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做父母的可以一聲不響的就把子女的東西收起來嗎因為是他們買就可以隨便由他們處理了嗎
父母的房子可以賣給子女。父母作為房子的產權人,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處分給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子女。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三十九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因此,如果這房子的權利人是父母,父母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處分該房屋。父母將房產賣給子女的具體流程:先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可買到),在合同裡面都寫明雙方的約定,比如怎麼付款,分幾次付款,一般都是簽了買賣合同首付3成,然後去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過戶當日付6成,等拿到產證後給他最後的1成。(當然父母與子女肯定是不用給錢的,只是買賣合同是必須要的)。過戶的手續不復雜,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戶了。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要簽字,如一方不去的話要去公證處作委託的。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時間上比貸款要快1個月,其他無分別,總的時間是,簽好合同當天就可以去過戶(帶齊資料),過戶好後20個工作日拿到新的產證。
❷ 父母同意子女偷自己家的東西犯法嗎
從法律上講未成年子女應由父母撫養之但應由父母培養良好的生活及社交禮儀不應未經父母同意處理或給他人私用之。
❸ 父母善自搜子女房間有沒有觸犯法律 不要帶什麼感情色彩,只要知道有還...
首先看父母搜房的目的與動機是什麼,如果是有利於子女的成長與學習,無可厚非,雖然侵害你的隱私權,如果從你房間搜取你所有的貴重物品,那可能夠盜竊罪了,
❹ 父母可以去民政局調查子女的信息嗎
看什麼情況了
❺ 子女有沒有隱私權父母能隨意察看子女的隱私嗎
子女有隱私權,父母不可以隨意察看子女的隱私。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章第十三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章第五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和智力發展狀況,在作出與未成年人權益有關的決定時告知其本人,並聽取他們的意見。
(5)父母能搜子女的東西嗎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章第五條,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條,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監護人或者其他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章第三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侵犯通信自由罪: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❻ 父母可以隨意搜查子女書包嗎
如果你18歲了。
就不合法...
如果沒有。
那你往書包里放點蟲子什麼地嚇嚇他們倆?
最好找他們談談。
別談一切什麼法律什麼地。
就說出為什麼不想他們看你書包就可以了。
你這個問題比較難解決。
❼ 父母是不是可以隨意翻動子女的私人物品
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在父母的監護權范圍內,除日記、信件、通訊記錄等涉及到內個人隱私部分的內容容之外,父母是可以查看子女的私人物品的,盡管沒有經過子女的同意。 但是,正常情況下,父母最好還是在經過子女的同意之後,再查看子女的私人物品比較合適,畢竟未成年子女有自己的合法權益,是需要尊重和保護的哦!
❽ 父母可以查詢子女的房產嗎
房產的查詢需要自己查看自己的
別人的屬於隱私的東西不可以的
也就是說這些東西別人沒有權利
❾ 說說看你覺得父母有權利搜查孩子的東西嗎
我認為在孩子未成年時期出於對孩子的關心,可以孩子搜查孩子的東西,但是要提前告訴孩子,盡量獲得孩子的准許,才去那麼做。孩子成年後就不要那麼去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