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三、辦事對象須知 凡女方具有本轄區常住戶口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孩子。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給本人撫養,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四、辦事程序 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請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至本機關審核。 3、對於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4、區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本機關審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2. 計生辦不給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村裡書記」說的沒錯。但前提是——如果你是在2016年1月1日後生育了第一個子女且不再繼續生育子女的,的確不能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原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3.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城鎮的找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農村的找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村委會)
4. 辦理計劃生育證明需要「獨生子女證」嗎
辦理計劃生育證明,一般都是在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計生辦進行。而當事人的計劃生育情況,計生辦應該是知道並掌握的(他們應該建有育齡婦女生育檔案),有否向辦證對象發放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他們應該也是清楚的(該證本就由他們發放)。
因此,辦理計劃生育證明應該不需要當事人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5.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補貼有哪些?現在已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但是原辦理的可以繼續使用,同時享受到獨生子女的相關政策補貼;對於符合條件但未辦理的同樣不能辦理,希望大家要弄清楚這些規定。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獨生子女證辦理的流程分為三大類,不同類型戶口的人的辦理流程有差異。
一、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二、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三、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獨生子女證補貼有哪些
第一,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長到18周歲位置。錢雖然不多,但蚊子腿也是肉啊。
第二,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想要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第三,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第四,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第五,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第六,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獨生子女證申請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二、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辦理獨生子女證所需材料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的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3、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4、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獨生子女證停辦日期
獨生子女證停辦日期是2016年7月1日。《獨生子女證》在2002年9月1日後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2015年12月31日是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的最後一天。
相關問答
【問】獨生子女證丟失能補辦嗎?
【答】《獨生子女證》丟失後需要到原發證機關補辦。具體程序如下:先到單位或居委會開證明信,再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生證、夫妻2寸合影4張到街道辦事處填表,最後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補辦。
【問】獨生子女證從哪個部門辦理?
【答】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後報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問】離婚後獨生子女費怎麼發放?
【答】離婚後獨生子女費發放方式:獨生子女費是國家對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給予的生活上的補貼,孩子歸誰應該就由誰去領取。
6. 計劃生育一孩證與獨生子女證一樣嗎
該兩證完全不一樣。 前者是生育第一個孩子的證明,而後一種是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孩子並終身只生一個孩子的證明,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