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第一繼承人的順序配偶、子女、父母這三者之間還有先後順序嗎
法律沒有明確,可按《繼承法》第十三條,視約定和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1、《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的「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沒有明確規定其繼承的先後次序。
2、第九條同時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這意味著同等情況下,繼承人的權利是相等的。
3、第十三條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 繼承法中,配偶 父母 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那麼在財產繼承時,第一順序內得配偶 父母 子女有順序要
同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是平等的,所以配偶、父母、子女沒有順序要求。
只是,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在分割遺產時,一般是平分。但如果繼承人中有喪失勞動能力、又沒有經濟來源的,可以適當多分。
繼承法規定了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這兩個順序的繼承人之間有先後,即:只要第一順序繼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有一個人在,第二順序繼承人就不能參與繼承。
3. 繼承法中有關第一順序人:配偶,父母,子女,繼承遺產,父母是按一份算還是父和母各算一份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3)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第二十八條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第二十九條 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第三十條 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條 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4.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三種繼承人在繼承時還是否有順序或比例
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之間一般沒順序和比例之分。同等權利,平均內分配。
按照繼承容法的規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三者無先後之分。當配偶一方死亡後,在處理具體問題時,應考慮繼承人的實際需要和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扶養、撫養和贍養關系,照顧未成年的、無勞動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難的繼承人的利益。
依據《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5. 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是按照順序繼承嗎
1、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均有繼承權,沒有先後順序。
2、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3、被繼承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存在時,其遺產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或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時,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方能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
6. 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的一樣多嗎
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的應該一樣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6)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擴展閱讀:
《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7. 法律上規定:第一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請問各位,這三個哪個先繼承,哪個後繼承
在法定繼承中復,配偶、父制母、子女最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原則上沒有先後之分,只有比例之分,配偶先繼承遺產的50%,剩餘百分之五十再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繼承。
法定繼承分為兩個順位繼承人,依據《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8. 法律上第一順序繼承人什麼的怎麼排的,配偶父母子女,誰先誰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繼承人是平等的,沒有先後順序。
《繼承法回》
第十條答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8)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擴展閱讀
可繼承得財產范圍:
《繼承法》
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繼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