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離婚,子女已成年,可以對家庭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嗎
父母離婚,分割的夫妻共有財產。對夫妻共有財產你不能進行分割。如果你成年後的收入是用於整個家庭的話,那麼你可以取走屬於自己的那部分。父母雖然離婚了,無論父母以後是否組成新的家庭,但父母百年後你都可以繼承他們的遺產。
『貳』 父母離婚,成年子女是否參與財產分割
一般夫妻離婚的財產分割子女不參與,因為子女有父母的繼承權,所以死後子女可以繼承財產,所以財產分割他們已經間接得到利益.因為兒女成年,如果已經參加工作就更不可以了,最多是給些撫養費.如果你們已經進行了財產約定的話,法院當然尊重你們的意見.
1、家庭財產的分割是可以那樣分的,你們夫妻二人可以隨意處分你們的財產,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在你們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把家庭財產分成三份,夫妻雙方各一份和孩子一份,對於此國家是無權干涉的。其實那一份可以看成是你們夫妻雙方贈與給孩子的。關於孩子是否有權利分割家庭財產,他是沒有這個法定的權利的,關鍵還是看夫妻雙方的協商。
2、關於全部債務的問題,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至於是不是預留孩子至大學畢業止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支出 ,這個法律是沒有規定的,你可以留也可以不留,但是孩子以後發生的撫養費你們是應該承擔的,就是說以後預留的分額不夠你們還是得負擔的,而且孩子有權要求增加撫養費。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叄』 父母和成年子女共同造的房子,子女是該房屋的財產共有人嗎
建房涉及投入材料資金和投入人力折算的資金,你所謂的共同建造不知道屬於哪一專種,如果都進行了投入屬,房屋屬於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
如果宅基地登記在你父母名下,房屋所有權屬於你父母所有,子女在未成家之前對建造房屋或翻建中的出資出力無法形成對房屋的共有權;按鄉村家庭父母為子女提供住房的慣例,應該有一個分家的過程,應該由父母決定。
至於房屋被徵用拆遷的補償費,村委會會根據村實際情況和你家庭情況,結合你們的意見做出處理。
請求財產保全之前,需要對房屋權屬情況先行確認。
『肆』 父母與子女財產是否共有
父母過戶財產給已婚子女,如果有明確表示是贈與子女夫妻倆的,就屬於子女夫妻共有財產。沒有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夫妻倆,或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個人,這財產屬於子女婚後取得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4)成年子女和父母分家產擴展閱讀:
財產分割原則
1、分割共有財產應遵守法律的規定,不能把屬於國家、集體的財產,以及隱匿的贓款、贓物當成共有財產分割。分割房屋要依法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2、分割共有財產應充分貫徹平等協商、和睦團結的精神。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分割的范圍、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都可通過協商決定。
共同共有關系終止時,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沒有達成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應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人就共有財產的分割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可以由多數共有人和持有半數以上份額的共有人決定。
3、分割共有財產,應遵守合同的規定,如果共有人之間事先訂立合同,明確規定了共有財產的分割方式,則各共有人應依合同的規定分割共有財產。
『伍』 您好,父母後,成年子女有權分得財產嗎
您好,離婚和繼承是兩件事,離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父母沒有把財產過戶到子女名下,父母離婚,子女是無權分割的。離婚時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且只能分割夫妻名下的財產,案外第三人名下的財產不能在離婚糾紛中參與分配。父母離婚時,他們是當事人,不可以將子女追加到離婚糾紛中,處理的僅是父母名下的財產。如果父母認為子女名下的財產也屬於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另案解決。比如,父母出資購買房產,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的,如果父母認為是借名買房想要分割該房屋的,必須先通過訴訟將房屋登記在父母的名下,再進行分割。父母一方死亡後,才會發生子女繼承的問題。子女的繼承權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換句話說,父母離婚後,子女仍然是父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當然,實踐中會存在父母的財產與成年子女的財產混同的問題,比如他們一起經營做生意,收入是混在一起的。如果此時父母要離婚,必須先起訴分家析產糾紛,將父母的財產與成年子女的財產區分開來,再進行離婚分割。
『陸』 父母和子女分家怎麼分
父母和子女分家嗯,平均分配嗯,讓子女給父母一定的養老金,家產侄女平凡是正確的,將來以後養老嗯,平均負擔
『柒』 成年子女結婚後與父母分戶獨立戶口薄,但仍居住一起,怎樣區分家庭財產
僅就題面給出的條件作答如下:
1、如果該房子所有權為男方(包括男方)家庭共有時,肯定不屬於某男與某女的家庭共同財產。
2、如果該房子所有權為男方個人所有時,房子是男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某男與某女的家庭共同財產。
3、如果該房子所有權為女方家庭所有時,同樣不屬於某男與某女的家庭共同財產。
但你提出的問題顯然有些辭不達意,應該是問房屋屬於下列三種情況時,出租房的租金是否屬於家庭共同財產,那麼,答案如下:
1、當房屋產權屬於包括男方在內的男方家庭共有時,產權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應該屬於按份共有,即按照共有人的多少平均分配,房租中屬於男方的部分,結婚後的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2、如果該房子所有權為男方個人所有時,婚後的房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同上)。
3、如果該房子所有權為女方家庭所有時,房租屬於女方家庭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假如出現女方也有部分產權時,房租中屬於女方的部分,在結婚後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捌』 討論:子女對父母的財產有沒有分配權
父母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子女對父母的財產不具有分配權。
子女對父母財產具有分配權的情形:
(1)父母一方去世或者父母雙方去世,子女作為繼承人可以參與遺產的分配。
(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成為無民事行為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成年子女作為監護人可以從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利益出發處分父母的財產。
(3)父母雙方在世,委託成年子女代為分配雙方財產,需要出具授權委託書。
『玖』 父母離婚,成年子女是否可以分財產
父母的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系。父母離婚的財產分割,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第二款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9)成年子女和父母分家產擴展閱讀:
一、以下三點說明,成年孩子是不能分到家產的,因為分割的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
1、父母如果離婚,婚後財產雙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資上交家裡,父母離婚時孩子也不會分到財產。
3、如果父母在孩子結婚前後離婚,母親用家中存款給孩子買的家電等物品,這就算是父母對孩子的贈予,父母離婚時不會分割這部分財產。
二、相關法律條文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根據以上法律條款,可以得出,當家庭破裂,父母離異,在法律上,成年的孩子是不能分割家產的,因為財產屬於父母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
『拾』 已成年的人跟父母分家,有沒有權分到家產
你一個女孩和父母分什麼家啊,再有幾年你就會出嫁了,不用分家你就會離開父母了。
如果你真的想分家的話,那麼,就依父母賞你吧,給你多少是多少,不給你你也沒有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