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投靠落戶天津問題
說實話 肯能抄行不大襲!這是個現實的社會,沒點關系不花點錢,就算是能辦也不管給你辦的!他們有一大推理由等你呢,要是真想讓老娘落在天津,我建議還是付出點實際行動(找找人花點錢)。真要是等著這群人給你免費辦理,猴年馬月了!
⑵ 父母戶口隨子女遷入天津有什麼用
這個你必須咨詢天津當地社保部門···因為歲數原因就算可以享受天津待遇估計也待專遇不一樣或想屬待遇一樣要按照天津標准一次性補繳養老醫保費用。(當然第二種雖然花錢多但還是最好的)。
加快速度·等退休歲數過了再辦就更不容易解決這個問題(你母親歲數已經過了50歲退休歲數了)所以你父母情況還不一樣·一個退休歲數到了一個沒到·都可如何解決你要詳細問你天津相關部門
⑶ 父母隨遷落戶在天津具體的要求是什麼
父母落戶天津:投靠子女,時限縮短為5年
新政策規定:外省市戶籍人內員,男性年滿容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天津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天津落戶。
父母投靠落戶天津的條件:
(1)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均退休
(2)子女均為天津戶口,且在津滿5年
(3)子女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產)
投靠落戶只能是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其他親緣關系的親戚不能投靠落戶。申報前提前做好准備
⑷ 買房後,父母戶口可以隨遷進入天津嗎
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津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天津居民戶口,在津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我市落戶。
⑸ 孩子天津戶口,父母如何隨遷戶口
受理條件
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我市落戶。
申請落戶人員子女中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的現役軍人或已出國定居注銷戶口的,不受子女戶口均在我市的限制。
應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申請人與被投靠人雙方簽字);
2、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與被投靠子女之間的關系證明材料(戶籍檔案、人事檔案、子女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等);
6、申請人其他子女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子女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現役軍人的,須由所在部隊提供其符合家屬隨軍條件的材料、軍官證、注銷戶口證明;其他子女中有出國定居已注銷戶口的,須提交出國注銷戶口證明;
7、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權利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權利人與申請人關系證明材料、權利人同意落戶證明;
9、《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10、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的調查取證材料(由社區民警出具)。
⑹ 我是天津戶口,父母是外地戶口,能把父母戶口遷到天津嗎
可以的。
一、受理條件
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年滿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我市落戶。
申請落戶人員子女中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的現役軍人或已出國定居注銷戶口的,不受子女戶口均在我市的限制。
二、應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申請人與被投靠人雙方簽字);
2、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退休證》;
5、申請人與被投靠子女之間的關系證明材料(戶籍檔案、人事檔案、子女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等);
6、申請人其他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其他子女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現役軍人的,須由所在部隊提供其符合家屬隨軍條件的材料、軍官證、注銷戶口證明;其他子女中有出國定居已注銷戶口的,須提交出國注銷戶口證明;
7、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
8、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權利人的《居民身份證》,權利人與申請人關系證明材料、權利人同意落戶證明;
9、《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
10、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的調查取證材料(由社區民警出具)。
三、辦理程序
受理
1、申請人攜帶應提交材料到所屬分局辦理;市內六區到各分局人口服務大廳辦理,環城四區及其它區分局設立人口服務大廳的到大廳辦理,未設立人口服務大廳的分局,到所轄派出所辦理。
2、審核:對於申請人提交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審批後,分局審批。
3、審定:同審核。
4、告知。
四、受理單位
落戶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務部門(分局人口管理服務大廳、派出所)。
(6)獨生子女父母戶口隨遷天津嗎擴展閱讀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服務經濟民生十項舉措:
一、
放寬成建制企業職工戶籍准入條件。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積極承接非首都功能,主動服務雄安新區建設發展,出
台成建制引進京冀企業職工原籍繳納社會保險同城認定政策。對 成建制引進的京冀企業職工在京冀兩地繳納社會保險的,准予在津申報成建制落戶。
二、
優化成建制企業引進審核流程。建立市、區兩級成建制企業引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門職責 任務;按照政府審批、部門聯動、一口受理的原則,調整完善成建制企業弓丨進審批流程,加快聯核聯審辦理周期,進一步提高辦 事效率。
三、
建立成建制企業落戶上門服務機制。建立成建制企業引進落戶實地直查聯審工作機制,對企業尚未駐津、員工落戶量大、
檔案不便報審的成建制企業。
根據企業申請,由市區兩級成建制企業引進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建工作組,上門核驗成建制遷
津手續材料,變「請過來」為「走出去」,提升服務效能。
四、
完善本市普通高校錄取學生戶口遷移政策。全面落實普通高校錄取學生戶口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新錄取學生實行「入學
即落戶」,在校期間自願辦理戶口遷校手續,也可自願將戶口遷回 原籍。
