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是否享有兒女所有房屋的居住權
物權法沒有規定「居住權」這種權利,但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父母沒有房屋可以居住的話,子女有義務提供房屋給父母居住。
『貳』 在法律上,父母名下的房子子女有居住權嗎子女的房子父母有居住權嗎
居住權的設定主要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權內。如承租人依租容賃合同而取得對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權。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規定取得居住權。如未成年子女對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權。
第三、依遺囑等法律行為取得居住權。房屋所有權人可通過設立遺囑的方式為他人設定居住權。
第四、因取得時效的經過取得居住權。
其他情況需要根據房子所有人的意願來確定。
『叄』 父母侵佔子女的財產怎麼辦!
這個法律上沒什麼可說的,誰的房產誰有居住權,訴訟的話肯定會贏。但還是感版情上的事,父母沒權必要鬧僵,好好勸勸,父母要求的錢可以給,但是其他子女的沒有理由要拆遷款。有的時候也站在父母的立場上考慮一下問題,兒女多,一碗水端平沒那麼容易,父母想看到的不是誰有錢誰佔便宜而是家庭和睦。
『肆』 子女的房子 父母有權居住嗎
當然有權居住了,但是你沒有權利賣,他們要是敢說個不字,就把他們打出去。誰都有爸爸媽媽,如果自己的爹媽都不讓住,那也太狼心狗肺了。
『伍』 請問婚前財產父母有居住權嗎
沒有所有權但有居住權。
居住權是用益物權的一種,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權。如承租人依租賃合同而取得對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權。
2、直接依法律的規定取得居住權。如未成年子女對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權。
3、依遺囑等法律行為取得居住權。房屋所有權人可通過設立遺囑的方式為他人設定居住權。
4、因取得時效的經過取得居住權。
離婚後一方有離婚房產居住權嗎
1、用判決設定居住權的條件是:一方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亦無其他收入來源,無住房而提出暫時居住的請求;另一方應有給予居住幫助的能力;生活困難方的這種獲助應僅限於離婚時。
2、對居住的期限和解除條件等相關問題應盡量通過調解促使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減少離婚時設定的居住權在執行中的難度,以期達到案結事了的效果。
3、法官用判決設定的居住權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不得轉讓、出租和繼承;居住權人在居住期限內對房產有合理范圍內的維護和修繕義務;居住的房產遭受不法侵害的,居住權人經提供幫助的人的同意有獨立的請求權。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陸』 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父母有沒有居住權
1.問這個問題,說明這就是好父母教育出來的好兒子。
2.從法律來說,從房屋登回記來看,這個房子答已經是兒子所有的了,但實際上父母可能不一定全是贈送給兒子,而是由於其他原因。
3.如果的確是贈送,那就完全屬於兒子所有。
4.如果不是贈送,也可以撤銷變更。
5.現實情況,即使是送給兒子,父母居住還是沒問題的,除非教育出白眼狼兒子了。
『柒』 子女的房產父母出錢買了,但不過戶,怎樣保護父母的居住權
父母可以去產權中心辦理居住權,今年的民法典里有這一條,房子里的居住權是受法律保護的。
『捌』 是否可以公正子女房產父母有居住權
父母的房產過戶給子女有「繼承」、「贈與」和「買賣」,三種過戶方式都有優缺點,更省稅費的是哪一種呢呢?父母還在世,「贈與」或「買賣」是唯一能採取的方式,將房產過戶給子女。如果考慮到將來女兒出售房產時需要繳納的稅費,「買賣」的稅費有時候還可能低於「贈與」的稅費。例:一套八十一平的兩房,目前的市場價格在一百二十萬元左右,房產證未滿五年,買入價格只有四十萬。贈與:過戶時只繳3%契稅。買賣:五年內再次轉手可少繳稅。
房產「贈與」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契稅、公證費以及登記費等,其中主要的是契稅,為房屋評估價格的3%,一般來說也就是市場價格的3%。目前市價為120萬元的房屋,契稅為3.6萬元。如果子女在房產證滿5年後再出售且是住房,可以免繳營業稅以及個人所得稅,只需繳納少量的手續費。如果兒女在受贈後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擁有多套物業,按照目前的操作方式,子女只能按據實徵收方式繳納個人所得稅,即按轉讓收入減掉合理費用後徵收20%,同時還要繳納轉讓收入5.5%的營業稅。假設將來子女以150萬元賣出這套房產,則在兩次轉手過程中父女總共需要繳納的稅費可能高達40萬元。
