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務員政審之前我的個人檔案非獨生子女填成了獨生子女能過嗎有什麼補救方法
知道檔案有錯誤就去找原來製作這份檔案的單位修改或者出具證明。
『貳』 考公務員獨生子有啥優惠政策嗎
沒有額外的加分和照顧政策。
參加過三支一扶、特崗教師、村官、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以在公務員招錄考試中報考定向職位,這部分職位相應的競爭會小一些。
『叄』 辦理公司入職為什麼要獨生子女證
因為公司會給一些相關福利!
『肆』 公職人員獨生子女有何福利
關於獨生子女的待遇,各地的規定是不一樣的,以下是江蘇省的規定,供你參考。
根據《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
1、第二十五條: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且落實有效節育措施的,可領取《獨生子女證》,憑證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不低於四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二)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優惠和照顧。
2、第二十六條:獨生子女父母是雙職工的,獎勵金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屬職工,一方屬純農業人口或城鎮待業人員的,則全部由職工所在單位負擔。
前款獎勵金,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項目中列支;農業人口在鄉(鎮)統籌費中列支。
獨生子女父、母是個體工商戶的,獎勵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從個體工商戶中統籌解決。統籌標准由政府有關部門核定。
3、第二十七條:凡領取《獨生子女證》,按規定年齡退休的職工,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終身無子女或者領取《獨生子女證》後子女死亡又不再生育的,按規定年齡退休後,可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百發給退休金。
4、第二十八條:對符合本條例規定允許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自願只要一個孩子,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所在單位應給予表彰,並給予物質獎勵。
『伍』 企業要獨生子女證有什麼用
企業憑獨生子女證,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專自實施以來,屬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獨生子女費領取方式:
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相關規定,申領者需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具體發放渠道如下:
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陸』 公務員退休獨生子女證的作用
在以前,退休以後,有獨生子女證的,可以取到獨生子女費的補貼,補貼由國家給;
自2016年實行二海政策後,獨生子女證將要取消,並取消所有的獨生子女補貼;
二孩政策,是中國實行的一種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夫婦允許生育「二胎」。因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為多孩時,不可生第二胎。
『柒』 新公司入職手續,需要提供結婚證和獨生子女證明復印件為什麼
不出意外你是女生,
我相信男生不會要求提供這些。
讓我告訴你原因:
目前企專業招聘,屬都會遇到這種困擾,招女生,
必須考慮是否已婚,是否已生育。
因為未婚女性,馬上就將面臨結婚、懷孕、生子,
而結婚需要給結婚假、懷孕要給保胎假、生子要給產假和哺乳假,
而按照勞動法這些假期是要支付工資和社保的。
也就是說,自結婚開始,
這個人就幾乎用不上了,而且還得搭上假期和工資。
所以,公司才要你出具上述證件,
如果你無法出具,就說明你還未婚,
而對於未婚適齡女性,大多公司採取的政策就是,不予錄用。
最後說一句,如果你有上述證件,就提供吧,否則不會被錄取!