五、
放寬技能型人才落戶條件。對外省市生源本市高職院校畢業生在津就業並申報落戶的,時間要求由畢業2年以內可以落 戶調整至30周歲(含)以下均可以落戶。
六、
放寬退休投靠子女來津落戶政策。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在津具有合法
穩定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可以申 請本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戶。
七、
完善返籍回津落戶政策。因上學、畢業分配、工作調動、投靠親屬等原因將戶口遷往外省市的原我市戶籍人員,在津具有
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未婚或離婚(含喪偶)滿3年且 未再婚的,可以申請本人回津落戶。有合法撫養權的18周歲(含) 以下子女可以隨遷。
八、
積極穩妥解決歷史遺留戶口問題。因知青、支援邊疆建設等歷史原因將戶口遷到外省市的原我市戶籍人員,現已返津居
住生活,在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具備投靠條件,可以申請本人攜配偶、未婚子女落戶。
對已與外省市戶籍人員結婚的子女,在
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的,可以申請本人回津落戶, 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隨遷。
九、推出《戶口准遷證》全城自助通取服務。年內推出《戶口准遷證》全城自助通取服務。對已經批准戶口遷入的居民,可 以就近到市、區兩級公安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自助列印《戶口准遷證》。
十、拓展居住證申領范圍。在原居住證申領范圍基礎上,允許在津繳納社保、子女就學、購買房屋、與本市戶籍人員結婚、 在津經商,時間超過6個月的境內來津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
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⑺ 關於落戶天津的獨生子女父母的戶籍政策
你父母是不能因你遷入天津戶口的但你的子女行,不過你可以以你父母的名義在天津在賣套房,估計能遷進來。
⑻ 獨生子女父母戶口隨遷需要哪些手續
(一)獨生子女以「父母投靠子女」的名義向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請《戶口准入證明》;
(二)父母持原《戶口簿》、父母的身份證和《戶口准入證明》去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明》。
(三)獨生子女和父母一起持獨生子女的《戶口簿》、三人的身份證和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去獨生子女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報進戶口。
⑼ 兒女投靠父母落戶流程天津
根據天津戶口網天津市戶籍政策資訊網站公示的資料,兒女投靠父母落戶天津的流程如下:子女投靠父母外地子女投靠父母(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條件:
外地人口與我市非農業人口結婚,其生18周歲以下的子女要求投父母(包括繼父母)的。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局審核上報市局,市局審批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申請人須提供的有關材料:
1、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字);
2、申請人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投靠人父母的《結婚證》,如被投靠人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以及《死亡證明書》;
5、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居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情況證明;
6、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
7、投靠人的《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
8、住房證明(是指屬於被投靠人本人或者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9、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
外地子女投靠父母(「農投農」戶口)。
(一)受理條件:
外地農業人口與我市農業人口結婚,其生18周歲以下的子女要求投父母(包括繼父母)的。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分局審批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申請人須提供的有關材料:
1、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字);
2、申請人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投靠人父母的《結婚證》,如被投靠人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以及《死亡證明書》;
5、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居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情況證明;
6、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
7、投靠人的《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或徵收社會撫養費原始依據;
8、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
本市子女投靠父母「農轉非」以及由兩區三縣到其他十三個區投父母。
(一)受理條件:
本市人口子女投靠父母「農轉非」以及由兩區三縣到其他13區投父母的不受年齡限制,但必須未婚。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分局審批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申請人須提供的有關材料:
1、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字);
2、申請人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投靠人父母的《結婚證》,如被投靠人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以及《死亡證明書》;
5、申請人和被投靠人所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情況證明;
6、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
7、投靠人的《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或徵收社會撫養費原始依據;
8、住房證明(是指屬於被投靠人本人或者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9、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