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法律上,父母名下的房子子女有居住權嗎子女的房子父母有居住權嗎
居住權的設定主要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權內。如承租人依租容賃合同而取得對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權。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規定取得居住權。如未成年子女對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權。
第三、依遺囑等法律行為取得居住權。房屋所有權人可通過設立遺囑的方式為他人設定居住權。
第四、因取得時效的經過取得居住權。
其他情況需要根據房子所有人的意願來確定。
㈡ 父母年紀大了,其中一個兒女建房讓父母養老,怎樣才能讓房子屬於建房之人
房子既然是你建的,如果宅基地是你的,建房款也是你的,房子自然就該是你的啊,沒有動用父母的財產,自然也就與父母無關,只是供給父母居住而已,產權當然應該是你的。如果動用了父母的財產,且父母還有其他的子女,建議你們家協商一下,最好簽一個協議,宅基地是誰的、怎麼用、誰出資建房、房產怎麼歸屬、怎麼供給父母居住、其他人怎樣承擔和分攤......等等,先不斷後不亂,都捋清楚、寫明白,最好還公證了,那就不管什麼時候,都沒得可扯皮的。
㈢ 父母房子子女有份嗎
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當然除約定或法定為個人財版產的除外,因此權,父母的財產與子女是沒有直接關系,無論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都沒有子女的份額。當然,父母自願贈與給子女的除外。
㈣ 父母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子可以房產分割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姓名對房屋擁有所有權,你述情況,父母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只要是經過不動產交易中心登記在冊的房產證,子女是可以進行房產分割的。
㈤ 父母的房子給子女和賣給子女有什麼區別
房屋贈與和房屋買賣都屬於房屋的處置的發生,房屋買賣可能是發生在一手房交易,有可能發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但房產贈與一般發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這里的比較主要是針對二手房交易來說的。贈與,通常受贈與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錢作為交換。而買賣,通常就是我們所說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雙方是需要支付對價的,這是二者最主要的區別。在二手房過戶環節有各種稅,但主要的只有三種,分別是稅、個稅和契稅。房屋買賣的稅收計算,個稅是等於(本次價格-原值價格-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收-其他費用)*20%(也即是:差額的20%。);稅也要按照「滿五唯一」分為三種,不滿2年的房子,稅為全額的5%;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稅為差額的5%;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徵稅。契稅方面,首套房90平米以下為1%,90平米以上為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為1%,90平米以上為2%。房屋贈與的方式所需繳納稅款根據交易人之間的關系不同而有所區別。具體來說就是,直系親屬成本只有契稅;而非直系親屬贈與的贈與成本有三個,其中契稅和稅的計算方式與買賣完全一致,個稅則是全額的20%。
㈥ 父母房子拆遷,對於子女眾多的家庭應該如何分配
一、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按照公平的原則進行分配。
拆遷安置房享受土地劃撥、規劃減免等相關政策。拆遷安置房的政策性較強,各個地方都有相應的政策規定,而且實踐中,很多拆遷部門為了盡快拆遷,在執行政策時尺度不一致的情況非常多,因此案件處理中既要考慮該地區拆遷的統一的證詞,又考慮個案的具體規定,分割時應盡量公平合理。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1、婚前一方的個人房產,婚後被拆遷安置新房
如果安置房屋僅考慮面積因素,且不存在房屋補差價問題,房屋亦未變更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安置的新房應認定為個人財產。如果用夫妻共同財產補房屋差價,所補差價的比例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2、婚前房產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後拆遷安置後,安置房登記在兒女名下
這里需要參考贈與房屋的情形。此種情況要注意子女在婚後對於房屋是否有裝潢、翻建等情形,以確定另一方是否應當予以分割。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二、具體法律規定
婚前是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拆遷安置
這時應當考慮婚後拆遷安置時,是否存在著出資的因素,是否存在取得部分或全部產權問題。如果沒有出資要考慮安置有無認可因素,如果是婚後共同出資,取得一定產權的,對這部分房屋產權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沒有出資問題,只是房屋拆遷後繼承承租的,離婚時雙方都有承租的權利。
由於房屋的拆遷而使得某民事主體沒有住所的,實施拆遷行為的主體,需要按照規定分配該公民安置房,此後該安置房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故而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需要協商該房屋的分配。一般協商的結果都是一方有產權,另一方獲得補償金。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現在社會拆遷補償事項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因為畢竟拆遷款項是非常多的。很多家庭關於拆遷款的分割問題會大打出手。實際上如果說房屋是屬於父母的,拆遷款項也應當由父母獲得,至於分配給子女那麼按照父母的意願進行。
㈦ 父母的房間比兒女的小會影響風水嗎
你真是迷信到家了