取獎勵費。辦理光榮證需要夫妻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孩子的戶口本等材料。
❹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申請表怎麼填
按規定必須按要求填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申請表,因此按表格內容填寫就可以了,確實不清楚怎麼填可以問一下工作人員,所以按內容要求填寫就可以了。
也可以把表發給我我告訴你怎麼填寫。
❺ 獨生子女父母補助申請表
辦理《獨生子女申請書》
一、辦理條件:生育獨生子女的父母二、所需材料:1、《生育服務證》2、《子女出生證》3、《存檔卡》三、辦理流程:填寫《領取申請書》,並加蓋公章,男女雙方各自存入檔案一份。四、開具領取獨生子女費證明1、出示《存檔卡》2、填寫「領取獨生子女費」證明,並加蓋公章;3、將證明的下聯交給以個人存檔的人員,到街道辦事處領取獨生子女費。 注意事項:以個人存檔人員可開具證明,以單位存檔人員不能開具證明
申請
**鎮社會事務和人口與計劃生育辦公室:
茲有**鎮____________村(社區)_____組____________(女,生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工作單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月__日與___________(男,生於_______年____月___日,工作單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結婚登記(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年____月___日符合法律法規生育一個子女(男、女),取名____________,並於______年___月落實____________避孕措施。為響應計劃生育政策,我夫妻終身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現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違反政策再生育第二個子女,將從子女出生之月起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並退回已領取的獎勵金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同時接受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罰; .按政策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從批准之月起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並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村(社區)負責人核實簽字(蓋章)
年月日
❻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生獎(每月120元)該向哪申請
你提的問題是這樣的,雙方沒有單位的,可向所在鎮(區)計生辦提出申請,帶上戶口本、結婚證、獨生子女證。
❼ 申辦計劃生育獎勵金的申請書怎麼寫 求格式
(一)依據: 《蘇州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制度實施方案》 (二)條件: 1、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年滿60周歲的本市戶籍農民 2、年滿60周歲,未育未收養子女的本市戶籍農民夫婦 (三)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4.結婚證 5.土地承包經營證書或由社區、村出具農村居民認定證明 (四)辦理程序: 1、申請。填寫《蘇州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對象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社區、村領取或蘇州市人口計生委網站下載),向居住地社區(村)委員會提出申請,並附規定材料。 2、審議。社區(村)委員會審議,提出擬上報獎勵名單,提交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討論通過的名單在社區(村)公示10天。公示無異議,簽署社區(村)意見,於每年8月15日前上報街道(鎮)。 3、審核。街道(鎮)對申請人資料審核,於每年8月底前上報各市、區人口計生部門。 4、審定。市、區人口計生部門復核確認後,將獎勵名冊印發至社區(村),於每年9月15日前在各社區(村)公示10天。 (五)受理單位:申領人戶籍地社區(村)
❽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佛山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8】46號)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佛山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的通知》
佛府辦(2018)46號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發展中補齊民生短板,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規范完善我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工作,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正)、《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8年5月31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修正)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養)子女,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市戶籍城鎮居民,從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以下稱到齡)起可以申領獎勵金:
(一)終身只生育了1個子女的夫妻;
(二)終身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了1個子女的夫妻;
(三)獨生子女(無論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後,再生育1個子女或者只依法收養1個子女的夫妻。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參照本辦法第二條申領獎勵金:
(一)符合本辦法第二條條件,婚姻狀況發生變動後沒有再生育的一方;
(二)再婚前沒有生育子女,再婚後只生育1個子女的一方(是否收養子女不影響本項執行);
(三)終身沒有生育(或收養)子女,再婚後只與1個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一方;
(四)符合政策曾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含不夠間隔期生育)並同時存活,現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第四條 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子女的親生父母,雙方補辦結婚登記後並符合獎勵條件的,可給予獎勵。
第五條 符合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條件且納入計劃生育特別扶助范圍的對象,不適用本辦法。
第六條 獎勵對象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日期為准。如本人提出檔案中早期記載的出生日期與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則以檔案中早期記載並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認定的出生日期為准。