『捌』 公務員辦獨生子女證可以嗎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公務員可以辦辦獨生子女證的,只要是符合流程都是可以的。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有問題可以隨時追問我。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玖』 公務員入職手續
國家公務員審批錄用的方式
國家公務員的錄用方式,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原則,根據考試或考核的結果,擇優錄用公務員的具體形式。錄用是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中最重要的環節和內容。它直接關繫到啟用什麼樣的人為國家公務員的問題。目前我國公務員錄用的具體形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1.考試錄用
考試錄用,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通過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一種方式。其范圍主要適用於由政府系統外進入國家行政機關擔任領導職位的初級公務員。
2.直接調任
直接調任,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從政府系統以外的在職人員中調任一定領導職位的公務員。所謂一定領導職務,主要是指國家行政機關職務系列中的副部長、正副司(廳、局)長、正副處長及地市縣中局(科)級幹部。在我國行政機關的各級領導職位出現空缺時,主要靠內部晉升和調配來解決,但同時也需要從黨群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中選調一些人員來擔任。對這部分人的調任,一般不通過考試的方式錄用。當然,在調入時要對選調對象在執行黨的基本路線中的表現等進行全面的考察,符合該職位任職條件的方可辦理調任手續。
三、國家公務員審批錄用的程序
錄用程序是指按時間先後或依次安排的錄用工作的步驟。這可以增加錄用工作的透明度,增強參與監督的環節;賦予錄用工作規范性和一定法律效力的特點,確保公正、平等。擇優錄用適合國家行政機關職位的優秀人才,保證錄用工作的高效、廉潔。
(一)准備階段
准備階段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職位及人員的缺額調查;第二,補缺方式的科學論證;第三,錄用經費的預算及其籌措。這三個方面的工作是整個錄用工作的基礎。
(二)錄用階段
錄用階段就是初級公務員錄用工作的組織實施階段。具體包括下述幾個步驟:
1.確定推薦比例。
在考試、考核、體檢合格後,根據各部門的錄用計劃,確定各部門、各單位的推薦比例,推薦比例大小根據合格者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之間的差額確定。當合格者多於計劃錄用人數時,以綜合成績高低為序,實行差額推薦。對於合格者等於或小於計劃錄用人數的專業,實行等額或缺額推薦。
2.公布錄用候選人名單。
3.編制和管理錄用候選人名單。
凡考試體檢合格者,編入錄用候選人名冊。名冊中的人員都具有被推薦的資格。錄用候選人名冊主要包括基本情況,考試、考核、體檢情況,推薦情況等三方面的內容。錄用候選人名冊的管理包括下列事項:(1)除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從名冊中除名:已被錄用;自錄用通知下達之日,一個月內不報到者;本人向名冊管理者提出不願在該名冊中被挑選錄用者;因突然事故死亡或傷殘影響工作者;經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者。(2)恢復。已被除名的錄用候選人提出充分理由,經調查成立時,恢復其錄用候選人資格,重新進入錄用候選人名冊。(3)查閱。錄用候選人名冊對各部門和報考者開放。報考者及其委託人查閱名冊需填寫查閱申請單,說明查閱的理由和內容,經名冊管理者批准,即可查閱。
錄用候選人名冊的有效期為1年。在有效期內,名冊中人員保留被推薦資格。
4.推薦。
主考機關編制推薦錄用表,將每一個錄用候選人的有關情況填入表中,按確定的推薦比例、報考志願和成績高低分別向用人部門推薦。
5.辦理錄用手續
用人部門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綜合評定報考者的考試與考核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政府人事部門根據用人部門報來的擬錄取人員名單,辦理錄用手續:(1)政府人事部門在錄取人員名單上填寫人事部門意見。(2)向用人部門發出錄用通知書。(3)用人部門在接到錄用通知後,向被錄取者的所在單位和被錄取者發出通知,由所在單位協助辦理有關手續。被錄用者持錄用通知書及有關證件,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部門報到。報到限期一個月,逾期者取消錄用資格。
6.國家公務員的試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32條規定;「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在試用期間,新錄用的公務員要接受崗前培訓,合格的才可正式任職;新錄用的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公務員,應安排在基層工作一、二年。對新錄用工作人員在試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終止其試用期和取消其錄用資格: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法律制裁和行政處分的;由於隱瞞病史在試用期間犯病,經指定醫院確診,一年內無法正常工作或痊癒的。(2)考生被錄用在試用期間注意以下幾點:轉換角色,認真履行公務;工作嚴謹,一絲不苟;遵守紀律,勤政廉潔;尊重上級,服從命令。(3)國家公務員試用制度的意義。公務員試用制度是政府機關錄用工作人員的最後一關,是保證公務員素質的最重要關口。試用期滿,經個人小結、用人司、室、科領導和全體同志評議合格後,方可正式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三)錄用後的工作
1.錄用後的任職定級
(1)對錄用時已明確報考職位的新錄用國家公務員,按報考職位和德才表現任命職務,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條件,確定級別。對錄用時未明確報考職位的新錄用國家公務員,一般按以下規定任命職務,確定級別:①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人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可任命為辦事員,定為十五級;大學專科畢業生,可任命為科員,定為十五級;大學本科畢業生,可任命為科員,定為十四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第二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可任命為科員,定為十三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可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十二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何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十一級。②新錄用的具有一定工作經歷的人員,根據本人德才表現、學歷、工作經歷和原任職務,比照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任命職務、確定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