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親生子女可以和父母斷絕關系嗎
⑵ 在家庭中子女多少歲可以斷絕一切關系
法律上可以和親生父母斷絕關系嗎
即使法律上不行,那麼生活中可以和斷絕關系一樣的嗎,不繼承遺產,不負責贍養,永遠不聯系不關系,可以嗎?要符合什麼條件,或者只斷絕父母其中一方的關系
……不可以。
血緣關系是一種---法律事實,如何斷絕?除非它沒有發生!
扶養子女和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沒有死亡發生就沒有繼承發生,不繼承遺產可以,但不能「放棄」贍養義務!那是遺棄行為,嚴重的可以構成犯罪。
親屬關系可能冷淡,不相來往,血緣關系不可斷絕!但,權利義務必須時,是必須盡義務的。
⑶ 在什麼情況下子女可以和父母斷絕關系
即使他們做的再不對,畢竟你們也是有血緣關系的,遇到問題不要想著逃避,要勇敢的面對,就算是斷絕關系又能怎麼樣?也許你現在經歷很多磨難,但是我相信你總有一天會感激讓你經歷這些磨難的人的,父母永遠是最痛我們的,用愛去感化他們!相信你是最棒的!!加油!
⑷ 從法律層面來說孩子幾歲可以和父母斷絕關系
有血緣關系的父母與子女在法律上是無法斷絕。
⑸ 在法律規定中孩子幾歲可以和父母斷絕關系
你好,
我國法律從來不承認具有血親關系的父母與子女可以斷絕關系。
⑹ 孩子年滿18周歲後,是否可以與父母斷絕關系
孩子滿18歲以後也是不可能與自己的父母斷絕關系了 ,因為父母和孩子之間存在著一種聯系 如果父母的身體不好的話也有 贍養父母的責任 所以說是無法斷絕關系的
⑺ 父母是否可以申請和未滿18周歲的子女斷絕關系
不可以。子女和父母之間的關系不是父母可以任意解除的,父母必須承擔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子女行為不良、品行不端,父母應該好好教育,幫助他們改正。把子女趕出家門、將他們推向社會,沒有人對他們進行管教,只會讓他們越學越壞。這是一種不負責任、迫使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行為。父母放棄其監護職責,不履行法定義務,也是一種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