❾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申請表養老金發放單位一欄是不是填社保
供參考:
《關於解決廣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問題的若干規定》
一、獎勵對象和獎勵標准
有以下三種不同條件的可以享受相應的獎勵:
第一種:是2008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手續,未享受退休金加發5%或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或補助,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只生育(含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二)再婚家庭中沒有與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本人只生育一個子女或無子女的;
(三)終身沒有生育或收養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按照職工退休時上年職工年均工資的30%(無子女人員按100%0)確定獎勵標准。如已兌現部分獎勵的,扣除已領取部分補差額。
第二種,是從2009年1月1日起,具有廣州市戶籍,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只生育(含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2)再婚家庭中沒有與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本人員生育一個子女的,且該子女沒有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的。
符合上述條件人員,每人每月發放150元獎勵金,直至本人死亡為止。
第三種,是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且沒有享受過計劃生育退休獎勵政策的獨生子女父母: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無業人員、企業失業人員、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時退休金按100%發放的人員,按上述第二種的獨生子女父母條件和獎勵標准發放獎勵金。
二、申領程序和所需資料
要領取上述獎勵金,應當按照以下二種方式、帶齊所需的資料辦理手續:
第一種,是2008年12月31前退休符合獎勵補助條件的人員。
屬退休時所在單位有能力支付獎勵補助金的,應向單位領取並填寫《廣州市落實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補助金申請表》,由所在單位進行資格確認後發放獎勵補助金;
屬退休時所在單位無能力支付獎勵補助金,應向所在單位領取並填寫《廣州市落實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補助金申請表》,由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後,交你們的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和街(鎮)計生辦進行計生情況審核,再交加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替你們集中辦理申領手續,然後由社保辦機構分3年3次向你們發放;
屬關停轉破企業的,應向你們的戶籍所在地居委會領取並填寫《廣州市落實退休時一次性計生育獎勵補助金申請表》,交居委會初審,由居委會集中交街(鎮)計生辦復核,再交你們的原企業主管部門匯總辦理申領手續,最後由社保經辦機構分3年3次向你們發放。
你們在辦理上述手續時應帶齊以下資料: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退休證及有關婚育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伯。
第二種,2009年1月1日後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
屬財政供養人員,你們應在達到獎勵年齡前的2個月向所在單位領取或在計生網站上下載並填寫《廣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金申請表》,由所在單位初審後交主管單位審核確認,由所在單位隨退休金發放。
屬財政供養人員,應向你們的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領取或在計生網站上下載並填寫《廣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金申請表》居委會初審,街(鎮)計生辦復審後向你們退回申請表,由辦理退休手續部門到社保經辦機構申報,隨養老金向你們發放。沒有養老金的,由居委會發給代發單位存摺,代發單位將獎勵金劃入個人帳戶中。
屬達到獎勵年限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隨工資渠道發放,其他達到獎勵年限但未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的人員,由代發單位將獎勵金劃入個人帳戶。
你們在辦理上述手續時應帶齊如下資料: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有關婚育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如果是外來遷入人員,則還需要提供原戶籍計劃生育獎勵情況的證明材料。
由於這項獎勵政策涉及到的人數比較多,為了避免早辦時過度擁擠可能導致的混亂和失誤,提高辦事效率,方便市民受惠,我們將這項獎勵政策的實施劃分為三個階段,請各位了解並予以配合:
第一階段,從2009年3月31日起至4月15日,各辦理部門接受以下人員申報:2002年8月以前退休、單位沒有兌現或只部分兌現了獎勵金的獨生子女父母和無子女人員;
第二階段,從2009年4月15日起至5月1日,各辦理部門接受以下人員申報:2002年9月至2008年12月30日之間退休的、單位沒有兌現或只部分兌現了獎勵金的獨生子女父母和無子女人員;
第三階段,從2009年5月1日起,各辦理部門接受以下人員申報:2009年1月1日後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
目前這項獎勵政策剛剛開始實施。由於審核工作量非常大,各部門辦理手續需要一定的過,各位申報人可能需要等待一些時間才能落實獎勵,請市民們多多理解。並請各位放心,市政夜各相關部門將本著為群眾服務、嚴格執行政策的原則,提高效率,抓緊落實。同時也希望各位申報人積極協助我們工作,在申報時要如實反映本人的情況,不弄虛作假。讓我們工同努力,將好事辦好。
謝謝你們!
廣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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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廣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該怎麼申領計劃生育獎勵金
根據2015年12月30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新條例)。
新條例對生育政策、計劃生育管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流動人口計生服務管理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調整,關於獨生子女獎的獎勵條例如下: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三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始,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