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兒女可以幫父母申請離婚嗎
你這種情況應該可以吧,但是真正申請的話還是要帶你父親去,一般夫妻雙方分居半年以上就可以申請離婚的
『貳』 父母能幹涉子女離婚自由嗎
不能,離婚只要兩人都同意,可以直接去民政局或者至法院辦理離婚手續。
『叄』 父母可以做子女的離婚代理人嗎
可以,但是離婚訴訟的人身不可替代性決定不能委託代理人出庭而當事人自己不回出庭。但是如答果您僅僅想問是否可以委託父母代理訴訟,那麼當然可以,但是當事人必須同時出庭。訴訟代理人可以是律師、近親屬或者其他訴訟代理人。一般需要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肆』 父母雙方離婚的話子女能代替做決定嗎
不能的,我國婚姻法規定,公民婚姻自由,所謂的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你父母要不要離婚是夫妻雙方的事,你作為子女不能代替做決定
『伍』 父母可以強迫子女離婚嗎
首先,我給出答復是:不可以。
為什麼父母不可以強迫子女離婚呢?
原因有二:
第一:婚姻是兒女的事,從法律角度來講,
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幹涉。
第二:如果父母強迫兒女離婚了,
以後兒女後悔離婚的話,
那麼彼此的傷害更加大。
(答案供參考,如果對你有幫助,
請採納我,你的採納,是我前進的動力,十分謝謝!!)
『陸』 父母可以代替子女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嗎
婚姻是人身關系,不屬於財產關系,無特殊情況當然不能代理。
什麼是特殊情況?
白痴,精神病,植物人等。
『柒』 父親母親可以代替女兒離婚嗎
申請離婚確是女兒的真實意思,女兒必須向法院提交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這個真實意思不能由父母代替決定,不能由父母代替申請離婚。
不過,如果女兒由於一些特殊原因不便到庭,可以由父母代她出庭。
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考慮到某些案件的特殊情況,法律允許有例外。比如,當事人正在患傳染病,或正在國外不便親自到庭,可以不出庭,但是當事人必須要有是否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提交給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