如果將房產「賣」給子女,則需要繳納評估價總額1%的個人所得稅。由於房產證未過5年,還要繳納部分5.5%的營業稅。子女需要繳納1%的契稅。他們共需繳6.8萬元。當以後子女再次轉讓這套房產時,若取得房產證滿5年且是住房,女兒只需繳納少量交易手續費。若房產證未滿5年或者擁有多套房屋的話,則需要繳納總額1%的個人所得稅及部分5.5%的營業稅,兩次交易的稅費共9.95萬元。
可以看出,如果子女將來不等房產證滿5年即賣出房子,父女之間採用「買賣」的方式比「贈與」更省錢。此外,如果女兒房產證超過5年,應該先賣掉這一套房再買大房,來源:網頁鏈接可以節省不少稅費,理論上講,通過繼承的方式將房產留給女兒是稅費少的一種方式,如果沒有別的考慮,可以等到父母過世之後再辦理房產過戶,這一過程只需要繳納極少的登記費和印花稅。子女通過繼承方式取得房產證滿5年之後,如果再出售該房產時沒有其他物業,則可同時免繳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只需要繳納少量的交易手續費。
『玖』 成年子女對父母所有房屋,享有居住權嗎
你好,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如果子女成年後,那麼父內母對子女就沒容有了法律上規定的強制性撫養義務。當然不能因此認定,成年居住權是用益物權的一種,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設立居住權,可以根據遺囑或者遺贈,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例如,某人在遺囑中寫明,其住宅由他的兒子繼承,但應當讓服務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設立居住權,應當向縣級登記機構辦理居住權登記,經登記後居住權才成立。物權法上的居住權,不包括因房屋租賃產生的居住權,不包括住旅館等,房屋租賃或者住旅館不需要向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登記。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享用權。房屋租賃活動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權。房屋的使用權不能出售、抵押、贈與、繼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權之中。
『拾』 老人房產給兒子後,怎麼能維護老人的居住權
我個人認為:
第一、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些都是有法律依據提供保障的。一般來說,子女贍養父母,自古就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現在更是已經成為普遍的社會風氣。現實生活中,也確實存在將房屋或其他財產留給子女,當成對子女贍養父母的回報;但是比起這種說法,更准確的說法,子女贍養父母是對父母撫養子女恩情的回報。
第二、關於把父母把房產留給子女,通常的方式是等父母去世後將房屋當成遺產留給子女,如果父母有多個子女,父母想在分配房屋時有所側重,還可以設立遺囑確定房屋地遺產分配方法。這樣,房屋的所有權仍屬父母所有,就涉及不到父母居住權爭議的問題了。現在很多家庭,都是採用的這種方法,這種方式也是被社會大眾所廣泛認可的。
第三、您提問中涉及的情況,在生活中確實有,但是很少見。如果父母確實已經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子女,父母確實仍可以享受居住權的。詳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附後。如果想詳細了解該法律文件的全文,您可以使用網路的搜索引擎查詢和學習。
第三條 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
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七十四條 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扶養或者住房、財產等發生糾紛,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調解前款糾紛時,應當通過說服、疏導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糾紛;對有過錯的家庭成員,應當給予批評教育。
人民法院對老年人追索贍養費或者扶養費的申請,可以依法裁定先予執行。
第四、綜上,我的答復是:一是如果房屋還沒有給兒子,就仍由老人享有房屋所有權,待老人去世後將房屋當成遺產留給兒子繼承;二是如果房屋已經給了兒子,可以依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6條的規定,保證老人的居住條件;三是兒子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也是家庭美德,一家人之間把關系處理得和諧和融洽,比利用法律武器維護居住權益更重要。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